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逐步实施,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无法可依”问题的基本解决,依法行政开始摆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重要工作议程,行政执法作为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从目前情况看,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比较严重,直接影响着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影响着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切实改变这种状况,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将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我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已具备一定基础。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以及省政府第80号令、第88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其法制工作机构认真清理修订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审查确定行政执法主体,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基本明确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主体资格,普遍建立了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承诺制度、法律学习培训制度、文明执法考核评比制度等多项配套保障制度,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进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但是,从总体上看,行政执法责任制还处于探索阶段,普遍缺少经验,加之领导重视程度、执法任务轻重等因素影响,各地、各行政执法系统、各部门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完善、不规范,表现为执法范围不清晰,执法责任划分不明确,关键执法岗位或执法环节没有建立责任制,配套保障制度缺乏等;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在已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门或单位,存在重制度建立、轻制度落实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和发展,须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几项主要工作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政府及其行政执法机关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明确执法责任为前提,以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监督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这一要求,我市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应以完善和规范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行政执法责任主体。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首要环节是确定责任主体,其核心是解决“谁有权执法,谁承担责任”的问题。在普遍清理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基础上,县以上各级政府要制定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执法部门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册。

  (二)明确执法范围。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全面理清每一部法律、法规、规章的主管责任部门和配合责任部门,理清每一个部门负主管责任、配合责任的法律、法规、规章。各部门都要建立包括对口负责主管执行和配合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在内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目录汇编》,统一报同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审批后,作为本部门的执法范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9月30目前将《汇编》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此基础上由各级政府统一辑印《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目录汇编》,作为政府对各部门执法责任范围监督检查的依据。

  (三)划分执法责任。要依照法律实施的一般要求划分执法责任,把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执行、检查、协调、监督、考核等一系列的执法责任确定下来,使各部门的执法责任一目了然。划分执法责任的具体内容一般包括:(1)应当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2)法定职权范围;(3)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4)执法的具体目标和要求;(5)与执法有关的重大事项;(6)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各执法部门要在9月30目前拿出具体办法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

  (四)建立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把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到岗。要把执法责任分解到内部的执法机构(处、室、科、队、所、站)和每一个执法岗位。要先确定内部各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和权限范围,以及各执法程序上的执法职责和权限范围,再由各内部执法机构遂行各执法程序,根据既设编制岗位,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做到不漏岗、不漏责。使部门领导直至每一个一线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职责和权限范围,做到责任明晰,各守其岗,各尽其责。建立起以部门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以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部门执法责任体系。各执法部门要在9月30前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

  (五)建立配套保障制度。建立与各项执法责任相关的配套保障制度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极其重要。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紧紧围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个中心建立配套保障制度,如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培训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监督制度,行政执法责任承诺和公示制度,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及各类登统制度等等。有条件的部门,还可以将配套保障制度汇编成集,发给行政执法人员人手一册,时时对照检查。

  以上五项工作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互联系的环节,目前,桃城区交通局、市环保局已初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市政府决定要把他们的先进经验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加以推广。各级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从现在开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紧工作,争取到9月底把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规范起来。

  三、加强领导,严格奖惩,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把解决完善、规范和推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列入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从组织领导上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推行。各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承担起本级政府或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管理责任。尚未设立法制工作机构的部门,也要明确相应的机构兼管这项工作,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管理等,办理奖惩和“两错”责任追究工作。要注意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作用,组织他们广泛参与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规范工作中来,并注意把建章立制的过程作为宣传发动的过程,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具备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严格奖惩,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要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职能业务目标的内容之一,并具备确定的目标值或标准要求,列入行政执法机关的年度考核目标。制定各级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对其各执法岗位定期进行评议考核的办法,按照评议考核办法严格考评,对执法好、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执法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人员,区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理。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和《 河北省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赔偿制度和“两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依法赔偿和真追实究,维护法律制度的严肃性。要把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情况与晋级晋职联系起来,以调动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积极性。

  (三)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宏观指导。各地在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必然会遇到不少新的情况,各级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密切关注本地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完善和规范工作的宏观指导,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用典型带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要注意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特别是带普遍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