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各分局、各县国税局:

  现将西安市物价局、经济委员会、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对企业实施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的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市价费发[1998]31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