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1-2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吉国税发[1999]2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1-2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税务局
正文
现将陕西省税务局陕税发[1994]10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税发[1993]155号《关于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抄件转发给你们,对通知第四条 所称的清理进口货物有关政策性减税、免税规定问题,国务院国发[1993]88号文件作出了规定,请一并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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