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粮食经营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陕财税[1998]6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关于调整金融企业逾期贷款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1-1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1-1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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