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财政局: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1998年10月26日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总局通知文号为“国税发[1998]134号”,省局转发通知文号为“陕地税发[1998]158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1-1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晋国税所发[1999]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1-1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