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六月四日

关于开展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方案

  为了贯彻全省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安全监察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能,强化安全执法监察工作,查处安全事故,消除不安全隐患,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政府是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落实有效的安全监督管理措施;是否对各类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并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是否按规定制定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能够做到迅速、妥善处理特大安全事故;是否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定期召开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机构的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审批部门对安全生产审批事项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有无违反审批条件和程序问题,有无弄虚作假、内外勾结骗取审批手续问题,有无利用审批权力乱收费和为部门及个人谋取私利问题;对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行为,是否依法进行查封、取缔并给予行政处罚。

  (三)监督检查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是否形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否得力到位。

  (四)监督检查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责令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纠正、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应及时立案查处。当前,特别要以煤矿、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和民用爆炸品、易燃易爆品、液化气供应站等行业和部位为重点,加大安全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严惩一切逆令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万无一失。

  三、工作步骤

  这次对全市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从6月上旬开始至7月中旬结束。6月上旬至6月末,对市直涉及安全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7月初至7月中旬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一是听取当地政府、被检部门关于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二是对安全管理部门和行业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全程记载。三是对各地和市直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进行实地检查。四是对检查出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并对其他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四、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组 长:高俊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兵来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 员:肖秀波 市经贸委副主任

  刘乐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永强 市建设局副局长

  任善春 市交通局副局长

  邢国治 市安全办副主任

  李桂轲 市煤炭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苏国权 市纪委常委、执法室主任

  联系电话:8222823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省安全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安全监察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经常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安全监察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察工作领导责任制。

  (二)依法行政。各地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监察机关关于实施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吸纳监察机关加强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支持监察机关依法行政。各级安全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惩戒、教育、保护职能,积极开展安全执法监察,切实加强对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主动参与重大事故调查,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特大安全事故,严格行政责任追究。同时要切实解决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各种腐败问题。

  (三)加强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组织安全监督管理、经贸、建设、煤炭、交通、公安等行业管理部门支持和配合监察机关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在查处安全事故案件中,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全市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