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已由市土管局、市物价局组织专业队伍调查、测算,原省国土局会同省物价局对该项技术成果进行了检查验收。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经2000年5月17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新的基准地价自200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对城区土地级别范围划分和价格测算由市土管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二00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
土地级别基准地价土地用途
Ⅰ Ⅱ Ⅲ Ⅳ Ⅴ
商业 2146 1158 797 415 229
住宅 617 438 315 228 178
工业 589 413 301 218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