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公布日期:2001-05-10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国税函[2001]19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05-10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分局:
现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6年度税收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桂国税发[1997]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使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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