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保障我市渔业和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渔民的长远利益,根据国家伏季休渔制度规定和省政府的通知,北纬26度30分以南福建海域,自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所有拖网(桁杆拖虾作业暂时除外)、帆张网和大围缯作业;连江北茭以南福建海域,自5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所有定置网作业;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东经120度海域,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所有灯光围网作业(灯光敷网作业暂时除外)。休渔期间,休渔渔船必须做到“船进港、网入库、人上岸”。凡违反本通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希望广大渔民和生产单位自觉遵守,确保我市2001年度伏季休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市设立举报电话:2198110208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