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地方实力靠经济,经济发展靠科技,科技进步靠人才。21世纪的主导经济是知识经济,知识经济的发展取决于智力资源的占有。为切实改善我市人才生存环境,壮大人才队伍,提高整体实力,抢占人才制高点,迎接知识经济的挑战和我市经济发展高峰期的到来,经2001年3月26日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留住人才、吸纳人才,加快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特决定如下: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真正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高度重视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规划到位、组织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把建设人才队伍的目标落到实处。

  二、为适应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投入,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资源的开发及储备。市政府每年投入100万元,建立人才引进、开发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技术领域带头人的引进和培养;每年投入50万元,建立博士专项资金,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三年内每月资助1000至2000元。企业也要安排资金,建立科技人员奖励和生活保险基金,用于科技人员的生活补贴和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三、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因重大科研课题需引进专家(含外国专家),可向市人才交流 机构申报,由市人才交流机构负责联系。智力引进的形式灵活多样,既可以采取长期合作,也可采取对口支援、技术攻关、专项科研等形式,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四、在我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科技创业园区,政府提供优惠的政策和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吸引包括留学回国人员在内的专家、学者、科技人才和企业家来市创业发展。

  五、成立市政府顾问团,聘请10名以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任顾问。顾问团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就"科教兴市"和本市经济发展等重大问题进行研讨,研讨成果供市政府作决策参考。

  六、对调入我市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特殊人才,本人及随调配偶、子女办理户口入迁手续和粮油关系只收工本费。

  七、对我市当前急需的高级人才和专门人才,应不惜成本高薪引进,对其实行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参股制度,以造就一批科技型企业家。其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以达到创办公司注册资本的35%,并根据情况提供住房等。

  八、引进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九、凡分配到我市或自愿到我市工作的硕士(含双学士学位)以上毕业生,可选择适合自己专长的企、事业单位,满编和超编的事业单位可申请追加编制。

  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自愿来我市工作的,不受地域、户籍限制,先行落户,只收工本费,对暂时未找到接收单位的,其编制可挂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三年内免收挂编费及档案保管费。

  十一、每年从市直缺编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剂出一定数额的编制,用于面向社会,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考(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硕士以上毕业生以及重点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00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