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现将《黑河市二○○一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黑河市二○○一年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我市春季防火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以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加大消防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市春防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工作目标

  杜绝群死群伤、损失严重的特大恶性火灾事故,控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春防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春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俊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斌 市长助理

  蒋志芳 市公安局局长

  张光文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邢国志 市安全办副主任

  许 伟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宋祥礼 市消防支队消防处处长

  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防火处,主任:宋祥礼,电话:8252941.

  四、方法与步骤

  今年春季防火期从2001年3月20日开始至2001年5月31日结束。春防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1日到3月20日为部署阶段。具体任务:

  1、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春季安全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相应领导机构;

  2、层层召开春季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地各部门的消防责任具体内容,向企业落实“三自一监督”的工作责任。

  第二阶段:3月21日至5月25日为全面检查和专项治理阶段。具体任务:

  1、在重点搞好“5.6”大火反思日集中宣传活动的基础上,以“珍惜生命,预防火灾”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春防命令》等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春防期间,各级新闻部门在媒体上至少要开设一个消防宣传专栏,及时报道春防工作动态,对春防工作中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公开报道、曝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在辖区的主要道路旁或其它醒目位置至少增设二个消防宣传永久性公益广告牌。各街道办事处要向居民印发居民防火守则。农村每个村屯至少要粉刷二条消防宣传标语,并向村民印发防火公约。各单位要开辟消防宣传阵地。公安消防部门要有计划对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春防检查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用火、用电、用气、用油防火措施的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重点部位的看护,火灾隐患整改,大风天火灾预防措施的落实等为重点。在注重白天检查的同时,要加大夜间检查的频次和密度,开展不间断的夜间防火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夜查工作方案要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为了使检查更具实效,各类检查都应事先制定方案,事后督促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凡因检查不力不细,使应该避免的火灾没有避免的,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3、落实大风天的火灾防范措施。防止大风天连营火灾的重点是:城填居民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城乡及林区和城镇结合部、农村柴草垛、林区拌子城、农业沤粪等备耕生产及村(居)民大风天用火用电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大风天发警报、悬挂禁火旗、领导包片包户检查巡逻的制度,认真落实大风天禁火、限电等防火措施。大风天到来前,各地各部门要对易发生连营火灾的部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物业管理单位及公安派出所,要组织力量对属地内住宅、街道、村屯和“三小”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各部门要充实、恢复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城填街道、农村村屯等要成立群众性联检联防组织,并在大风天到来之前打通防火通道,开拓防火间距,准备好沙箱、铁锨、水桶等简易灭火器材。大风天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大风天违章动火用电等不安全行为。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加强大风天消防监督执法力度,对违章行为依法查处。

  4、全面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成立领导组织和专门机构,完成调查摸底、分类排队、评估论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等工作。要对人员集中场所及其疏散设施开展专项治理,春防期间各地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经贸、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工商、安全办、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门的治理方案,分头负责对商场、封闭式集贸市场、饭店、学校、娱乐场所、医院、宾馆等进行专项治理。

  第三阶段:5月25日至6月1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具体任务:

  春防正式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春防工作,并报告上级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和人员集中场所及其疏散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开展验收评比。市政府将于5月25日至6月10日对各地的春防工作,重点对人员集中场所疏散设施治理活动情况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春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把每项消防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到人。3月10日前,各地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分析春防工作的形势和问题,查清隐患,逐个落实对策,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春防办备案。

  2、加强检查。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在4月15日前完成春防安全的自检自查,并坚持对各班组、岗位等至少每天自查1次,对各车间、管理部门等至少每月自查2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突出的问题,结合完善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等工作,进行专项治理。春防期间,各级政府对本地春防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检查不少于4次,组织所属单位间开展互查不少于2次,组织行业联查不少于2 次。各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和居民住宅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居民社区、村屯和无主管部门单位的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

  3、加强基础建设。各地要对本地城镇基础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装备建设进行一次通盘研究,制定、改进办法,在资金投入上给予必要倾斜,想办法把灭火队伍所必须的器材、装备配足配齐。春防开始前,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大风天大面积火灾扑救方案,成立灭火指挥部,并协调电力、卫生、交通、供水、供气、通讯、公安等有关部门,把火灾扑救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消防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加水点少和水源严重不足的,春防期间必须落实有效应对措施。

  4、加强信息反馈。各地春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动员情况应于3月15日前,阶段工作情况应分别于4月1日、4月21日和5月11日前,春防总结报告应于6月5日前,上报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汇总后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