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县局:

  为了适应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报表工作,提高报表质量,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桂国税办发[1997]16号、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有关征管报表编报要求,制定了《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报表考核评比办法》,现随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