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县局:
为了适应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报表工作,提高报表质量,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桂国税办发[1997]16号、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有关征管报表编报要求,制定了《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报表考核评比办法》,现随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布日期:2001-03-02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渝地税发[2001]5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03-0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国家税务局
正文
各分局、县局:
为了适应当前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做好税收征管报表工作,提高报表质量,根据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桂国税办发[1997]16号、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重新规范有关征管报表编报要求,制定了《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征管报表考核评比办法》,现随之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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