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粮食局:
你局厦粮管字〔2001〕第005号文悉。鉴于现行《土地管理法》及有关的土地管理法规没有收取征地粮食补偿费的规定,且《土地管理法》对耕地实行严格的保护。经研究,决定取消收取征地粮食补偿费。厦府办〔1986〕037号文随即取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公布日期:2001-02-28施行日期:2001-02-2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厦府办[2001]3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02-28
施行日期 2001-02-28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
市粮食局:
你局厦粮管字〔2001〕第005号文悉。鉴于现行《土地管理法》及有关的土地管理法规没有收取征地粮食补偿费的规定,且《土地管理法》对耕地实行严格的保护。经研究,决定取消收取征地粮食补偿费。厦府办〔1986〕037号文随即取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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