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学校,各办学主管部门:

  目前,我市技工学校仍然存在专业设置相对单一、重复,专业面狭窄,专业布局不合理的现状,这是导致技校生源竞争激烈、招生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是深化技校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为进一步促进技工学校的改革,加强对全市技校专业设置的调控与管理,逐步形成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不断提高技工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效益,现就加强我市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建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原则

  (一)专业设置应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积极稳妥地设置或调整专业。

  (二)专业设置要有明确的培养目标、业务范围和主干学科基础,有较完整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具备能满足教学要求的师资、图书资料、实习实验设施等基本条件。

  (三)原国家劳动部1995年印发的《技工学校专业目录》是各技工学校设置(调整)专业的主要依据。为避免同一专业的重复设置,今后各校新开设的专业以及开设《专业目录》以外的其他专业或复合专业,均应作好可行性论证,并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合理调整专业设置,优化专业结构

  (一)专业设置的调整,要切实做到将办学规模的扩大与促进专业结构的优化相结合,注重学生多岗就业能力的培养与增强办学灵活性相结合,把握好专业调整与专业相对稳定的关系,以利于技工教育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各校要在加强对现有专业的市场需求、生源状况和同类学校办学情况的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继续办好一批优势专业,调整、淘汰一批技术要求低、生产工艺落后、缺乏市场办学竞争力和生命力的旧专业,积极创办第一、三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发展所需的专业,逐步形成长短线专业结合、传统与新办专业相结合,覆盖整个经济领域的专业设置格局。

  三、创建一批辐射全市、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不断促进技工学校专业布局的科学化

  (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批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这既是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合理布局的整体需要,也是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水平的需要,同时对各校在明确专业建设方向,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确定教学经费重点投入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因此,要求各校根据我市经济建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的办学经验与优势以及同类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状况,本着“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指导思想,在近期抓紧做好各项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制定学校近3至5年的专业建设规划,并要求各校确定2-3个专业作为学校创建的重点(特色)专业,于2001年4月底前将创建方案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筹确定后实施。

  (二)各校要根据经报批同意的重点(特色)专业建设方案,加强对教学计划、专业师资、教学质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有计划地完善该专业的教学设施和经费投入,分阶段总结、分析专业建设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是,并不断补充完善。

  (三)对确定的各校重点(特色)专业,我局将向社会公布。望各办学主管部门加强对所属技校的业务指导,积极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学校及时、合理地调整专业。各技工学校要加强对专业设置和创建重点(特色)专业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做好各项有关工作,努力促进我市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建设向科学化、合理化方向发展。

  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