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意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社区在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市民生活,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1996年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特别是在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小区推行物业管理,小区的服务、管理工作和环境卫生发生了新的变化。2000年开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城区积极开展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市形成了由小区创建走向社区创建的新局面。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社区在城市改革发展、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创建文明社区,是推进社区建设、适应城市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我们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给社区,政府的一些社会事务和管理职能转移到社区,大量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外来人员进入社区,由此产生的社区服务、社区教育、社区管理等问题必然要求把城区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加强社区建设、创建文明社区上来。

  创建文明社区,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居民要求不断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尤其是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功能配套、社会治安、生活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创建文明社区,就是要根据居民生活的迫切需要,加强社区内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社区内的资源,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推进和加强社区内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温馨的家园。

  创建文明社区,是整体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迫切需要。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社区活动,有利于把争当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街道和文明城区等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贯穿起来,形成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有利于创建工作由点到面,连点成线,滚动发展,最终实现建成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有利于促进有关部门和行业在参加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中,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实践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创建文明行业宗旨;有利于增强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示范和导向作用,以城带乡,提高创建文明村镇的工作水平。因此,抓好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必将有力地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整体发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二、创建文明社区的主要任务

  我市创建文明社区活动的主题是: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要通过开展这一主题活动,扎实推进社区创建工作,逐步使全市居民生活在整洁、便利、安全、祥和的文明社区环境中。

  创建文明社区要努力提高居民素质。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形势政策和理想信念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形成团结互助、邻里和睦的新型人际关系,养成言行文明的良好习惯。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内形成崇尚科学、破除迷信、抵制歪理邪说的良好氛围。

  创建文明社区要努力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近期和长远兼顾,着力解决社区内道路、下水、垃圾袋装、卫生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拆除违法建筑,增加和改进环卫设施,加强日常保洁管理,加强对烟尘、噪声和水污染等的防治,搞好绿化美化,不断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防破坏的“四防”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防范和管理措施,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扫除黄、赌、毒、盗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创建文明社区要努力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要积极倡导社区志愿者服务。发动社区居民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热心参与群众性互助服务。要大力发展面向社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的福利性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开展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教育、计划生育咨询等社区卫生服务。社区物业管理要切实履行职责,提供相应服务,端正服务方向,讲求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大力发展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文化广场、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影剧院、文化宫、俱乐部等文化场馆,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文化的凝聚力,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创建文明社区要逐步完善社区功能。要结合城市新区建设、旧区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社区的环卫、服务、医疗、计划生育、通信、交通、文体、社会福利等设施,努力建设和开辟更多面向广大群众、便于群众参与的公益性文化体育场所,特别要设法多建设一些老年人和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同时要十分重视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实现社区资源共享。提倡和鼓励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文体设施和服务设施。

  创建文明社区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按照市委《关于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要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内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社区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特点,认真研究其规律,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手段和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创建文明社区各项工作之中。在具体的工作推进中,要努力增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把教育群众同服务群众、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把开展面对面的说服教育同发挥大众传媒的宣传引导作用结合起来,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感召力和渗透力;要扩大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重视做好青少年、老年人的思想引导工作,解决下岗职工的实际困难,关心帮助个体工商户及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发挥离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工人、老劳模在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抓好载体,加强阵地建设。围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这一主题,发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社区,以及志愿者、送温暖、献爱心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载体作用,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和书报刊摊点的管理,把社区内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民学校、文化场馆,以及广场、公园等,建设成为传播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三、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方针原则及实施步骤

  创建文明社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五大及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把广大居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怨”问题,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使社区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要坚持将加强教育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教育、舆论、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把教育与管理、内在约束与外在约束结合起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氛围。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区别各类不同社区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尊重社区建设规律,反对和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搞形式主义。

  在工作中要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十五”期间,从我市实际出发,创建文明社区工作要做到一年内打好基础、抓好试点,三年内使全市半数以上居民生活在文明社区之中,五年内使全市居民基本生活在文明社区之中,推动我市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照全市创建文明社区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市有关部门和县、区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建立健全保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正常运转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有效调动和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一是成立街道、社区两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创建办公室,落实专(兼)职办事人员,建立办公会议等制度,抓好日常创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共建文明社区理事会,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为主导,以社区委员会(居委会)为依托,组织驻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行业部门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同时,还要逐步建立健全创建激励机制、社会监督机制等制度。

  (二)制订规划,明确目标。要结合学习贯彻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创建文明社区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经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工作,使大多数社区逐步达到创建工作网络健全、社区服务便利周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社区治安稳定有序、社区文体活动丰富、社区教育成效显著的目标。

  (三)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状况的社区,分别提出不同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2001年,要突出抓好试点社区的创建工作,帮助和鼓励他们尽快实现创建目标,在全市率先建成文明社区。同时要组织非试点社区的居民委员会,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结合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的环境整治和各项管理工作。

  (四)全面达标,培育特色。在推进社区创建工作中,要注重抓全面达标,并努力使全市的社区逐步做到基本达到文明社区的目标。同时要鼓励各类社区从自身的社会、经济、文化特点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创出自己的“名牌项目”,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变化,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创建文明社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加强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的重要措施,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城市和城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要建立和完善市、区(县)党委、政府及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会同民政部门进行协调指导,街道具体组织所属社区开展争创活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社区要把创建文明社区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目标任务。社区党组织要在创建文明社区中发挥核心作用,依靠和协调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党员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部门创建文明社区工作责任制。各部门,特别是与社区创建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按照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市委组织部门要加强社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创建文明社区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市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舆论作用,形成良好的社区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市民政部门要在组织好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同时,按照拓展社区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网络;市卫生部门要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护和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市文化部门要落实人员,指导帮助社区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市体委要指导开展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帮助加快社区内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市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大社区环境整治督查力度,努力建设整洁优美的社区环境;市政法、公安等部门要抓好安全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营造稳定的社区治安环境;市建委、供电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的优质服务延伸到社区、家庭;市房产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市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区校共建活动,把社区作为学校重要的社会实践基地;市环保部门要通过组织创建安静社区等活动,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环境保护;市计划生育部门要督促各区做好社区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团市委、科协、妇联等群团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科普示范城区”、“家庭文明工程”活动。市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制订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考核,使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发动社会和群众参与社区创建活动。社区内的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马钢、十七冶、矿院、设计院、安徽工业大学、电厂等企事业单位,在搞好自建小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业管理的同时,要鼓励基层及其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服务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接受区、街、居委会的检查、监督、协调。要通过军民共建、警民共建、企街共建、校区共建、区域共建等形式,拓展文明社区创建的领域和形式。努力开发社区内的设施、人才、信息等资源,提供社区内单位将文化体育阵地设施,在双休日和空闲时间向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同时,市文化、体委、科协、教委、共青团等部门,要会同各区密切配合,根据社区工作的特点,努力建设一支主要由志愿者组成的文体活动辅导员、科普宣传员、青年志愿者、校外辅导员等创建文明社区的骨干队伍。

  (四)建立创建工作的检查考评机制和投入机制。2001年,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市文明办会同民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马鞍山市创建文明社区管理办法,公布文明社区的具体考核标准,并按照一定的程序,做好文明社区的考评、命名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在创建文明社区工作中作了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同时,要通过市、区两级政府投入一点,职能部门和驻区单位承担一点,居民群众筹集一点等多条渠道筹资,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创建文明社区筹资机制,以解决创建文明社区所必须的经费。

200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