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认真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认真开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二00一年十月十八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我区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现就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财政资金的收与付是实施财政政策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实现财政目标的基本手段。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导致财政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全面监督;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财政资金入库时间延滞,收入退库不规范,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缺乏事前监督,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实现国库从单纯的核算财政收支功能,扩展到对财政收支进行全面的控制,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需要。

  二、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并不是要取消单位的所有账户,而是要设立一套科学的单一账户体系。因此,改革初期不要求面面俱到,全面出击,但起点要高,要把握好正确的改革方向,改革试点工作一定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改革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进行。应尽可能使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收支能按规范的程序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提高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使预算单位的收入上缴和支出拨付过程处于财政部门有效的监控之下。

  (二)重点性原则。改革的具体内容要紧紧围绕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规范收支缴拨程序这一核心问题逐步予以落实,稳步推进整体改革进程。

  (三)高效性原则。要在确保规范操作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确保资金支付的及时与便利。同时,要科学预测预算单位年度中需求变化,编制好资金支付计划,切实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

  (四)兼顾性原则。改革涉及各方面利益分配格局,因此,应合理确定财政和各级预算单位之间在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上的职责与权限,在保证改革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兼顾主管部门改革需要,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各预算单位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和事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门在改革试点过程中要注意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特别是要与试点单位密切配合,多听取单位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工作。

  (五)分步实施的原则。在改革的初级阶段,要抓住改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有计划、分步骤制定实施方案,逐步实现改革的最终目标。

  三、实施步骤和试点要求

  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我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步骤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选择条件及时机已成熟的工资支付项目,实施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工资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与财政国库账户清算。

  第二阶段:随着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对政府采购资金实行直接拨付。

  第三阶段:在取得经验和不断规范操作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直接支付范围,与此同时,选择若干个部门设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小额现金账户和特设专户)规范化运作、试点,由点到面,逐步扩展,最终达到预期目的。

  从2002年开始,在总结完善工资统发制度基础上,每个地市都要选择一至两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每个县市都要确定包括政府采购资金在内的若干个项目进行财政直接拨付。从2003年开始,条件已具备的地市要确定一定数量的预算单位按规范化的五类账户体系进行试点。

  四、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根据中央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的原则框架内,确定试点单位,并制定出科学可行和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试点顺序可先预算内资金后预算外资金;先规范支出拨付程序,后规范收入缴库程序;先项目后单位;先行政机关后事业单位。原则上地(市)、县(市)一级改革的最终目标要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根据我区当前乡镇财政工作现状,在未设立金库的乡镇可试行乡镇财政“零户统管”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各项配套措施

  (一)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将承担大量的资金拨付管理、审核拨付、核算等工作,必须设立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具体从事拨款审核、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监督检查等项业务。机构人员主要从预算单位现有财务人员中选派。

  (二)建立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政部门与试点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商业银行的信息联结,重点解决财政支付的信息记录和反馈,为国库单一账户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

  (三)认真做好人员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重点是对试点单位、代理银行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保证改革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支出项目,从预算编制源头上为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六、处理好会计委派试点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关系

  会计委派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都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措施,但两者各有侧重点,都可以进行试点,要防止将实行会计委派、建立会计核算中心视同国库集中支付的倾向。现在预算单位实行了报账制,有的地方在试行会计委派制度试点过程中将预算单位的会计取消了,核算责任集中在财政,把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应承担的职责和违规风险都转到财政,从长远看,这不是改革的最终目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是争取在“十五”期间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因此,已经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要逐步转向建立规范化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没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在考虑开展会计集中核算试点时,要有前瞻性和系统性,要充分考虑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衔接的问题,不要给今后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设置障碍或留下隐患。

  七、加强对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方案的实施,不仅涉及到改变现行预算编制方法和修订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银行清算系统、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等必需的配套措施,而且涉及到改变传统观念,摆脱旧的管理方式的束缚。因此,各地、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这项改革,切实加强领导,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抓好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业务指导,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解决好试点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把试点工作做好。各试点单位要积极支持这项改革,切实抓好试点的各项工作,逐步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

  八、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试点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各地要坚持边试点、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的原则,注意发现较为成功的试点单位,跟踪了解其工作的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配套措施,使工作逐步深化。要注意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成功经验,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逐步完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推动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增强改革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统筹安排、精心部署,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逐步展开,切实把我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