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制定的《泸州市2001年畅通工程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抓紧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泸州市2001年畅通工程迎检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 市规划建设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2000]18号)和省、市两级政府的要求,我市今年继续实施了“畅通工程”的创建活动。在去年的评比检查中,仅对29个项目进行了评价,我市取得了四川省“二等管理水平”,全国“三等管理水平”的成绩。今年将对“畅通工程”全部56个项目逐一进行测评,而我市城市道路交通基础条件的发展相对滞后,为努力保持去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水平,并争取有所提高,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实施“畅通工程”的意义

  在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加快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环境条件下,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是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畅通工程”建设也是现代化大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进一步方便了市民工作与生活,较好地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一项重要的“政府工程”、“市长工程”、“民心工程”。

  实施“畅通工程”活动,不仅可以解决交通堵塞、治安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增多等突出问题 ,推动交通管理工作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方向过渡,更重要的是可以改进和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档次,树立泸州良好的城市外部形象,提高泸州知名度,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交通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软环境。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充分发挥公安和城市规划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建管并举,标本兼治。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加快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引导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迈进。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方便交通参与者出行,努力为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实施范围

  在2000年实施城市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基础上,扩展实施范围,即除江阳城区(中心半 岛)以外,还包括龙马潭(小市、南高)和纳溪(安富镇)城区。

  (三)工作目标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分为模范管理(一等)、优秀管理(二等)、良好管理(三等)和合格管理 (四等)4个等次。参加2001年畅通工程的所有城市,都要求达到四等以上管理水平,去年参加全国评价的城市,今年要在保持去年成效的基础上,争取上一个管理等级或有新的进步。原有“严管街”或交通管理“示范街”要全部达标,成为推动城市交通管理的先进典型,起到示范作用。因此,我市确定今年的创建目标是中心城区(江阳城区)在保持良好管理水平(三等)的基础上,争取再上等级;龙马潭(小市、南高)和纳溪(安富镇)城区要达到合格管理(四等)水平。

  三、检查评比

  (一)评价项目

  今年评价体系中共列12个方面,56个项目,比去年29个项目多了近一倍,而且要求严格,检 查仔细,省评价小组将对56个项目逐一进行审查。

  (二)检查验收

  省公安厅、省建设厅要求各地“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应于2001年10月底以前完成自身检查工作,省评价小组将于2001年11月1日起分5个片区对32个城市进行复核检查。我市与资阳、简阳、内江、自贡、宜宾6地市为第四片区。省里根据检查验收情况,严格评定出各市的等级,并对管理水平达到“三等”以上的城市或在实施畅通工程过程中有典型作法的城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管理水平达到一、二等的城市,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将报国家公安部、建设部备检,同时对在去年基础上管理水平下降的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四、迎检工作安排

  去年,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实施,得到了市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加之我市的一些独特优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得到了两厅领导的好评。但是由于今年我市资金投入不足,加之近期输电网络下地工程的实施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将影响我市的迎检工作。对此,为保证我市创建目标的实现,保持泸州的城市外部形象,顺利通过“畅通工程”的检查验收,从现在起到2001年11月10日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公安交警、工商、城监等部门应以行政辖区为单位,成立综合执法部门。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泸州工商局、市城监抽调人员成立综合执法大队,由交警大队抽调一名大队领导负责。主要任务是对江阳半岛、安富城区、龙马潭小市、蓝田、茜草干道上的违章停车、占道经营、占道市场等行为进行检查清理,对我市进出口道路的交通秩序进行整顿。

  (二)军分区、市公安局督察部门、市交警支队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对江阳主干道军警车乱停乱放进行整治。军队车辆可由军分区单独进行,警用车辆可由市政法委牵头,组 织督察、交警部门对政法系统车辆的乱停乱放、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进行整顿。

  (三)修复和完善交通标线和标志。从现在起,公安交警要组织人员,迅速对江阳半 岛、龙马潭(小市、南高)和纳溪(安富镇)城区的交通标线进行修复和完善,力争在2001年11月5日前 结束;财政要加大财力投入,力争在2001年11月9日前将进出江阳半岛道路的指路标志进行 修复和完善,以提高我市的对外形象。

  (四)新刷江阳半岛人行护栏和检查更换路灯。市规划建设局在2001年11月5日前将 江阳城区主干道的人行护栏全部重新刷漆,同时对中心半岛的路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尽量保证亮灯率达到100%.

  (五)暂停与城市环境有关的施工作业。2001年11月5日前,输电网络下地工程应暂 时全面停工,并进行路面清理,保证在2001年11月7日前全部恢复完好路面,待检查评比结束后再行施工;2001年11月10日左右的检查评比期间,江阳、龙马潭和纳溪城区的建筑工地应暂停施工,土石和建材运输应全面停止,一直到检查评比结束,以减少城市噪声和污染。

  (六)自检工作。2001年11月8日,市“畅通工程”领导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迎检工 作的落实 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纠正,以保证尽最大努力 搞好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