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民政局制定的《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市民政局 2001年8月20日)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鄂发[2001]9号)为依据。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黄冈跨世纪发展目标和城市现代化建设要求,以社区党的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为重点,以社区服务为龙头,以理顺关系,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积极探索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和管理新机制,创建具有黄冈特色的城市基层社区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功能,强化社区管理,发展社区事业,扩大基层民主,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黄冈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社区组织。大力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

  (二)完善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龙头和基础。要大力发展福利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经营性服务和面向属地单位的社会化服务。要积极兴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区服务组织,为社区居民和下岗职工拓宽就业渠道,培育城区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引入市场机制,向社会化、网络化、实体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

  (三)活跃社区文化。从创建文明社区做起,在社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教育、体育、科普及其它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通过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倡导服务群众、奉献社区的道德风尚,引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邻里和谐、家庭和睦,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和“志愿奉献,情暖社区”的良好社会风气。

  (四)强化社区治安。搞好社区内的治安保卫、民事调解、帮教失足青少年、防火防盗和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开展创建安全文明街道、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楼栋等活动,为社区居民创造一个稳定安全的生活环境。

  (五)健全卫生网络。要建立能满足社区群众多元化卫生服务需求的区、街、站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让社区群众享受到优质、方便、经济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根据社区居民特殊要求,提供按需求诊式、建档定期上门式、家庭病床式、家庭医生式等不同需求的卫生服务方式。

  (六)美化社区环境。立足于为社区单位和居民办实事,精心管理和塑造整洁优美的社区环境。将主次干道卫生标准和要求向社区延伸。探索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的加强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的新办法、新途径,提高社区环境卫生管理的水平和档次,建设整洁、优美、舒适、温馨的美好家园。

  (七)发展社区经济。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面优化社区经济发展环境,大力创办社区经济实体,不断壮大社区自身经济实力。

  (八)建设文明社区。认真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社区文明程度,搞好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楼栋、五好家庭的创建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

  1、制定社区建设实施方案。黄州区及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根据《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工作方案,明确操作方法及步骤。

  2、调查摸底划定社区。黄州区和开发区要抽调专人,搞好综合调查。在此基础上,首先把位于城区的村委会一律改为社区居委会,实行“五个不变”,即原村委会土地使用权不变、财产所有权不变、债权债务不变、经济管理职能不变、干部在换届之前不变;安居小区重新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范围划定和名称确定由黄州区民政局负责;原居委会之间、居委会与村委会之间的管理“死角”、“插花地”,要按照方便居民生产生活,符合居民认同感,便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原则,划入就近的居委会进行统一管理。

  (二)宣传发动阶段

  1、召开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社区建设任务,广泛发动,层层动员,全面启动社区建设工作。

  2、分别由黄州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起草一封致辖区单位、居民的公开信,讲明社区建设的意义、内容及作用,动员所辖单位及居民关心支持、主动参与。

  3、组织黄州区及其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专班人员、各居委会干部进行社区建设的理论和具体操作方法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班人员的社区建设理论水平和实施操作水平,为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打好基础。

  (三)组织建设阶段

  成立社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举产生社区的主体组织。

  1、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各项工作中起主要作用,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根据社区内党员的人数,可成立社区党总支或党支部,接受街道工委的领导。社区内的各类服务机构、物业管理公司、小型民办企业、各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党员和社区居民中离退休党员、尚未分配的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及暂住人口中的党员等,党的组织关系均转到社区党组织,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居民中下岗职工和在职人员是党员的应纳入社区党组织的管理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以便加强对党员干部8小时之外的管理教育。

  2、成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其成员由居民代表、社区单位代表 40-60人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选举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讨论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反馈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3、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代表社区成员管理社区内的公共事务,是社区成员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法进行自我管理、教育、监督、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成员向社会公开招聘,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产生,按照社区规模,一般由3人、5人或7人组成,即1000 户左右的社区配3名,2000户左右的社区配5名,3000 户左右的社区配7名。社区居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其他为成员。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社区内的建设和管理教育、服务等工作,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听取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实现政府有关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工作任务。

  4、有条件的社区可以成立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是社区的监督机构,由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民代表、单位代表10-15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民主议事,协助和督促社区居委会制定社区建设目标;代表社区居民监督居委会的各项工作。社区协商议事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到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可临时召开会议。

  社区党组织的产生办法由组织部门另行制定, 后3种组织的产生办法由民政部门另行制定。建立社区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的社区,可借鉴外地经验,建立新的社区经济组织。

  (四)建章立制阶段

  1、新一届社区居委会要在充分讨论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出社区发展规划、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

  2、建立社区各主体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划定各主体机构成员的职责范围。

  3、制定社区建设各项工作的考评办法和考核标准。

  (五)规范建设阶段

  1、理顺关系。包括社区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政府及其各部门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其它主体组织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区中介组织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单位和辖区居民的关系。

  2、明确责任。制定社区建设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协调运转,切实保证社区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3、转变职能。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重心下移,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确保社区享有充分自治权。

  四、组织领导

  社区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城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及时妥善解决社区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有关部门及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附:黄冈城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陈定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邱秉源 市政府副秘书长、农委主任

  高迎涛 黄州区政府区长

  叶胜利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蔡德坤 市民政局局长

  高世友 市公安局党组书记

  魏国华 市城建委副主任

  成 员:卢正旺 黄州区政府副区长

  朱双喜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邹德元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宋耀正 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民政局,邹德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丰火元和汪启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