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公布日期:2001-09-22施行日期:2001-09-22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09-22
施行日期 2001-09-22
发布部门 四川省人大常委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02年3月底前进行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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