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从5月份开始的增值税零申报、未申报专项检查已经结束,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本次检查由市稽查局负责组织实施。4月份市局组织召开了各区县(市)稽查局长和分管局长会议,部署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企业申报纳税真实性较差、零申报面较大,个别地区这一问题更加突出,这对全市征管改革和税收任务的完成极为不利,开展本次检查是形势所需。各区县(市)

  局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力量,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这项工作,切实遏制申报异常势头,务求在短期内取得成效。

  各区县(市)局对开展零申报、未申报专项检查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稽查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由稽查局牵头,组成了有税务所长、稽查人员、业务骨干参加的检查队伍全力投入到本次检查当中。为使检查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各区县(市)局还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各方面职责、分工、考核及工作衔接等作出了精心安排,为本次专项检查得以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检查情况5、6、7三个月全市共检查8915户,查补税款8,550万元,已入库6,936万元,入库率为81.12%,加收滞纳金36万元,已入库23万元,入库率为63.71%,罚款723万元,已入库662万元,入库率为91.57%。以上查补税款、罚款、加收滞纳金合计9,309万元,已入库7,621万元,入库率为81.86%。罚款占查补税款比例为8.46%。

  由于增值税零申报、未申报专项检查力度的加大,7月份与4月份比较,全市检查户数增加312户,查补税款增加1,064万元,罚款增加208万元,加收滞纳金增加1.7万元,零申报减少3,437户,未申报减少609户,未申报、零申报占应申报户数的比例降低11.16个百分点,检查户数占未申报、零申报户数的比例增加9.16个百分点,罚款占查补税款的比例提高6.8个百分点。

  以上数据表明,这次零申报、未申报专项检查成果是显著的,

  一是增加了税收收入,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是遏制了零申报、未申报蔓延势头。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这次检查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查工作的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县零申报、未申报比例仍较高,7月份全市增值税零申报、未申报户数占应申报户数的比例仍然达29.72%;二是罚款力度不够,这次检查罚款占查补税款的比例只有8.46%,与总局提出的10%相差1.54个百分点;三是查补税款入库率也未达到85%的最低要求。因此各区县(市)局还必须继续加大稽查力度提高查补税款的入库率,特别要加大处罚力度。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从全市检查情况看,企业不正常的零申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帐外经营。企业采取直接收取现金方式结算或利用三联单、普通发票销售商品,其收入不入帐,不申报纳税的情况很普遍。

  2.企业利用进项税额先发生,而销项税额后发生的时间顺序,先行抵扣进项税,然后采取帐上降价销售降低销项税额,以达到偷税的目的。

  3.发出商品不计收入,也是企业调节税负所采用的一种主要手段。企业以发出商品未结清货款等为由,不做帐务处理,不申报纳税,人为造成零申报或微申报。

  4.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商品内部流转,利用作价来降低差价或零售价,以达到避税目的。

  5.库存商品盘亏和损失未作进项转出,造成零、微申报。如北磅区查处的东方光电有限公司,重庆北碚联盟商贸公司等就属这种情况。

  6.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如重庆龙王机械厂等企业、在购进原材料过程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大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偷税的目的。

  7.虚大运费抵扣税款。一些企业一是利用运输发票到处可以开的特点,虚大运费;二是利用假运输发票开立运费,增大进项抵扣税额。

  8.粮油购销企业问题多。这些企业进货发票混乱:一是作废发票多,普票虚开、代开;二是付款、发票、货物三者不一致;三是免税项目的进项不转出。如渝中区检查菜油脂公司,查补税款30余万元。

  9.公司实行分散经营、个人承包的问题。这种经营一般是公司统一进货,进项税金统一抵扣,经营实行个人承包,销售收入每月由承包人随意申报,公司只并表不并帐,结果一般都是进大于销,造成零申报。如渝中区检查重庆某大型日杂公司就是以这种方式经营,从94年至今连续零申报、检查应补税200多万元。

  10.销售商家与厂家联合,实行返利销售,商家以进价或低于进价销售商品,形成零申报,而销售商通过厂家返利实现利益。如大坪某汽车销售中心,97年至9 8年3月,销售收入达5亿多元,全部零申报。经查该销售中心获厂家返利300多万元,应补税50多万元。

  11.企业向税务机关报停,脱离税务监管,然后帐外销售库存商品,以达到偷逃沉淀在库存商品上的税款。这种情况以商业企业最为典型,特别是在私营企业或打公有牌子的私有商业企业中最为突出。这是一种偷逃税新手段、新动向。

  四、整改意见目前企业偷税情况较为普遍,手段也多样,但归纳起来都是不按时、不如实申报销售收入所致,这是当前造成企业零申报面大的一个主要原因。为整治企业不正常的零申报行为,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1.加强税法宣传,提高全民纳税意识。各地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宣传,曝光一些典型案例。

  2.加强监管。对一些重点税源企业要加强联系,辅导企业纳税申报,防止企业人为地调节当期税负,偷逃国家税款。

  3.加大处罚力度。对企业的偷税行为,应采取强硬措施,一旦查出有偷税行为,应补税、罚款、滞纳金一并处理,罚款不得低于应补税款的20%,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依法坚决移送。

  4.加强督查,提高检查质量。税务稽查不力也是导致企业零申报的一个因素。

  各地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督查队,对检查质量有问题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属责任心不强的,要批评教育;属查帐能力有问题的,要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属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