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搞好信息服务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从2001年起,农业部启动“‘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服务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在网络建设上,构建了以农业部信息中心为龙头、连接31个省(区、市)农口部门的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及数据库、应用软件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覆盖农村经济领域的多条信息采集渠道初具雏形,信息的整理、分析、发布逐步向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迈进;不少地方农口部门积极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服务网络已开始向乡镇、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以及经营大户延伸。各种新闻媒体发挥各自优势,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农村市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

  面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在市场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不够,信息发布、传播的覆盖面窄,信息到农民手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二是在信息结构上,直接为市场、农民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不能满足需要。三是信息体系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用于硬件建设、网络运行、软件开发和信息采集发布的资金严重短缺,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四是信息采集的覆盖面不够广泛,采集标准不够规范,信息资源开发相对滞后。针对上述问题,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信息服务行动计划”,以期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的工作中统一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技术标准,集中资金,使报刊、电视、广播、信息互联网络、农民信息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互支撑,形成合力,提高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水平。

  “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立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国省、市、县、大多数乡镇以及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各级新闻媒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加大农村市场信息的传播力度;建立一支农村信息员队伍,健全乡(镇)、村两级信息传播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农业信息网、农广校、农村信息员队伍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密切合作,形成横向相连、纵向贯通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通过"抓窗口,抓龙头,抓资源,抓延伸,抓队伍",形成集信息采集、加工、发布、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使农村市场信息服务滞后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变。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建设优势互补的农村市场信息发布窗口

  组织中国农业影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乡镇企业报社、中国农机安全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单位,加大农村市场信息发布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信息覆盖面。

  1.增加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农村市场信息播出时间。每天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中安排1个半小时以上的信息专题节目,主要播放价格、供求、科技、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中央电视台对第七套节目改版后,每天的信息专题节目至少增加到2个小时以上。要努力争取农业和农村经济电视专用频道。

  2.建立报刊信息专版、专栏。《农民日报》、《中国乡镇企业报》在正常发布综合信息的基础上,要开辟农村市场信息专版或专栏。加大《农产品市场周刊》的信息容量,每期产销信息不低于300条,在《农村工作通讯》开辟"信息广场"专栏,在《农民文摘》开辟"市场信息"专栏,提供各种主要农产品产销趋势、行情分析及各地结构调整的成功经验等信息。

  3.开发利用农广校信息传播系统。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科技教育培训、信息传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建设覆盖全国2700多所农广校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络,进行实时直播的、交互式的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传播。利用农广校700多万在校及毕业的学员,扩大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开发利用中央农广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媒体资源,增强农业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农业科技等节目的开发制作能力,增加播出时段。

  4.省、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信息发布窗口,强化信息发布工作。

  三、切实推进中国农业信息网建设

  1.把中国农业信息网做大做强。把中国农业信息网建成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使之成为具有较强凝聚力和信息集散力的国家农业核心网站。

  实施网上信息联播,实现全国农业信息网站联网运行。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供求信息一站式联网服务,即供求信息在联网的一个网站登载,全国各网站同时发布,各地对该供求信息的反馈直接返回该站,由该站负责后续服务。

  部系统的18个专业网,要逐步实现农情调度、品种审定、验证登记等的网络自动化管理。

  2.建设农业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通过双向的卫星专网,首先使部与省农业管理部门之间实现广域互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的政府信息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建设覆盖地(市)、县的卫星多媒体宽带传播网,实现数据和视频的单向高速广播(DVB),使之成为农村市场信息传播的骨干网络。积极进行建立全国农业信息服务呼叫中心的可行性研究。

  3.开发全国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根据全国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研究开发全国上下一致、标准统一,具有信息采集、存储、分析预测、传输、发布以及便捷的查询检索功能的农业信息应用软件系统。

  四、开发整合农村市场信息资源

  农业系统现有33条信息采集渠道,8000多个信息采集点。针对布点不尽规范,标准不够统一,信息采集指标体系不完善的状况,按照农村市场经济要求进行整合与开发。

  1.整合农村市场信息资源。以现有农业系统信息采集渠道和采集点为基础,形成统一规范的市场供求与价格、科技、政策、生产、资源环境等信息采集系统。调整信息结构,重点加强农村市场供求与价格、农业科技等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扩大信息量。统一信息采集标准,改进信息采集手段,提高信息资源的采集能力和统一管理利用水平。

  2.建立农村市场信息分析预测系统。加强信息资源的加工、整理、分析,组织开展对农产品主要品种国际国内市场行情、产销形势的分析预测。重点建设粮食安全早期预警系统和棉花、油料、糖料、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分析预测系统。

  3.建设农村市场信息大型数据库。农业部与省、地(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共同开发,建设全国农村市场信息数据库,重点建设政策法规、农产品供求、市场价格、实用技术、农产品贸易等数据库。部、省及地(市)以下各级数据库无论纵向、横向之间,要能做到联网运行、资源共享。

  五、积极推进省、地(市)、县信息平台和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

  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网络技术标准,在全国各省(区、市)、地(市)、县,建立相应的农业信息平台,实现与农业部信息中心互联互通。努力将信息服务网络向重点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延伸。

  计划到2001年底,完善31个省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20%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约400~500个);到2002年底,再建设40~50%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在2003年以后的2~3年,陆续完成其余30~40%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地(市)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度,由各地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市)和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凡有条件和工作基础的,可以建成内部网及独立域名网站;条件不具备的或省级网络功能较强可提供虚拟主页服务的,地(市)和县级可不建内部网及独立域名网站,但都要建立相应的信息服务中心或开展相关服务。

  要加大信息网络向乡镇延伸的力度。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建设要本着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原则,采取边培训、边推广的办法,成熟一批,发展一批。根据一些地方的做法,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可以依托乡镇农经站、农技服务站等部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要力争做到“六个一”的要求,即:有一间房子,有一套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有一条电话专线,有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有一套组织(队伍)网络,有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乡镇经济信息服务站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要追求形式。

  六、抓好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

  在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向县和乡镇延伸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组织(队伍)网络的延伸。要充分发挥县、乡农技推广站、农经站和农广校学员的作用,联合其他涉农部门,依靠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形成“进村入户”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组织(队伍)网络,彻底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把信息及时传播到农民手里。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至少15万人的农村信息员队伍。

  要切实抓好从事信息服务人员及农村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组织制定农村信息员岗位规范和要求。各省(区、市)要建立农村信息员登记、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并抓紧编写信息服务工作手册及培训教材。通过农广校远程教育培训、中国农业信息网在线培训和省、地(市)、县逐级培训等形式,对各级信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村信息员岗位证书。

  七、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工作领域新,工作难度大,必须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农业部成立了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国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厅局级干部具体分管。各地要按照农业部 “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重点,精心组织实施。

  2.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在农业部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部信息中心对整个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提出统一的技术指导意见,制定统一、开放的网络技术标准,重点是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标准。以利于形成一种集中分布式的管理模式,便于农业部信息中枢能够进行有效调控,地方各个网站及使用终端能够灵活地分散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

  3.多渠道筹集资金。“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计划部门的支持,建设资金应列入各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预算,加大对该项工作的资金投入。要注意引导各类公司、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大户投资信息服务事业。在资金投入上,中央负责本级和对省级、部分试点地区的引导性支持;省负责本级和对县、乡镇延伸试点的补助;县负责本级和对乡镇的补助;乡镇、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主要靠自己的力量发展。

  4.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为确保“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有序、高效实施,必须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项目专家论证评审制度,保证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防止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建立项目评估、检查、验收制度,保证项目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制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

  5.加强检查验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将分阶段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农业部

  2001年9月18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和搞好信息服务的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从2001年起,农业部启动“‘十五’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服务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进展。在网络建设上,构建了以农业部信息中心为龙头、连接31个省(区、市)农口部门的信息平台,网络建设及数据库、应用软件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覆盖农村经济领域的多条信息采集渠道初具雏形,信息的整理、分析、发布逐步向制度化、标准化的方向迈进;不少地方农口部门积极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服务网络已开始向乡镇、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以及经营大户延伸。各种新闻媒体发挥各自优势,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农村市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

  面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和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农村市场信息服务工作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发挥新闻媒体在市场信息服务方面的作用不够,信息发布、传播的覆盖面窄,信息到农民手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没有解决好。二是在信息结构上,直接为市场、农民服务的市场供求、科技等方面的信息不能满足需要。三是信息体系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用于硬件建设、网络运行、软件开发和信息采集发布的资金严重短缺,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四是信息采集的覆盖面不够广泛,采集标准不够规范,信息资源开发相对滞后。针对上述问题,农业部在全国启动“信息服务行动计划”,以期在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的工作中统一目标,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统一技术标准,集中资金,使报刊、电视、广播、信息互联网络、农民信息员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相互支撑,形成合力,提高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水平。

  “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立足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国省、市、县、大多数乡镇以及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各级新闻媒体、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加大农村市场信息的传播力度;建立一支农村信息员队伍,健全乡(镇)、村两级信息传播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农业信息网、农广校、农村信息员队伍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密切合作,形成横向相连、纵向贯通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通过"抓窗口,抓龙头,抓资源,抓延伸,抓队伍",形成集信息采集、加工、发布、服务于一体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使农村市场信息服务滞后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变。

  二、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建设优势互补的农村市场信息发布窗口

  组织中国农业影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乡镇企业报社、中国农机安全报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单位,加大农村市场信息发布力度,最大限度地扩大信息覆盖面。

  1.增加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农村市场信息播出时间。每天在中央电视台第七套农业节目中安排1个半小时以上的信息专题节目,主要播放价格、供求、科技、政策等方面的内容。中央电视台对第七套节目改版后,每天的信息专题节目至少增加到2个小时以上。要努力争取农业和农村经济电视专用频道。

  2.建立报刊信息专版、专栏。《农民日报》、《中国乡镇企业报》在正常发布综合信息的基础上,要开辟农村市场信息专版或专栏。加大《农产品市场周刊》的信息容量,每期产销信息不低于300条,在《农村工作通讯》开辟"信息广场"专栏,在《农民文摘》开辟"市场信息"专栏,提供各种主要农产品产销趋势、行情分析及各地结构调整的成功经验等信息。

  3.开发利用农广校信息传播系统。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在科技教育培训、信息传播中的重要作用。依托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建设覆盖全国2700多所农广校的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络,进行实时直播的、交互式的现代远程教育培训和信息传播。利用农广校700多万在校及毕业的学员,扩大信息的传播和交流。开发利用中央农广校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的媒体资源,增强农业教育、农业实用技术、农业科技等节目的开发制作能力,增加播出时段。

  4.省、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信息发布窗口,强化信息发布工作。

  三、切实推进中国农业信息网建设

  1.把中国农业信息网做大做强。把中国农业信息网建成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使之成为具有较强凝聚力和信息集散力的国家农业核心网站。

  实施网上信息联播,实现全国农业信息网站联网运行。从今年下半年起,开展供求信息一站式联网服务,即供求信息在联网的一个网站登载,全国各网站同时发布,各地对该供求信息的反馈直接返回该站,由该站负责后续服务。

  部系统的18个专业网,要逐步实现农情调度、品种审定、验证登记等的网络自动化管理。

  2.建设农业指挥调度卫星通讯系统。通过双向的卫星专网,首先使部与省农业管理部门之间实现广域互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高效、通畅、安全的政府信息服务网络。在此基础上,建设覆盖地(市)、县的卫星多媒体宽带传播网,实现数据和视频的单向高速广播(DVB),使之成为农村市场信息传播的骨干网络。积极进行建立全国农业信息服务呼叫中心的可行性研究。

  3.开发全国统一的应用软件系统。根据全国统一的网络技术标准,研究开发全国上下一致、标准统一,具有信息采集、存储、分析预测、传输、发布以及便捷的查询检索功能的农业信息应用软件系统。

  四、开发整合农村市场信息资源

  农业系统现有33条信息采集渠道,8000多个信息采集点。针对布点不尽规范,标准不够统一,信息采集指标体系不完善的状况,按照农村市场经济要求进行整合与开发。

  1.整合农村市场信息资源。以现有农业系统信息采集渠道和采集点为基础,形成统一规范的市场供求与价格、科技、政策、生产、资源环境等信息采集系统。调整信息结构,重点加强农村市场供求与价格、农业科技等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扩大信息量。统一信息采集标准,改进信息采集手段,提高信息资源的采集能力和统一管理利用水平。

  2.建立农村市场信息分析预测系统。加强信息资源的加工、整理、分析,组织开展对农产品主要品种国际国内市场行情、产销形势的分析预测。重点建设粮食安全早期预警系统和棉花、油料、糖料、水果、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分析预测系统。

  3.建设农村市场信息大型数据库。农业部与省、地(市)、县各级农业部门共同开发,建设全国农村市场信息数据库,重点建设政策法规、农产品供求、市场价格、实用技术、农产品贸易等数据库。部、省及地(市)以下各级数据库无论纵向、横向之间,要能做到联网运行、资源共享。

  五、积极推进省、地(市)、县信息平台和乡镇信息服务站建设

  按照农业部制定的网络技术标准,在全国各省(区、市)、地(市)、县,建立相应的农业信息平台,实现与农业部信息中心互联互通。努力将信息服务网络向重点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经营大户延伸。

  计划到2001年底,完善31个省级信息网络平台,建设20%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约400~500个);到2002年底,再建设40~50%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在2003年以后的2~3年,陆续完成其余30~40%的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地(市)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进度,由各地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市)和县级信息服务平台,凡有条件和工作基础的,可以建成内部网及独立域名网站;条件不具备的或省级网络功能较强可提供虚拟主页服务的,地(市)和县级可不建内部网及独立域名网站,但都要建立相应的信息服务中心或开展相关服务。

  要加大信息网络向乡镇延伸的力度。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建设要本着全面规划、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逐步完善的原则,采取边培训、边推广的办法,成熟一批,发展一批。根据一些地方的做法,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可以依托乡镇农经站、农技服务站等部门。有条件的乡镇农村经济信息服务站要力争做到“六个一”的要求,即:有一间房子,有一套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有一条电话专线,有1-2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有一套组织(队伍)网络,有一套管理和服务制度。乡镇经济信息服务站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不要追求形式。

  六、抓好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培训

  在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向县和乡镇延伸的同时,要重点抓好组织(队伍)网络的延伸。要充分发挥县、乡农技推广站、农经站和农广校学员的作用,联合其他涉农部门,依靠村组干部、农村经纪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形成“进村入户”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组织(队伍)网络,彻底解决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把信息及时传播到农民手里。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至少15万人的农村信息员队伍。

  要切实抓好从事信息服务人员及农村信息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由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组织制定农村信息员岗位规范和要求。各省(区、市)要建立农村信息员登记、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并抓紧编写信息服务工作手册及培训教材。通过农广校远程教育培训、中国农业信息网在线培训和省、地(市)、县逐级培训等形式,对各级信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村信息员岗位证书。

  七、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工作领域新,工作难度大,必须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农业部成立了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国农村市场信息服务行动计划进行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厅局级干部具体分管。各地要按照农业部 “信息服务行动计划”的总体思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重点,精心组织实施。

  2.切实加强技术指导。在农业部农村市场信息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部信息中心对整个农村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提出统一的技术指导意见,制定统一、开放的网络技术标准,重点是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应用软件的标准。以利于形成一种集中分布式的管理模式,便于农业部信息中枢能够进行有效调控,地方各个网站及使用终端能够灵活地分散运行,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

  3.多渠道筹集资金。“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计划部门的支持,建设资金应列入各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预算,加大对该项工作的资金投入。要注意引导各类公司、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大户投资信息服务事业。在资金投入上,中央负责本级和对省级、部分试点地区的引导性支持;省负责本级和对县、乡镇延伸试点的补助;县负责本级和对乡镇的补助;乡镇、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和经营大户主要靠自己的力量发展。

  4.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为确保“信息服务行动计划”有序、高效实施,必须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项目专家论证评审制度,保证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建立项目立项审批制度,防止项目建设的盲目性;建立项目评估、检查、验收制度,保证项目工程建设的高质量;制定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

  5.加强检查验收。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将分阶段对各地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农业部
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