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1〕深中法执字第21-699-9号),要求将你公司股东青海振海国际经济技术实业公司、西安制药厂、长岭机器厂所持全部股份过户给深圳发展银行。请接到本通知后3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布日期:2001-09-14施行日期:2001-09-14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2001]第264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09-14
施行日期 2001-09-14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正文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1〕深中法执字第21-699-9号),要求将你公司股东青海振海国际经济技术实业公司、西安制药厂、长岭机器厂所持全部股份过户给深圳发展银行。请接到本通知后3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