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企事业单位:

  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根据省政府要求,经市政府第37次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取消市农林局等33个部门和单位145项行政审批项目(项目目录财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本通知予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所属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停止实施。

  二、行政机关拒不停止实施本通知予以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或者擅自决定增设行政审批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权检举、控告(举报电话:市监察局举报中心6645463),经查检举、控告属实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实施机关应当转变工作方式,严格履行职责,将工作方式由事前行政审批切实转变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上来;对已取消的属于上级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级机关应当热情服务,为当事人申办审批事项提供便利条件。

  四、各行政机关对依法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应当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程序,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二○○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一、市农林部门(2项)

  1、动物防疫合格证

  2、核发内河渔业船舶检验证(属省级权限)

  二、市水利部门(2项)

  1、农水项目审批(合并到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中)

  2、泵站建设与管理可行性方案(合并到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审查中;

  三、市档案部门(4项)

  1、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达省级的乡镇企业审批发证(转为加强行政监督指导)

  2、乡镇级(村级)档案工作合格单位、建档单位备案(转为加强行政监督指导

  3、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省级)审批(转为加强行监督指导)

  4、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审查审批(转为加强行政监督指导)

  四、市广播电视部门(1项)

  1、乡镇使用广播电视频率指标初审

  五,市新闻出版部门(4项)

  1、出版单位设立初审(属省级权限)

  2、电子出版物复制业务初审(属省级权限)

  3、出版物印制企业设立审批(属省级权限)

  4、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审批(属省级权限)

  六、市医药部门(4项)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初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初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3、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初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4、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初审(机构改革职能调整)

  七、市交通部门(16项)

  1、报废公路、公路用地审批(属省级权限:

  2、公路征费稽查站开业批准

  3、汽车维修人员资格认证

  4、国、省道及县乡公路路网规划审批

  5、收费公路竣工验收审批

  6、质监站考核验收

  7、公路、水运工程造价员资格认证

  8、非经营性教练场开业

  9、驾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证

  10、三、四类大型物件运输业户开业

  11、汽车租赁企业开业

  12、企业工人技术等级考核

  13、技工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

  14、省内跨市(地)货运企业筹建

  15、省内跨市(地)货运配载线路专营

  16、车辆包车客运项目

  八、市航运部门(4项)

  1、船舶检验证书核发(属省级权限)

  2、核发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

  3、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

  4、乡镇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

  九、市公用事业部门(1项)

  1、长途汽车进入城市线路走向审定

  十、市房产部门(12项)

  1、拆迁生产经营性用房确认

  2、拆迁非住宅房屋安置地点确定

  3、经营性公房的租赁审核

  4、房屋安全鉴定标准批准

  5、城镇廉租住房承租申请、承租条件审核登记

  6、小区管理办法备案

  7、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人员上岗审批

  8、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9、超过规定拆迁期限或延长过渡期限的批准

  10、直管公房装饰装修的同意

  11、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明显加大荷载的原有房屋装饰装修使用安全性审

  12、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批准

  十一、市卫生部门(8项)

  1、血站设置审批

  2、医院消毒供应室初审验收

  3、核发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4、核发托儿所、幼儿园保健人员资格证

  5、核发家庭接生技术合格证

  6、初审市级、审批县(区)企业预防性健康检查单位资格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许可登记证(属省级权限)

  8、初审消毒药械和医疗卫生用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十二、市经贸部门(6项)

  1、环保设备(产品)初审

  2、内资企业技术改造国家设备抵负企业所得税初审

  3、食品工业企业设立审批

  4、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5、企业集团审批

  6、企业划型

  十三、市地税部门(2项)

  1、个体工商户申请不设置帐簿审批

  2、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批准(属省级权限:

  十四、市国税部门(2项)

  1、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批准(属省级权限)

  2、个体工商户申请不设置帐簿审批

  十五、市市容部门(1项)

  1、占用城市道路作集贸市场的审批(转为禁止性行为

  十六、市烟草专卖部门门项)

  1、烟草专卖许可证年检(转为加强监督检查:

  十七、市物价部门(16项)

  I、早籼稻、糯稻定购价

  2、玉米、大麦保护价

  3、大米、面粉、饲料、蚕种销售价格

  4、油菜籽、糖料收购价格

  5、棉花收购、调拨(供应)价格及棉籽加工费

  6、生猪定点屠宰加工费

  ?、农药出厂、销售价格

  8、薹本用药以外的其它药品、纸张、电话号码簿价格

  9、普通商品房审验费

  10、歌舞厅、卡拉OK厅分级限价、电影院定级定价

  11、洗车服务、旅游涉外、星级饭店住宿洗衣服及无线寻呼服务收费

  12、邮电器材综合费率

  13、指定销售民航优惠价格票代理人审核

  14、食糖价格核准

  15、室内外装饰价格和旅行社对外报价备案

  16、餐饮业分等级审定、餐饮业毛利率和差价率的核定

  十八、市公安部门(2项)

  I、核发文化娱乐场所治安审查许可证

  2、核发美发、按摩、洗头洗脚等场所治安许可证

  十九、市工商部门(1项)

  1、化肥生产企业跨地区设立直销点、联销点、代销点资格

  二十、市轻工部门(2项)

  1、室内装饰设计、施工贵质等级审核(职能调整到建委:

  2、室内装饰个体资格等级证书核发(职能调整到建委)

  二十一、市统计部门(4项)

  1、大中型企业划型审批

  2、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联审制度

  3、农村小康监测

  4、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初审

  二十二、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1项)

  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属国家局职权)

  二十三、市教育部门(7项)

  1、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收费审核(职能调整到物价部门:

  2、职业中学、职业高中学生转学

  3、教育改革试(实)验项目

  4、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特色教育

  5、小学毕业证验印

  6、小学生转学

  7、教职工学属、户口“农转非”审核

  二十四、市科技部门(1项)

  厂办科研机构审批

  二十五、市环保部门(1项)

  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合格证

  二十六、市计划部门(5项)

  1、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投资在50万元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

  合城市规划且不需新征地的非生产型各类基本建设项目

  2、企业用自有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建设的,投资在100万元以下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市规划并不需新征土地的各类小型工业项目

  3、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不含省投资)的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

  4、业主自筹及商业银行贷款项目的初步设计及调整概算

  5、外商投资娱乐类项目可研报告

  二十七、市旅游部门(1项)

  国际旅行社的审批(属省级权限:

  二十八、市人事部门(4项)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进入计划

  工龄工资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工作人员正常退休

  二十九、市建设部门(10项)

  1、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2、地下工程特殊专用设备、器材定型

  3、各类无资质岗位培训办班点

  4、建筑企业、事业单位设立

  5、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奖评选

  6、全国村镇建设现代示范镇

  7、绿色小城镇验收

  8、地图编制出版(属省级权限)

  9、建设工程合同审查

  10、建设材料准用证审批

  三十、市计生部门(1项)

  ,计划生育药具经营许可证

  三十一、市劳动部门(15项)

  1、企业工资总额指令性计划及审批

  2、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晋级审批

  3、转正定级人员工资审批

  4、国有企业招用工审批

  5、国有企业年度招工计划审批

  6、企业工人调动工作审批

  7、新办集体企业转大集体企业审批

  8、集体身份工人调国有企业审批

  9、待业证

  10、技校招生指令性计划审批

  11、技校毕业分配计划审批

  12、农转非审批

  1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制企业的设立

  14、技校“农转非”招生计划

  15、对劳服企业性质进行确认帮助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三十二、市国家安全部门(1项)

  1、党政领导机关新建办公楼选址国家安全事项审批

  三十三、市土地部门(3项)

  1、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许可证

  2、建设单位追加用地计划指标审核、审批

  3、企业改制地价评估确认(转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