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工业产销率偏低,企业应收帐款居高不下,资金周转率下降,加剧了流动资金紧缺的矛盾,影响到全市工业的正常运行。为了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1]58号文《关于在全省工业企业开展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的通知》精神,盘活企业沉淀资金,缓解我市流动资金紧缺矛盾,促进我市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要求在全市工业企业中开展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企业资金的运营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体系,采用电子信息化等先进手段和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对资金实行集中统管,严格控制非生产、营销环节的流动资金开支,减少资金占用和减少呆滞时,加速流动资金周转。在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上,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从整体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加强市场营销。认真加强市场调查和市场预测,了解用户需求,明确市场定位,选准市场目标,努力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改进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提高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水平。加强营销机构和营销队伍建设,健全销售网络,加强与流通企业联手开拓市场,大力拓展销售渠道和销售领域,积极开展连锁经营,有条件的企业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大力推广新型营销方式,逐步推广网上交易。努力降低销售成本和销售费用。

  三、加强货款回笼,减少应收帐款。企业对应收帐款要真进行清理,区别不同情况,组织一定的人力或专门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催收货款,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奖励办法,按照回收货款数额的难易程度给予等次不同的物质奖励,对销售人员要把产品销售与资金回笼结合起来进行考核,并与工资和奖金挂钩,制定有效措施,防止“新欠款”产生,银行要积极协助企业清欠工作,搞好金融服务。

  四、加强企业管理,减少库存积压产成品占用资金。库存积压商品较多的工业企业,要尽可能的回收资金,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对因质量问题或不适销对路造成长期积压的库存产品,可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列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报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销,变现残值。同时企业应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避免产生新的积压。对促销库存产品不积极并继续产生新的积压产品的企业,电力部门在电力供应上要给予限制,对享受电价优惠的企业,要取消其优惠资格;银行不再给予贷款支持。要通过各种手段,促使这些企业迅速采取措施,减少库存积压占用资金。

  五、层层分解挖潜指标,使指标落到实处。通过挖潜增效活动,采取到年底使全市流动资金周转率比6月末提高011次,应收帐款比6月末减少5%,产成品存货比6月末下降10%,全市力争盘活沉淀资金12650万元。按照这个目标,根据省上下达我市的流动资金周转率、产成品存货、应收帐款净额目标,分解下达,请各县区按此要求尽快把目标分解下达落到实处。市内各双向目标责任制企业要带头抓好资金挖潜增效工作,市政府将把双向目标责任制企业资金挖潜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业要把流动资金挖潜增效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挖潜增效活动,主动为企业服务,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相关问题,各企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开展好这项活动,实实在在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益。

  附:2001年全市工业流动资金挖潜责任目标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