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老龄委、市体委拟定的《黄石市老年体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一年八月二十日

黄石市老年体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意见

(市老龄委 市体委 2001年8月)

为了巩固和发展黄石市“九五”时期老年体育工作的良好势头,努力开创新世纪老年体育工作的新局面,保证老年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黄石市老年体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九五”老年体育工作回顾

"九五”期间,黄石老年体育工作在全市各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下,坚持贯彻实施《体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努力发展、健全基层组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自觉抵制“法轮功”邪教的影响,不断提高老年体育的社会化程度,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大成绩。全市老年体育组织基本形成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居委会)四级网络体系。“九五”末期,市级老年体育单项委员会达14个,县级老年体育协会84个,乡镇级40个,居委会级673个,老年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明显改善。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逐年增多,全市老年体育人口达7.28万人,超过老年体育事业“九五”发展规划目标2.28万人,其中,城市老年体育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79.1%,农村达到10.88%,分别超过发展规划目标的19.1和0.88个百分点。市老年体育协会深深扎根于老年群体之中,成为团结和带领老年人进行科学健身的一支有生机、有活力的群众体育队伍。全市老年体育工作跨入了全国和全省的先进行列,为我市活跃老年人文化生活、扩大老年工作的影响、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老年体育事业发展迅速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一是组织机构还不健全,尤其在组织管理上缺乏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基层老年体育活动发展不够平衡。二是全市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覆盖率不高,只占全市老年人口的20%,农村、企业的老年体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各级老年体协活动经费不足,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满足不了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的实际需要。四是对老年体育的宣传缺乏力度,发展老年体育事业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尚未形成社会共识。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阻碍了全市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十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

黄石老年体育事业“十五”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为指导,以《体育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为依据,坚持“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老年体育组织网络,普及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增强老年人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积极为促进黄石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三、“十五”发展规划目标与任务

(一)扩大老年体育人口,组织发动8-9万老年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35-45%。其中,城市为75%,农村为15%。

(二)各县、市、区和厂矿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街道、居委会、乡镇、行政村普遍建立老年体育组织。

(三)建立老年人体质监测站点,全市老年人体质监测合格率争取达到60%以上。

(四)系统培训老年社会体育指导和骨干队伍,推广科学健身项目,老年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老年体育人口的5‰以上,老年体育骨干达到指导员总数的2%以上。

(五)加大对老年体育健身设施的投入,社区普遍建设老年体育活动场所。

(六)加强老年科学健身理论研究工作,引进和创编适合老年特点的体育运动项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老年体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老年体育工作保证体系。各地要把老龄工作和老年体育工作一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评比精神文明社区、乡镇的内容。明确各级政府分管老年体育工作领导的责任,每年听取一次老年体育工作汇报,并进行一次检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并具体落实老年体育工作计划,重点在组织建设、活动经费、活动场所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及时处理和解决老年体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老年体育工作的良好条件和环境。

(二)巩固和发展老年体育组织网络。要建立和健全各级各类老年体育协会,扩建基层老年体育辅导站点和活动中心,努力抓好各县市区、市直机关、行业系统、大型厂矿企业以及社区、街道、农村、乡镇和小康村的老年体育组织建设。已经建立老年体育协会的单位、部门,要重点落实专、兼、聘的工作人员及活动经费、办公用房和活动阵地。有条件的社区和乡镇要建立老年体质监测站,分期分批做好老年人体质测试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坚持五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三年评选一次全市健康老人,每年召开一次老年体育工作会议,进一步规范老年体育组织管理,提高老年体育工作质量。

(三)加强老年健身阵地建设,多渠道筹集老年人体育活动经费。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投资、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老年体育事业经费的投入。把开辟建设老年体育场所与全市体育场馆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列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兴建和改建一批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对已经建成的居民区,要多渠道利用有效空间修建简易体育场所和设施,增加公共体育用地,方便老年体育活动的开展。全市各种文化、体育场馆和公园尽量向老年人优惠或免费开放。老年体育活动经费按照政府划拨、有关部门资助、社会赞助捐赠、自己组织收入的要求筹措,并从体育彩票公益金中按规定对老年体育事业给予资助。市老年体协及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老年体育协会组织日常办公业务的活动经费,应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有所递增。

(四)加强老年体育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适应社会要求、有一定专项技能的老年体育骨干队伍。要在老年体育工作中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专项技术轮训班,加强老年体育干部队伍政治理论、科学知识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坚持抵御封建迷信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要鼓励科研部门和科研人员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方面的专题研究,引导老年人进行科学健身。

(五)加快发展城乡老年体育,努力推进老年体育活动化、竞赛方法多样化、活动时间假日化、组织形式社会化。要适时举办老年健身活动月、活动周,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中展示;建立四年办一次全市老年运动会、两年举办一次全市街道运动会以及年度举办单项体育比赛的竞赛制度,规范体育竞赛管理。老年健身活动要坚持以基层为主、就近方便、合理适度及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着眼于提高体质和健康水平,扩大老年体育人口, 以活动促发展。

(六)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老年体育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老年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努力改变老年体育单纯依靠政府、依靠行政手段举办体育竞赛的模式,依托社会、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大力引导老年人自我健康投资和体育健身消费。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合资、合作兴办老年体育产业,提高老年体育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要加强老年体育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老年体育工作的认识,增强老年人的体育参与意识。新闻单位要抓好老年体育工作的热点、焦点问题,大力宣传老年体育对帮助国家长治久安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促进老年人做到生理健康与心理健康结合、健身与养生结合、延年益寿与提高生命质量结合,实现全市“老龄健康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