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题工作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迳向市旅游局反映。

  二○○二年三月十一日

三明市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题工作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旅游局关于今年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主题工作年”活动的要求,根据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动员会议的部署,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大力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促进全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年我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动员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队伍和城市旅游基础环境为突破口,深化“创优”活动,并按照建整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行业为主体,企业为基础”的工作格局,重点解决影响旅游形象的突出问题,基本实现“五无”(旅游购物、消费无宰客:“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经营无“黑社”;导游服务无“野导”;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三提高”(提高导游队伍管理水平;提高旅行社规范经营水平;提高旅游环境管理水平),逐步解决制约旅游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力争达到旅游环境逐步优化、服务质量普遍提升、产业素质整体提高、市场秩序根本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创优”活动,综合整顿城市旅游基础环境

  1、提倡同业诚信经营,力求旅游消费无欺诈。市及县(市、区)旅游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提倡同业之间签订《诚信经营公约》;购物场所、消费场所要公开承诺不给导游人员回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旅行社要公开承诺导游人员不收回扣,主动接受游客的监督。在严厉查处导游人员私拿回扣的同时,开展购物场所、消费场所的综合整治,重点查处购物商店、小摊小贩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迫购物等行为;坚决打击旅游区(点)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以诱诈游客钱财为目的的“看病抓药”、烧香拜佛等欺客宰客行为。通过整顿,做到旅游消费无欺诈。

  2、大力整顿城市“一日游”市场。按照市政府2001年印发的《三明市一日游管理暂行规定》,重点整顿“黑车”、“黑导”与非正规景点、购物点、餐馆等相互勾结,强迫就餐购物、低价招徕上车加价、变更行程承诺、中途甩客等非法经营行为。通过整顿,争取“一日游”无重大质量投诉。

  3、开展打击非法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坚决取缔无正规旅行社接待私自带团的导游行为。严厉打击以色情服务为目的“伴游”、“陪游”等非法活动,通过整顿做到旅游市场无“野导”。

  4、开展打击非法旅行社活动。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盈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活动;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查处以商务考察、出国培训等名义变相招徕组团出境旅游。通过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做到旅游经营无“黑社”。

  5、开展旅游安全整顿活动。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加强旅游设施安全检查、整改。查处非法带团、套团和超时运营,治理各种违章违规现象,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规范旅行社用车制度,明确保障安全的措施和责任。通过整顿,力争旅游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整顿导游队伍,提高导游队伍整体素质

  1、坚决清除素质差的导游人员。上半年,各旅行社要对本社“专职导游”逐个重新登记,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导游员坚决予以查处,直至吊销导游员资格,不得再从事导游业务,挂靠的导游人员要坚决予以清理,纳入“社会导游”并由市旅游培训中心专门进行管理;市旅游局将清理去年底前为补充“国家导游员”不足,自行审批的“地方导游员”,并将“地方导游员”全部改为“景区(点)讲解员”。

  2、调整导游管理机制。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从今年开始,全省实行导游“资格证”、“执业证”两证分离和分级管理制度。省旅游局负责导游人员的资格考试和发放“导游资格证”前的培训工作;导游执业管理下放到设区市级优秀旅游城市旅游局,其他地级市“导游执业证”仍由省旅游局管理。对于滥发证件和收取高额培训费的设区市,省旅游局将收回导游人员培训和发放“导游执业证”的管理权。上半年,市旅游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旅游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导游执法工作。

  3、尽快建立导游管理体系。各旅行社要管好本社的“专职导游”。承担对导游人员全部的教育管理责任,特别要承担导游在带团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后果和责任。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上半年,市旅游培训中心要切实负起对“社会导游”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奖惩清退的管理责任。

  4、推行导游计分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从四月一日起,全省导游人员的执业过程实行计分制管理;我市将尽快建立计算机IC卡管理制度,市旅游质监所、监察大队要组织强有力的执法队伍,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执业导游进行高密度的执法检查,当前检查的重点是对擅自改变游览计划、延长购物时间、引诱胁迫购物等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建立导游人员信誉档案和除名公告制度,并配合省局建立全省执业导游信誉档案网络管理体系。

  (三)整顿旅行社市场,塑造良好的经营形象

  1、坚决查处违规违纪旅行社。当前的重点是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法转让、变相转让许可证;整治“零团费”和“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查处使用“黑车”、“野导”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拿回扣行为。

  2、建立旅游大市场。要坚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国内旅行社,不论所有制形式,不论企业大小,一律实行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遵守同样的市场规则,提供统一的服务质量,接受同样的行业管理。通过竞争,促进有作为的旅行社,尽快建立起规范的市场运作、选人用人和质量保障机制,内练苦功,外树形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3、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旅行社数量过多,挂靠承包经营,变相转让业务许可证,诱发买团卖团,低价竞争、高额回扣现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我市要配合省旅游局通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旅行社、导游人员年检登记和公告制度,迫使一批低质旅行社、导游人员退出旅游市场。在开展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期间,省旅游局暂停审批国内旅行社,市旅游局相应地不予呈报计划新成立的旅行社。

  (四)整顿出(国)境游报名点,依法规范出(国)境游市场

  1、严厉查处出(国)境游违规违纪行为。国务院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未经许可不准经营出国旅游业务;不准到非旅游目的地国旅游;不准诱导黄、赌、毒活动;不准强迫购物和参加自费旅游项目等“六不准”要求,并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使出(国)境游市场的治理整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今年整顿治理出(国)境游市场的中心任务是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下留情。

  2、调整出国游经营体系。今年,省旅游局将报请国家旅游局增加我省出国游组团社数量;按照入出挂钩的原则,合理分配出国游指标;通过组团社之间互为代理制的实行,逐步建立出境游经营网络体系;按照即将出台的《领队管理办法》和《出境旅游服务标准》,全面规范出境游市场。

  3、明确出国游的领导责任。省旅游局与组团社签订工作责任状,依法管理组团社;市旅游局对本地区的出国游报名点要加强管理。省旅游局将参照国家旅游局的做法,一旦查实哪个出国游报名点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对该地区旅游局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并坚决停止该地区的出境游报名业务。为此,要求各报名点互相监督,发现苗头,及时上报,立即制止,共同维护我市出(国)境游市场健康有序。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传达贯彻全省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会议精神,结合三明实际情况,部署我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同时,积极营造抓整顿促规范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3-6月)按照本方案要求,分头组织实施,切实做到各项整顿措施基本到位,导游管理体系初步建立,行业动态管理开始运行,行政执法检查有序展开;从“五·一”黄金周开始对导游员和旅行社实行计分制度,“游客反馈”、“新闻监督”等行业督导机制全面启动。对整顿不力的县(市、区)将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3、督导检查阶段(7-9月)深入开展“打假打非”联合行动,加大对旅行社的执法检查力度;启动等级导游员、资质旅行社公示制度。

  4、总结提高阶段(10-12月)

  11月份,组织自查;12月份,配合省旅游局组织的优秀旅游城市交叉复查,重点督查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三个黄金周和暑期旅游等重点时段,市假日办将对整顿治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保障措施

  1、分级负责,齐抓共管。这次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由“三明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落实综合治理城市旅游基础环境的各项措施。公安、工商、交通、物价、技监、卫生、劳动、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加强城市旅游基础环境的整顿力度。要加强旅游质监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旅游质监机构在旅游市场整顿中的检查监督作用。

  2、加强行业督导。要逐步完善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切实保障旅游者权益。要在景区景点、购物娱乐等消费单位聘请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市旅游局对整顿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旅游局,停止星级饭店和景区(点)等级评定、旅行社审批等。

  3、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旅游景区示范单位”、“企业诚信经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推动旅游经济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4、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是影响面广、政策性强的一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深入调研,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加强信息沟通,每月底,要向市整顿办汇报一次市场整顿工作情况,市整顿办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市场整顿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我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