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林业局拟定的《关于云台山封山育林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云台山封山育林的实施意见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台山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连政发[2001]44号)和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对<加快恢复云台山森林植被>议案的决定》精神,为保护云台山现有森林资源,绿化、美化云台山,现就云台山封山育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云台山现有资源保护

  封山育林的关键是“封”。要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组织专职护林队伍,定职定责定范围,对封育区实行常年死封,严禁火源、放牧、割草、采枝、采石取土等行为。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对破坏封山育林有关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制裁。同时,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与防治,进一步保护好现有资源,促进天然更新,达到恢复植被的目的。

  (一)加大违禁处罚力度

  除景区外,严禁人员进入林区。因工作、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的,必须到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云台山开荒、砍材、取土、挖竹笋、刨树桩、放牧、乱葬坟墓、猎杀野生动物及其它毁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临时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必须依法进行审批。禁止在云台山林区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及《森林防火条例》,对违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云台山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凡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林业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云台山森林资源损失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立必要的封山育林基础设施

  云台山四周都是居民区,进山道路比较多,据统计有293条主要进山道口,一千多条上山小路,要达到封山的目的,必须有必要的基础设施来保证。(1)设置围栏:在牲畜活动频繁地区,采用刺丝、石料垒墙、开沟挖壕等方式设置机械围栏,或栽植有刺乔灌木,设置生物围栏,进行围封。(2)设置障碍:在主要进山路道口,设置路卡、路障,建防护棚,专人看守。(3)设置标志:在醒目地段、进山路口、重点区域、景区设立固定警示墙(牌),发布封山育林公告及违反公告的处罚措施。

  云台山区共规划设置路卡、路障210个,其中连云区21个、新浦区40个、开发区35个、海州区64个、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50个;建立警示牌255个,其中连云区70个、新浦区53个、开发区20个、海州区72个、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40个;建造护林棚75个,其中连云区9个、新浦区30个、开发区18个、海州区8个、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10个。

  (三)加强护林队伍建设

  为有效实施封禁,按每2000亩山场配备一名专职护林员的标准,建立一支责任到位、管护范围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的护林员队伍。根据规划,各封山育林区共需配备141名专职护林员,其中连云区55名、新浦区26名、开发区18名、海州区20名、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2名,另配备兼职护林员50余名。专职护林队伍由各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尤其要继续加强对日本松干蚧等毁灭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确保害虫不再蔓延传播。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一支专业森林防火队伍,强化训练,不断增强扑火队伍的战斗力,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同时,对各种毁林采石取土,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治林。

  二、加大造林力度,加快森林植被恢复进程

  封山育林坚持以封为主,天然更新与人工造林有机结合,以加快云台山森林植被的恢复进程,早日重塑云台山全方位的森林生态体系。积极探索多种有效的人工造林模式,科学指导云台山的造林工作。除开展春季造林攻坚战外,充分利用气候状况,选择适宜的地点、树种及合适的时间开展雨季造林、冬播等,扩大年度造林总量。

  (一)造林任务及年度计划

  2001-2005年,人工造林总面积83690亩,其中连云区31700亩,新浦区19300亩,开发区7440万亩,海州区12600亩,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12650亩。人工造林中,需要植苗造林48140亩,播种35550亩。造林任务分五年完成,2001年造林7115亩,2002年造林34185亩,2003年造林27140亩,2004年造林11180亩,2005年造林4070亩。(详见附表)

  (二)造林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科学造林”的原则。云台山区地形复杂,立地条件差异较大,要充分考虑不同山头地块的特点,不同海拔、坡位、坡向的土壤、小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树种及造林方式。

  2.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整个造林工作量按年度进行合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先建设好“面”上、重点风景区及立地条件好、能较快产生效益的地段,然后逐步推进,按期完成。

  3.坚持“多树种、多林种合理混交”的原则。充分吸收过去的经验教训,做到多树种合理配置,因地制宜地营造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乔木与灌木、绿色与色叶等混交林,并因山就树,保护和发展云台山的乡土树种及珍稀树种。注意避免连片大面积栽植易感染病虫害的树种,将云台山建设成为一个集生态、经济、景观等多种效益于一体的稳定的生态体系。

  (三)林种布局和树种选择

  1.生态林(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云台山区的地形、地貌、土壤和周边环境条件,决定了在占总面积60%以上的贫瘠、陡坡、高海拔或浅土立地上必须营造生态林。可选用的树种有侧柏、楸树、麻栎、栓皮栎、良种刺槐、火炬松等乔木和胡枝子、牡荆、紫穗槐、蜡条、枸杞等灌木以及竹子等。

  2.特用林。连云港市的旅游发展、改革开放、植物资源、军事地位等因素,决定了云台山地区必须兼顾发展特用林,包括风景林、国防林、自然保护区等,这部分约占总面积的13%.可选用的树种除上述部分树种外,还包括黄连木、雪松、金钱松、檫树、竹子。

  3.用材林。一些海拔较高,但坡度不大或土层较深的地区可划为用材林,占总面积的7%.可选用的树种包括侧柏、楸树、麻栎、栓皮栎、良种刺槐、火炬松、杉木等。

  4.经济林。在云台山的中、下部分土层较深厚处发展干果、药材、茶叶等经济林,占总面积的16%,可选用的树种有板栗、银杏、茶树、柿子、美国山核桃、油茶、香椿、杜仲等。山脚梯田和谷口冲积扇地区划为以水果为主的经济林,占总面积的4%,可选用的树种(品种)有苹果、梨、桃、葡萄和樱桃、杏、石榴、草莓、猕猴桃等应市鲜果。

  (四)造林方式及造林密度

  按照不同的立地条件及树种,选择适宜的造林方式及造林密度。对于土壤瘠薄、地下植被稀少、人为活动少的地段,可采取人工撒播的方式;部分土壤石砾含量高的地段,可以采用人工点播方式;山的中下部立地条件较好,地下植被旺盛的地段可采用人工植苗造林的方式。一般针叶树的造林密度为1×2、2×2,如侧柏、杉木等;阔叶树为2×3、3×3或3×4,如楸树、板栗等。

  三、建立挂钩包干制度,多方筹措封山育林资金

  云台山封山育林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总计需投入资金达7400多万元。而我市财政难以统筹安排这么多的专项资金用于封山育林工程。因此,必须通过建立单位挂钩责任制、继续推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补贴、林权单位自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人工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一条“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第四章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政府组织封山育林”的规定,组织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连部、省属单位,与有关林权单位建立挂钩承包责任制,明确挂钩单位的责任地段、完成时间和具体分片包干的山头地块。造林挂钩单位要组织人员按计划完成造林任务(责任区域的详细分解划分见附表)。如挂钩造林责任单位组织实施有困难的,可以由责任单位承担本责任区域的育林费用,交由区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队伍实施。实施后的林地仍为责任单位的责任区。责任单位所交费用,区林业局应专款专用,市林业局负责监管使用。

  (二)对云台山区适合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的地段,可在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指导下,根据省政府有关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林地使用权的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引导社会多元化投资造林,缓解财政经费不足的矛盾。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明确责、权、利,提高造林的数量、质量。

  (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林业等部门的资金、技术支持,申报一批有影响的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云台山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四)广泛发动群众投入到植树造林、绿化港城活动中来,在云台山大力开展营建“共青林”、 "三八林“、”记者林“、 "爱民林”、“新婚林”、“生日林”、“教育林”等活动,形成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氛围,加快云台山植被恢复步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

  各级政府要把封山育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统筹领导和协调力度。市政府已成立了封山育林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造林挂钩责任单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造林任务。市封山育林指挥部办公室将制定统一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验收制度,每年由市封山育林指挥部组织各区封山育林领导小组成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区的造林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导,按统一指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各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组建一支高效的造林、管护专业队伍,尽心尽责做好工作。要制定落实领导责任制,未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由于云台山封山育林面广量大,时间长,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充分认识封山育林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每位同志都能主动自觉地为云台山植被恢复工作建功立业。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报道,对不能尽到责任和义务的有关单位要公开曝光。为加大考核力度,市政府已拟定了云台山森林植被恢复的考核办法,将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造林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每年由市封山育林指挥部组织人员,按照目标考核办法对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打分,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执行。

  连云港市林业局
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