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做好200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全省退伍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今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今年是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关键一年,士兵退出现役的数量大幅度增加,加之各级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分流人员,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快,职工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使得今年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任务更显艰巨。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分级管理及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区)要对2001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一次全面、认真的分析,制定过硬措施,强化调控手段,及时解决安置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本地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圆满完成。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保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各接收单位凭县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开具的工作派遣介绍信,要及时安排退伍军人就业,三个月内保证让其上岗;非个人原因,两年内不得辞退或以优化组合为由使其下岗。公安、粮食部门凭县以上退伍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粮油关系介绍信,要及时为退役士兵办理落户、粮油关系手续,不得收取任何城市增容费和其他附加费。各级安置部门要严格执行现行安置政策法规,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扎实做好今年的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原则上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实行指令性计划。今年退伍安置计划,仍采取市、县(区)包干的办法下达,除中央、省属单位分配我市的计划外,其余全部由市、县(区)负责安排。如各县(区)接收的实际数量超过了安置计划(见附表一),只要符合政策,可以先安置后再追加计划。各级政府下达给接收单位的计划指标,一律由各级退伍安置部门负责派遣、介绍。在派遣之前,任何单位不得对退伍军人进行考核、体检和审查档案。对接收单位主动提出接收的人员,一律列入计划指标外,不能顶抵下达的指标数。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驻抚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

  今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立足于早安置和主要在企业安置。除志愿兵、伤残人员及荣立二等功以上(含二等功)的义务兵可安置到事业单位外,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原则上都要在企业安置。二是哪个系统的子女原则上回哪个系统安置。对军队、党政机关单位、无系统、特困企业的子女以及农村进藏兵,由安置部门统一安置。三是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允许退伍军人在当年的指标外自行联系接收单位。要加大退役安置改革的力度。鼓励退役士兵到非国有经济单位就业;积极扩大“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安置办法的适用范围;有条件的地方,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可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的办法。对安置到国有集体企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各企业一定要安排上班;对自愿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要按《劳动法》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保险;对分配到股份制企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要求其交纳股金。四是凡经审查批准具备就业资格、非个人原因未能安置就业的城镇退伍义务兵,自今年3月起(转业士官自部队停止供应起),由当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并将此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五是对没有“非农”入伍通知书的、非户口所在地征集入伍的、档案材料不全的、假功假残的退伍义务兵以及未经省安置部门审查接收的转业士官,一律不得纳入城镇安置范围。六是对1995、1996、1998年冬季直接征集进藏的农村退伍义务兵,仍按照赣府发[1995]61号、[1996]59号文件的规定安置。

  三、继续抓好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

  对农村退役士兵,要继续贯彻实施《培养和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加大培养和开发使用力度,推动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要加强现代化农业科学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引导他们在农业生产中发挥骨干作用;要提供优惠政策和相应条件,积极扶持农村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兴办第三产业;要选拔高素质的退役士兵作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的后备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有计划地推荐他们担任基层干部。要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逐步把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推向劳动力市场。有条件的县(区)要积极创办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服务机构,开展育才、荐才、用才一体化服务。同时,对当年返乡的农村退役士兵在生产、生活、住房、医疗、婚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各县(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解决。

  附件:1、2001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分配表

  2、2001年市直单位安置退役士兵任务分配表

  3、2001年市直转业志愿兵任务分配表

  二00一年八月二日

  附表一:2001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分配表单位:人县(区)别分配总数下达计划指标数 备注合计义务兵志愿兵中央、省属单位本级安置 子女计划指标数计划指标数全区合计88584045 119766市级99 909 45 54临川区 14913811149南城县 73 703 6 67南丰县 48 462 5 43黎川县 36 324 3 33崇仁县 68 6814 54宜黄县 40 391 7 33乐安县 95 923 9 86金溪县 93 903 12 81资溪县 17 161 5 12广昌县 56 533 56东乡县 1111065 13 98

  附表二:2001年市直退役义务兵任务分配表

  (共计45人)

  江西车辆开关厂 3人

  利群机机械集团 2人

  江西纺织机械厂 3人

  富奇汽车厂 3人

  江西博雅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3人

  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3人

  市自来水公司 2人

  市新华印刷厂 2人

  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3人

  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3人

  赣东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人

  市农业系统下属企业 2人

  市商业系统下属企业 1人

  市供销系统下属企业 3人

  市广播电视系统下属企业 1人

  市粮食系统下属企业 4人

  江西天绅化纤责任有限公司 2人

  江西量具有限责任公司 1人

  市公交总公司 1人

  附表三:2001年市直转业志愿兵任务分配表

  (共计9人)

  市劳动技工学校

  市文化局社文办

  市赣东医院

  市地质队

  市防疫站

  市建筑技术培训中心

  市科技情报所

  市政工程管理处

  市园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