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02年全市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帮助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现就进一步发展多形式、多渠道就业和加强就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大就业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下岗、失业职工仍然较多,失业率呈上升趋势,就业岗位明显短缺。认真做好就业工作,是解决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生活出路的迫切需要,是提高职工群众收入和生活质量的重要保证,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及人民团结、社会安定的大局。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扩大就业的重要意义,把扩大就业工作作为实施富民强市战略的重要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社会失业人员的就业率,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好“三改一提高”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创造条件。

  二、明确今年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今年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千方百计拓宽就业门路和就业渠道,落实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加强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和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市场就业转变的进程;对特困群体实施再就业援助;扩大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开发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积极开展创业者培训和超前性培训;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和劳务输出工作力度。主要任务目标:安置城镇失业人员15000人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下岗、失业职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培训率分别达80%和50%,全市力争50%以上的乡镇建立就业培训基地,培训农村劳动力5.11万人;失业金征缴率达93%;组织劳务输出5万人;全市提供社区就业岗位3500个,市区为特困人员提供政府购买岗位1000个。

  三、多渠道、多形式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

  1、积极推进“三资”联动,加强外引内联,加快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的有效供给。要努力通过增加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来带动就业的增长。要抓住一大批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将陆续开工、投产的有利条件,大力推进三资联动,促进我市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的有效供给,从根本上解决失业、下岗职工工作岗位和生活保障问题。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快多种所有制经济和服务业的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培育和扶持一批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起到“扶持一个、带动一批人就业”的作用。

  2、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是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中小型企业是安置就业的亮点所在。在强调科技进步、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的同时,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要通过制定和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的特殊优惠政策,解决劳动密集型中小型企业无资金、少信息、缺技术的困难,开发适销产品,盘活停产中小企业的存量资产,使其重新启动或部分复产,吸收和安置失业下岗职工。

  3、拓宽社区就业的发展思路,发挥其就业容量大的功能。社区有着广阔的就业空间,蕴藏着巨大的劳动力需求,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转变观念,加大社区就业工作力度。劳动保障等部门要认真按照“社区就业三年规划”的要求,大力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全市全年开发社区就业岗位3500个(市区2000个),用于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要开展社区服务从业者岗前培训,社区服务从业者的劳动素质,增强他们适应就业岗位的能力;要加强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市、市(县)区、街道、居委会四级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加快形成统一的社区就业管理、服务制度和完善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今年全市有80%的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4、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改进劳务输出方式,提升对外劳务协作层次。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和劳动力跨地区流动,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一条主要途径,是沟通城乡经济、优化发展要素的必然要求,各地要顺应这一趋势,按照“积极鼓励、加强引导、完善服务、规范管理”的总体要求,全方位开拓输出渠道,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农工办、农林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发挥劳动力流动的信息引导和管理服务职能,配合劳动部门挖掘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信息源。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本地劳动力供给情况信息库,做到需求有来源;要与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沟通信息,建立密切稳固的劳务协作关系。要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培训试点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和市场就业的竞争力,要继续发挥优势,培育特色,争创劳务输出品牌,不断拓展新的劳务输出行业。要建立一批大容量的劳务输出基地。在巩固与外地形成协作关系的基础上,改进劳务输出的方式。要积极拓展境外劳务输出。全市全年确保实现劳务输出5万人以上。

  5、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型企业,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劳务活动。劳务派遣型企业是妥善处理当前新型劳动关系的运作方式。各地要将建立劳务型企业与分流安置失业下岗职工有机结合起来,将社区就业、公益性岗位按比例就业与建立劳务型企业结合起来,指导劳务型企业组织失业下岗职工承揽社区、市政、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务活动,经过批准还可以代办有关劳动保障事务。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下岗职工较多的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把下岗职工组织起来,建立劳务型企业,为用人单位、社区提供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劳务用工或输出劳务人员。街道、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劳动者本人也可以组建劳务型企业。

  6、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快小城镇建设,将小城镇的发展同乡镇企业的改造结合起来,以城镇化促进本地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缓解城市就业困难,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按照统一规划和部署,加快旧城改造和市政建设,大力开发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工程建设与维护、卫生保洁、园林绿化等公益性岗位,优先使用失业、下岗职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公益性岗位按比例就业制度,力争安置更多的失业下岗职工。

  四、更新就业观念,加快劳动就业方式的转变要积极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推行非全日制就业、季节性就业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鼓励部分劳动适龄人口自主选择阶段性就业制度,允许用人单位采用家庭承包工作方式和弹性工作时间;要研究制定小时、周工资支付制度,为促进劳动者灵活就业提供支持,逐步形成就业形式多样化的格局。要研究制定非正规就业保障措施,通过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促进非正规就业的发展。对于非正规就业岗位劳动收入的稳定性、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研究,采取特殊的办法加以妥善处理。

  五、建立健全职介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

  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机制对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力资源分配的调节作用,按照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硬件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效率。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的网络优势,加强劳动力供需信息的挖掘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现岗位信息共享。全市力争挖掘就业岗位26000个。

  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支持发展非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培养建立一支规范的职业中介经纪人队伍,坚决打击非法职介活动。要继续增强职业介绍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工作大局的功能,职业介绍机构要主动与经贸委、外经贸、工商、税务部门联系,跟踪掌握招商引资项目,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超前性的职业中介服务。

  要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的自身建设,各地要积极探索职介机构企业化管理的运作方式,对空岗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报名洽谈、意向成交、录用备案以及劳务输出等工作要进行量化,明确任务,按月考核,实行按绩定酬制度,激发职介人员的积极性,促进职介工作提高效果。

  六、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增强失业、下岗职工就业能力

  进一步完善以中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为骨干、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为依托、大专院校参与、就业训练中心为补充的就业培训网络体系,在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效果上下功夫,在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上求得新突破。要大力开展创业者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鼓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要求,对有志愿创办小企业或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职工,要对他们加强生产技能和管理经验等创业能力培训,辅导他们学习熟悉经济法律、法规、经营方法及工商管理、税收知识,指导他们开展创业活动,努力形成“培训一人、创业一人、带动一片”的势头。要探索实行超前性储备式培训,今年市区争取超前性培训10000人。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招商引资情况,提前介入,主动服务。要完善劳动预备制度,把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同加强新生劳动力资源管理,调节就业需求和推动职业培训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新生劳动力就业前培训和就业准入控制的力度。

  七、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扩大就业创造宽松的体制政策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各项规定,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把宣传的重点放在下岗失业职工上。不断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加大优惠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劳动保障、监察、物价等部门,要认真执行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要建立督查制度、协商通气制度、媒体公布制度、社会举报监督制度,定期搞好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现行扶持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摸清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明确贯彻办法,规范操作程序,真正把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八、推行政府购买岗位援助特困就业群体工作,深入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

  继续推广“双购买”办法,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社区服务和城市建设、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腾出一部分岗位,帮助就业困难的失业和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继续推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府出资为困难群体实行免费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各县(市)区要明确今年政府差额购买岗位的目标任务。市区今年提供1000个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援助特困就业群体,给予岗位补贴和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在具体工作中,可以适当扩大岗位的应用范围和放宽从业人员的条件,创造更多的岗位解决特困群体就业问题。当前要分类梳理,明确重点,分期解决。在当前岗位有限的情况下,要建立援助对象的信息库,按照条件发放《就业帮扶证》,排出解决的序列表和时间表,优先解决夫妻双失业、下岗职工和单亲失业、下岗等特困家庭。同时,要规范程序,把公示制引入这项工作中,充分依靠基层党组织、居委会、街办和企业,对初审的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把好事办好、办实。

  九、切实加强对扩大就业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扩大就业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开发就业岗位和安置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继续对各地、各部门就业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目标分解见附表),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明确扩大就业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积极想方设法,扩大就业安置渠道。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为就业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要安排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经费。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社会保障支出比例,特别要加大对就业和再就业经费的投入,确保扩大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原来调剂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部分,要按照下岗职工出中心工作的进度,逐步调整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构,专用于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就业岗位开发、“双购买”补贴和贷款贴息等。

  二OO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