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机构编制方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机构编制方案

  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是省政府联系食品行业会员,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受省政府委托对全省食品工业进行行业指导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参与拟定有关食品工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全省食品工业的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意见。

  (二)参与编制全省食品工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审核申报工作,并协助实施。

  (三)参与制定食品强县和农业产业化经营食品龙头企业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和考核工作,协助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开展协调服务工作。

  (四)参与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承办行业检查评比和省名牌、名特食品的初审推荐工作;参与制定、修订食品工业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承办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参与食品行业质量、标准管理人员的培训、资质确认,指导和帮助食品工业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环境质量管理合格认证。

  (五)制定并监督执行食品行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参与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关工作;参与食品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参与食品类驰名商标和食品产品原产地初审工作,参与食品产品市场建设。

  (六)收集、分析食品工业发展情况,发布市场动态信息,参与食品行业宣传工作;开展咨询、策划等中介服务活动;组织人才、技术、职业培训;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参与组织食品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

  (七)协调和指导省级食品专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和市州食品工业行业组织的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食品工业协会内设想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管理、目标管理、机关财务及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协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聘、保密、安全、保卫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工作联系。

  (二)行业指导处。

  负责食品工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分析调研;草拟食品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制定并监督执行食品行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对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重大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评审、鉴定、申报;负责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组织职业培训;负责行业信息整理、发布和行业宣传工作,联系各专业协会;负责食品强县、食品龙头企业的相关工作。

  (三)质量工作处。

  负责食品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承办食品工业标准化工作;组织质量管理工作培训;承担食品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行业检评及省名牌、名特食品的初审推荐工作;承办省食品感官质量评委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指导和帮助食品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环境质量管理合格认证。

  (四)市场工作处。

  负责食品市场调查、研讨、预测、培育和引导工作,对食品工业结构调整提出意见;对食品企业提供重要产品的产销信息服务,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草拟食品工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开展咨询、策划等中介服务活动;组织食品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参与食品产品市场建设。

  (五)科技信息咨询处。

  负责科技发展的战略研讨和科研、新产品开发及科技信息的汇总、发布;承办有关科研、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申报、评审、鉴定及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服务工作;组织行业技术交流、协作与培训;提供有关科技信息和咨询服务。

  机关党委。

  负责协会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协会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食品工业协会事业编制28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会长、副会长按协会章程选举产生。其中会长1名(正厅级),专职副会长2名(副厅级);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处级领导职数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