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
(2001年-2005年)

  序 言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实施5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各级残联共同努力,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完成了“九五”计划规定的任务,残疾人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残联组织和基层服务网络日益健全,一大批残疾人进入各级残联领导班子。投入康复扶贫贷款15725万元,省财政专项残疾人扶贫资金1500万元,地方扶持资金148658万元,扶持贫困残疾人921573名,已脱贫771573人,是“八五”期间脱贫人数117200人的658倍。通过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扶助、统筹扶助等措施,残疾人保障和扶持面不断扩大。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使可扶持和有求职要求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了80%。建立了21个社区康复服务指导部、177个社区康复服务指导站、30个聋儿语训部、13个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站。在利用社区管理资源和技术资源上,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累计共完成各类残疾人康复任务144576人次。进一步开展了残疾人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办校、办班、随班就读相结合的办学格局,残疾学生入学率达75%,接受培训的残疾人达20多万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21个市州及所属县(市)区出台了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2775个乡、街道和21935个村制定了扶残助残措施,为残疾人营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已经形成。

  由于我省人口多、地域广,位处西部,属经济不发达省,贫困残疾人事业发展任务十分繁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基层组织还不够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按比例就业进展缓慢,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艰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严重匮乏等。今后5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把我省残疾人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2001年至2005年,我省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为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使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四川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和关于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改善残疾人状况这个中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共享社会文明。

  “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稳定解决残疾人温饱和部分残疾人返贫问题,使相当一部分残疾人的生活达到小康水平,形成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一批重点康复项目,使2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失业登记的残疾人都得到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网络,就业率达到85%左右。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生活参与面扩大。社会福利有所提高,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更大程度的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使残疾人更加广泛地参与社会生活。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扶残助残更加广泛深入。健全法规体系,大力开展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城市无障碍设施的覆盖率,积极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

  增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社会公用服务设施和公共场所新建、扩建和改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专门设施,开设方便残疾人的窗口,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市、州、县均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增强基层残联为残疾人服务的实力。加强各级残联组织建设,形成一支“人道、廉洁”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综合素质。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激励“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自身潜能较充分发挥,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聪明才智。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将残疾人纳入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促进残疾人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工作网络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残疾人事业工作队伍,全面提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完善业务体系,扩大残疾人受益面。

  ——全面加强基层建设,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确立“大社区服务”的观念,强化社区为残疾人服务功能。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和各职能部门作用,各尽其责,加强协作,整体运行。

  ——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大后进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残疾人工作的力度。

  ——着力解决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扶贫解困问题,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

  ——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1、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与残联建设,理顺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县级和乡镇、街道要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

  增强活力,提高效能。

  2、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我省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干部管理办法和党组织关系的通知》要求,做好残联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工作,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为公、勤政、团结、廉洁”的领导集体。重视干部的年轻化,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保持残疾人事业队伍的活力。加速选拔优秀残疾人进入领导班子,市、州残联理事会配备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县级残联要有残疾人干部。

  3、制订培训计划,分级分批系统培训残联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人道、廉洁”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

  4、大中城市区级以上残联要建立专门协会,县(市)残联从实际出发逐步建立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他们的需求,积极组织各种活动,活跃残疾人生活。各级残联要重视专门协会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场所保障。

  5、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倡导助残为荣的风尚,逐步建立志愿者助残激励机制。

  6、引导广大残疾人乐观进取、热爱生活、自强自立,表彰各行各业富有时代精神的优秀残疾人。各行各业、各类界别的表彰奖励要充分考虑残疾人优秀代表。

  7、充分发挥评议委员会的监督咨询作用。做好信访工作,倾听残疾人呼声,维护残疾人权益,为稳定大局服务。做好残疾人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二)加强残疾人扶贫工作。扶持贫困残疾人脱贫,防止返贫,使尚未解决温饱的尽快解决温饱,基本解决温饱的要稳定提高经济收入,保障49万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帮助已稳定解决温饱的残疾人奔小康。

  1、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并安排一定比例扶贫资金,认真实施。加大帮扶力度和

  资金投入。

  2、继续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安排残疾人扶贫贷款,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提高残疾人扶贫贷款呆、坏帐准备金比例。积极稳妥地推广小额信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

  3、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残疾人的劳动技能。开展康复训练,增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的能力。各级财政对贫困残疾人的实用技术培训,给予经费补贴。

  4、完善农村残疾人服务社职能,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合作,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5、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其中。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给予救济、扶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供养、救济。拓展残疾人专项社会保障措施,推动城镇专项补助、农村统筹扶助等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6、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帮助解决无业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和养老问题。

  7、“春蕾计划”、“安身工程”、“幸福工程”等社会救助活动切实将残疾人纳入其中;民办公助,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重度残疾人寄养机构。

  (三)积极推进劳动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4号),建立规范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使失业登记的残疾人都得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就业率达到85%左右。

  1、采取积极的扶持和保护措施,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残疾人劳动就业普及、稳定、合理。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做好残疾职工稳定就业工作,尽量避免残疾职工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加快福利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的步伐,完善并落实扶持保护政策。坚持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宗旨和方向,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列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范围计算比例,不断改善残疾人职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状况。

  2、各级普遍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全面服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职能,根据残疾人特点,开展规范的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对在各类培训机构中接受职业培训且经济困难的残疾人酌情予以补贴。

  3、组织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兴办具备特殊培训手段和条件的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逐步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表彰残疾人职业技术能手。

  (四)加快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建成一批综合服务设施,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1、根据残疾人的需要,综合利用场所开展康复训练、聋儿语训、就业服务、用品用具服务及文体娱乐等活动。

  2、县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国家给予补贴。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

  3、地方政府在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立项、用地、建设等方面给予减免优惠。

  (五)坚持做好康复工作。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的训练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2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1、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县级医院眼疾治疗能力,扩大就地就近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覆盖面。组派医疗队为边远农村、少数民族地区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年手术量完成3万例以上。形成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相互配合的低视力康复工作网络,为1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

  2、巩固和完善现有30个语训部,发挥其门诊、语言训练、社区指导三大功能。对5600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办好家长学校,开展社区家庭聋儿康复。加强聋儿语训教学方法研究,提高语训质量,使更多的受训聋儿进入普通幼儿园和普通小学。免费或优惠向接受语训的贫困聋儿提供助听器。

  3、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达到检出率6‰、监护率90%、显好率60%、社会参与率50%、肇事率降到0.5%以下,减少精神残疾发生。为精神病康复者创造就业条件,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4、为麻风病、大骨节病等致残者实施矫治手术或配备辅助用具,改善其生命质量;向社会宣传科学知识,消除畏惧心理,给麻风病、大骨节病等致残者关爱与扶助。

  5、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和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用品用具供应量18万件;推广使用价廉质优实用的普及型用品用具,建立10个简易假肢装配站,为3500名肢残者装配普及型假肢。

  6、加强社区康复工作。各级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规划,明确分工,协调实施。各级康复机构(中心、站、点)、康复协会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编写教材,培训骨干,传授方法,提供服务。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充分发挥幼儿园、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各类社区服务机构、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的作用,资源共享,形成康复训练服务网络,开展肢残人功能、智残人能力、盲人行走导向、聋儿听力语言、助视器配戴、精神病防治康复等训练与服务,完成肢残功能训练8400例、智残能力训练5600例。

  7、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减少药物致聋;完善新生儿筛查制度,实现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推行食用盐加碘,在食盐加碘措施未落实的地区,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儿童补碘,预防因缺碘导致智力残疾。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碘缺乏病日”等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科学与安全意识。

  8、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需要。

  (六)加大特殊教育力度。大力推广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5%;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

  1、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特教学校为骨干、随班就读为主体,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在城市市区、经济发达的县(市)达到当地健全儿童少年水平,在其它已经通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的县(市)接近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入学水平。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小学阶段入学率有大幅度提高。对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要制定和落实优惠扶助政策,使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统筹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发挥中心辐射作用,带动随班就读;发展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要加大对教学经费投入,保证特殊教育健康发展。

  3、拓宽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渠道,使更多的残疾考生能进入高等院校。

  4、社会普通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广泛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与就业相结合,提高办学质量和层次,农村与生产和扶贫相结合,开展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在特殊教育学校试行劳动预备制。

  5、建立师资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在普通师范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骨干教师。通过集中办班和巡回指导,提高普通学校特教班和承担随班就读任务教师的教学水平。将聋儿语训纳入教育规划,按规定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

  6、对接受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7、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继续完善、推广汉语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积极探索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残疾人教育中的应用。

  (七)广泛开展文体活动。日益满足残疾人文化生活的需求,发挥残疾人艺术、体育的特殊作用,为残疾人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1、各类社会公众文化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公共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省级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馆(室),市、县级图书馆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

  2、社区、村镇、特殊教育学校、福利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组织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等自娱性活动。

  3、培养特殊艺术人才,组织好残疾人各类文艺会演。

  4、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体育主管部门和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体育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学生,有条件的少年体校着力培养一批残疾少年运动员;举办四川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组织运动员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等重大体育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八)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推行物质环境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

  1、弘扬人道主义,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公德,把开展扶残助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

  2、发挥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影视等单位的作用,努力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省会城市及有条件的中等城市电视台开办加配字幕和手语新闻节目,市、县广播电台逐步开播残疾人专题节目,社会综合性报刊开辟有关残疾人内容的栏目。积极参加评选“奋发文明进步奖”和“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

  3、认真组织“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活动。

  4、贯彻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加大检查力度。民航、铁路、交通等部门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行业规范;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示范区活动。在小城镇建设中应积极推行无障碍建设。电视新闻、电影、电视剧逐步加配字幕;服务行业人员学习、掌握基本手语。

  (九)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1、将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纳入法制建设体系。农村费税改革后,继续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减免农业税的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基层各级扶助残疾人的规定。

  2、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3、省、市(州)、县(市、区)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院、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设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示范岗,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的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

  (十)发展盲人按摩。在培养、培训、就业安置、政策扶持、行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盲人按摩事业要有较大的发展。

  1、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培训保健按摩人员;充分发挥中、高等院校按摩专业的作用,培养医疗按摩人员。

  2、鼓励盲人按摩人员个体从业,依托和鼓励社区设立盲人按摩站(点),有按摩科室的医疗机构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安排盲人就业;有按摩业务的服务行业优先录用盲人按摩人员。

  3、对接受按摩培训的贫困盲人给予补贴;对个体从业的盲人按摩人员,在筹集资金、落实场所、核发执照等方面给予照顾。在社区开办盲人按摩站(点),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有偿扶持。对超比例安置盲人从事按摩的医疗单位给予适当补贴。社会力量开办的盲人按摩院(所)中,应以盲人为主,对盲人按摩院(所)在核发执照和税收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给予优先、优惠。

  4、盲人按摩指导机构要制定培训计划,提供所需教材,进行指导协调,实施检查验收。开展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和医疗按摩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市场。

  (十一)开发利用社区资源。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残疾人工作水平。

  1、将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残疾人协会的作用。

  2、社区各类服务机构、设施开辟适合的活动场地和服务项目,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设备、器具,满足残疾人的各种需求。

  3、开展以家庭康复训练为重点的社区康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在社区服务网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机会。组织志愿者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医、家政、子女教育等帮扶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区群众文体活动。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社区环境。

  4、社区残疾人协会要密切联系残疾人,维护权益,反映意见和需求,提供切实服务。

  5、各级残联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残疾人协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措施;做好社区残疾人工作者和社区康复员骨干培训工作。

  (十二)建立信息网络。残联系统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网络化。

  1、建立省级残联公众信息网,依托网络,建立与市、州联通的业务网。建立健全统计指标、网络传输体系,为残疾人事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质优的服务。

  2、配备热爱残疾人事业、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和熟悉残联业务的专职人员;制定多层次计算机知识普及教育和培训计划,逐步提高残联系统整体运用现代化办公手段的能力。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是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省政府残工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主要业务领域的配套实施方案,各市、州要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突出,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分步实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