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归侨侨眷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二年二月四日

  益阳市归侨侨眷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益发[2001]18号),益阳市归侨侨眷联合会是按正处级对待的人民团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市归侨侨眷联合会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制订全市侨联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侨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关心海外侨胞的正当权益。

  (三)团结、教育归侨、侨眷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促进海外侨胞与祖国进行经济合作和文化、学术、科技交流;鼓励、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我市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为侨属企业提供服务,并负责管理好侨联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四)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参与协商、推荐人民代表大会的归侨侨眷代表和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委员人选;参与起草有关侨务工作方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五)密切与海内外侨联及其社团的联系,增进乡谊亲情;鼓励归侨、侨眷通过诚实劳动脱贫致富,做“四有”公民;加强侨联自身建设,密切与会员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服务。负责指导各区县(市)侨联的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侨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侨联内设办公室,负责侨联机关的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侨联行政编制2名(已核定在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行政编制内),事业编制2名。配侨联专职驻会主席或副主席1名,办公室主任(正科级)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