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市政府制定、颁布了一批规章,这些规章对于政府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改革的深化,部分规章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已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替代,有的属阶段性工作已经结束,因此,根据规章清理的要求,经过全面清理审查,决定废止《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西高线和工农干渠管理的通告》等60件规章(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第三批废止规章目录

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饮西高线和工农干渠管理的通告 长府〔1983〕261号

2、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任意涨价和乱收费用的通知 长府办〔1984〕116号

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土地管理的通告 长府〔1984〕229号

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全额信贷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竣工一次结算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长府〔1987〕3号

5、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自由大桥、惠工路立交桥征收过桥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府〔1987〕185号

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西环城路南段牲畜市场的通告 长府〔1987〕211号

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申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告 长府〔1983〕158号

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一条街若干政策暂行规定》的通知 长府〔1988〕121号

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两站”改革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 长府〔1988〕107号

1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石油市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89〕53号

11、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实行统一鉴证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长府办发〔1990〕26号

1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团结路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1〕无文号

1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铁北一路果品交易市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1〕无文号

1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取缔场外交易活动的通告 长府发〔1991〕47号

15、长春市黑水路火灾区和长江路32号倒危房屋改造的通告 长府发〔1992〕58号

1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正阳街、普阳街汽车贸易城工程建设拆迁的通告 长府发〔1992〕90号

1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房屋拆迁秩序的通告 长府发〔1992〕49号

1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无线电通信秩序的通告 长府发〔1992〕46号

1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电影城建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长府发〔1993〕68号

2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旧物交易秩序的通告 长府发〔1993〕无文号

2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3〕67号

2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土地地籍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长府发〔1993〕31号

2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小公共汽车客运市场的通告 长府发〔1993〕无文号

24、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拆迁市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3〕无文号

25、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市场管理整顿建设市场秩序的通告 长府发〔1993〕无文号

2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3〕38号

2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建设西长春大街148号地段的通告 长府发〔1994〕无文号

2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非法占用街路堆放物料和施工作业的通告 长府发〔1994〕30号

2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建工地疏干降水井工程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4〕44号

3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城市道路内服务亭的通告 长府发〔1995〕18号

3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卷烟市场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5〕20号

3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6〕23号

3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6〕34号

3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市区段铁路沿线进行综合治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6〕77号

35、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主要街路禁止经营汽车配件及汽车修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6〕60号

3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拆除临时及违法建筑的通告 长府发〔1996〕19号

3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斯大林大街两侧环境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1996〕第38号令

3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工农大路西段和景阳大路西段道路工程建筑拆迁地上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长府发〔1996〕13号

3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6〕43号

4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建(凿)井施工队伍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6〕78号

4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 长府发〔1996〕79号

4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使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限期申报的通告 长府发〔1997〕49号

4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段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1997〕第55号令

4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环城路道路工程拆除地上物的通告 长府发〔1997〕29号

45、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卫星路东段道路工程拆除地上物的通告 长府发〔1997〕16号

4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锅炉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7〕17号

4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早、夜市场管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8〕34号

4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长江路、东一条街临时建筑及摊床的通告 长府发〔1998〕37号

4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住宅小区环境的通告 长府发〔1998〕29号

5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伊通河城区中段河道的通告 长府发〔1998〕13号

5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市政道路和桥梁建设、改造工程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的通告 长府发〔1998〕11号

5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自由大路、西安大路两侧环境的通告 长府发〔1998〕12号

5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六座公铁立交桥及相关道路建设改造工程范围内各类建筑拆除的通告 长府发〔1998〕58号

5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市政道路和桥梁建设、改造工程范围内的地上物的通告 长府发〔1998〕17号

55、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客运秩序的通告 长府发〔1998〕73号

56、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动物检疫监督管理的通 长府发〔1998〕53号

5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锅炉排放烟尘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的通告 长府发〔1998〕14号

58、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街路早夜市场的通告 长府发〔1999〕73号

59、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第二批街路早夜市场的通告 长府发〔1999〕79号

60、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拆除快速轨道交通环线一期工程范围内建筑物的通告 长府发〔1999〕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