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建设成果,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全方位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为指针,坚持块块管理、条条负责,量化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解决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全市的各个角落,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努力把大连建成清洁、优美、文明的现代化国际性城市。

  二、工作目标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管理

  重点解决占道经商问题。

  1.加强对占道各类设施的审批管理工作。占用道路设置停车场要经市城建、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冷饮摊亭、报刊亭、信息发布亭、治安岗亭、电话亭、公交调度室、候车亭等,要保持外观清洁、美观,设施完好无损;治安岗亭要发挥其应有功能,挪做他用、掺有经商性质的要坚决取缔;交通标志牌、信号灯要保持设施完好,行人、车辆通行标志线要清晰;公交车辆车体广告画面要保持美观,不得有碍市容观瞻。全年计划更换主次干道冷饮摊亭100处,治安岗亭50处,公交调度室10处。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城建局、公安局、公用局、省电信公司大连分公司〕

  2.继续抓好占道集贸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开展调研普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退路进厅计划。对严重扰民、市民反映强烈的占道市场要尽快退路进厅;对没有经过批准自发、街办的占道市场、摊点、刷车点要坚决取缔;对无证占道商贩(水果摊、修鞋点、烧烤点、卖报点等)清理工作要坚持经常化。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工商局、城建局、综合执法局〕

  3.全面提高商业街容貌的管理水平。沿街门头牌匾要设置新颖,有现代气息,门面容貌要整洁;落地玻璃窗不得乱贴广告,橱窗设置要美观,富有时代感;道路设施要保持完好,车辆不得在商业步行街停放;要设有专人负责道路清扫,商业街产生经营性垃圾要设专门存放处,不得露天存放。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城建局〕

  4.火车站、海港、公路市政界、机场等城市出入口和铁路沿线要继续提高管理档次,达到秩序井然,环境整洁的标准。要把对大连火车站后身的长途客运始发站的整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改变目前混乱状况。

  〔责任单位:市爱卫会办公室、口岸委、交通局,港务局、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周水子国际机场〕

  5.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全年施工工地占道办证率要达到100%,续期率达到100%,文明施工工地达到95%以上,水冲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工地出入口硬铺装要达到100%,工地围档要按标准化设置,工地售楼处和其他搭建设施须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现场内不得有积存垃圾。

  加强对施工工地二次扬尘的管理,在市区内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防治扬尘的措施。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城建局、环保局〕

  6.抓好户外广告和光明工程管理。户外广告牌匾要重点治理位置不当、缺字少划的问题。广告设置实行审批程序化,提高文化品位;占用道路的单立柱广告牌、指示牌,原则上不再审批;楼体大型广告板(牌)等霓虹灯设施要保证其完好无损;泛光灯、射灯、霓虹灯等应保证不漏亮、不断线、不断段;光明工程设施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亮灯率要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及市内四区城建局、市开发办〕

  7.住宅区环境整治与管理

  (1)住宅区要继续加强道路、绿化、排水、路灯、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小区道路与市政道路要按标准衔接到位。

  (2)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要强化管理,保持市政设施和配套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保持环境整洁。

  (3)装修垃圾要袋装收集,不要随意散放在小区内。

  (4)继续做好对房屋屋顶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局〕

  (二)环境卫生管理

  重点加强“三不管”地带、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逐步消灭卫生死角。

  1.要把解决“三不管”地带的环境卫生问题纳入议事日程,采取财政拨款、开发建设单位投资等主要措施,解决环境卫生管理的专项经费,按照区域道路面积、人口数量配备车辆、扫保人员,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建局、房地产局、市内四区政府〕

  2.加强行业卫生管理。要制定垃圾袋装化操作规范标准,提高垃圾袋装化管理达标率,市内各区先进街道应达68%以上;继续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垃圾除运坚持日产日清,车走地净;道路清扫应提高扫保质量,严守作业时间,市内70条主干道路、迎宾线路、繁华重点地区以及相辐射的路街要做到全天候保洁;市区应实现60%以上的一级道路机械化清扫;完成50座公厕管网配套建设,继续提高公厕管理水平;餐饮业垃圾上门密封收集率应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及市内四区城建局〕

  (三)市政设施管理

  重点加强巡查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保证市政设施的维修及时率及综合完好率达到国家建设部规定的标准。

  1.道路桥梁设施的管理

  针对去冬今春雪大,撒盐路面破损严重的问题,抓紧时间完成道路维修工程。7月30日前,要完成407条、68.9万平方米道路维修任务;年内,维修开发小区内道路100条、80万平方米,使道路设施完好率由现在的81%提高到92%。

  道路维修要严格按建设部颁布的《道路维修技术质量规范》施工。需动基础的,一定要按要求从基础做起;需进行面层处理的要认真做好面层处理,不掺一点假;建立起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质量监理、质量监督四位一体的质量责任制,保证道路维修质量。

  加强道路挖掘审批管理,做好春、秋两季道路挖掘计划安排和审批管理工作。城市主干道挖掘审批要采取联合办公;挖掘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横过道要坚持夜间施工,凌晨5时前恢复(施工不完可加盖钢板);施工现场的余土要及时清运;各种材料、机具要摆放有序,做到文明施工;道路恢复要及时并保证质量。

  组建市道路巡查抢修总队,下设4支抢修分队(市内四区各组建1支),不间断、全方位地对道路进行巡查,管到一砖一石,一坑一井,保证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桥梁设施的管理重在消除安全隐患。对全市125座桥梁和5座地下通道的检查检测要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来抓,尤其是对立交桥的检查检测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疏忽,每周都要用仪器对关键部位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至各级管理机关;要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发现桥面、地袱、栏杆、灯带出现破损现象,要及时维修,保证桥梁日常巡查率达95%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0%以上;每月要对桥栏杆及灯带进行擦洗,保持其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市内四区政府、市城建局、市房地产局〕

  2.地下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重点解决地下排水管道腐蚀酥烂,致使污、雨水排放受阻,经常出现污水外溢和路面塌陷问题。对改造、根治酥烂堵塞严重、处于繁华地区的81处、15公里地下管网;成立地下排水管网巡查抢修队,加大巡查检修力度,巡查率达95%以上,维修及时率达92%以上;加强对马栏河、春柳河、付家庄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工作,保持正常运营;加快中水管线敷设工程的步伐,逐步提高中水的回用率。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环保局〕

  3.路灯设施管理

  今年继续实施摸黑路改造工程,使有路灯照明的路段由现在的90%提高到95%;充分发挥好路灯监控中心的作用,保证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路灯设施维修及时率达100%,亮灯率达98%以上;成立“路灯清洗小分队”,每两个月对全市路灯清洗一次,保持其整洁美观。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光明办〕

  (四)城市绿地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及风景林地管理

  重点是制定并落实管理规范,提高管理标准,巩固绿化成果。

  全市一级和二级公共绿地等级率要提高2个百分点,各区根据基础状况的不同,要提高1-3个百分点;绿地病虫害发生率不能高于3%,防治率要达到100%,不能影响观赏效果;森林火警、火灾要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公园设置的导游牌、指示牌字迹清晰规范率要达到100%;各项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公园内的所有绿地养护管理要达到一级标准。

  全市所有绿化广场的养护管理要达到一级公共绿地等级标准以上,要全天保洁,保证绿地不发生病虫害,不准违章占用;各游园、绿地的养护管理标准要高于其原有等级标准;绿地浇灌要采取科学用水方式,节约用水,不用自来水。

  对近两年新植的行道树要灌1-2次透水;近几年更新的行道树,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保持无树挂、无枯死枝、无乱拴乱挂。

  〔责任单位:市及各区市县城建局〕

  2.居住区绿地管理

  重点是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提高居住区绿地的管理水平,增强观赏效果,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严禁荒芜绿地。

  高档住宅区绿地管护要达到一级公共绿地管理水平;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管护要达到二级公共绿地管理水平;没有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管护要达到三级公共绿地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房地产局及各区市县小区物业办、街道办事处〕

  3.专用绿地管理

  重点是指定专人,落实管理责任,抓好病虫害防治工作。

  被评为国家、省、市花园式单位,国家、省、市绿化先进单位所属绿地管护要达到二级以上公共绿地水平;其它单位所属绿地管护要达到三级绿地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经委、各区城建局〕

  三、具体措施

  为确保本方案的落实,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全面落实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对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尽可能地使工作目标量化,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完成工作目标的时间表。各责任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工作目标的完成负全责,并要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二)实行逐级考核制度。成立市城市管理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宋增彬副市长任组长,市爱卫会办公室、建委、城建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评比的组织工作。市考评到各责任单位,各区、市、县考评到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考评到辖区有关单位;市直部门考评到下属单位。

  (三)采取明查与暗检相结合的考评检查方式。根据《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计分标准》开展计分考评工作,采取明查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进行暗检,每月进行一次明查,年终根据日常管理与明查暗检记分进行综合评比。每月和年终考核评比结果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通报。

  (四)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运行机制。考核最终结果以年平均得分为准。对年度达到考核标准(明查暗检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的区市县,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模范区市县”称号,发给城市管理工作一等奖;对基本达到年度考核标准(明查暗检得分在90-94分)的区市县,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区市县”称号,发给年度城市管理工作二等奖;年度明查暗检得分在89分以下的区市县,不具备获奖资格,其各级主管领导不具备评选先进工作者资格,全区评选先进工作者名额相对减少。市直各有关单位年度达到考核标准(明查暗检得分在95分以上)的,以市政府名义授予“大连市城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