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实施“洁绿亮美”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深入实施“洁绿亮美”工程,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一月三十日

关于在全市深入实施“洁绿亮美” 工程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的意见
(市实施“洁绿亮美”工程领导小组 2002年1月)

  200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至关重要的一年。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进程,提升城市形象,实现把我市建设成为繁荣、开放、文明、秀美的新黄石的宏伟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深入实施“洁绿亮美”工程,再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新高潮。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管理创新、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为突破口,以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切入点和落脚点,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建设省级园林城市、五年创“双城”(即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洁绿亮美”工程,大力优化城市环境,促进黄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制度保障”和“创字当头、建管并重,以人为本、突出管理”的总体要求,2002年全市深入实施“洁绿亮美”工程的主要任务为: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实施李家坊立交桥、李家坊隧道新建工程,完成下陆大道、大泉路二期建设工程,启动城市排渍工程和污水截流三级管网建设工程。加大泥巴路及旱厕改造力度,切实解决居民行路难、入厕难问题。

  (二)小区创新:在巩固小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对已创建的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实行物业化、市场化、长效化管理。今年要新创5个省级优秀住宅小区、14个市级优秀住宅小区。在全市大力开展无违章建筑、无污水横流、无暴露垃圾的“三无”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有7个社区达到“三无”要求。

  (三)市容景观整治:各城区(开发区)要大力实施街道立面景观示范路工程,重点抓好湖滨大道(桂花湾广场至颐阳路交接路段)、澄月路、老下陆大道、铁山大道、桂林南路等5条路(段)的创建工作,形成有品味、有文化底蕴的独特的景观示范路。与此同时,各城区(开发区)还要广泛开展街道立面景观达标路创建活动,按照达标容貌整治标准,一条路一条路进行整治,一条街一条街进行规范,力争年底有14条路(段)达到达标路(段)要求。

  (四)专项整治:市环保局要严格控制城区餐饮业的油烟和施工场地噪声污染,取缔主次干道室外煤炭炉,切实解决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油烟、噪声污染问题,同时要大力开展环保示范街创建活动,力争年底有2条路(段)达到环保示范街的标准。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要加大对主次干道“三业”整治力度,对不符合开办条件的饮食业、加工业和修理业实行关停并转。

  (五)城市绿化:全市各条战线、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绿化单位达标晋档升级活动,各城区(开发区)要大力实施立体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今年全市要有16家单位晋档升级,完成立体绿化2万余平方米,新建景观绿化及周边绿化路(段)11条。将五一、国庆节、元旦、春节的摆花扎景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畴,营造浓烈的节日氛围。

  (六)拆墙透(布)绿:对影响城市景观的围墙门面进行逐一清理,拆除主次干道两侧有碍市容观瞻或影响城市环境的围墙,完成拆墙透(布)绿9处。

  (七)交通秩序整治:一是继续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交通秩序管理要确保三等、力争达到二等城市管理水平。二是在中心城区规范设置的士停靠站30个,整治的士乱停乱靠、随意调头现象。三是规范马路停车,整治机动车停放秩序。四是严禁各类车辆车身不洁、车辆带泥污染城市道路的违规行为,确保城市道路畅通,秩序良好。

  (八)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市管道路门前市容秩序长效化管理达标活动,消灭“五边一部”暴露垃圾,清除城郊道路两侧暴露垃圾和杂草,填平坑凹,治理卫生死角。打好清除湖面、屋顶等“一面一顶”漂浮物和垃圾杂物的战役,促进创建工作的纵深发展。

  (九)城市亮化:在巩固前两年亮化成果基础上,加大环磁湖亮化工程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完成一批大型亮化点及一批楼宇亮化工程,完成小街小巷路灯建设目标。

  (十)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创建“洁绿亮美”先进系统5个、先进单位20家。继续巩固灭鼠、灭蟑达标成果,开展大规模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活动,确保

  鼠药投放到位率和覆盖率达到85%以上。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争创“无烟草广告城市”。开展创建“洁绿亮美”先进系统、卫生单位活动,新创省级卫生单位6家、市级卫生单位17家、控烟先进单位14家。大冶市、阳新县要以农村改水改厕为重点,促进农村环境面貌不断改善。

  三、责任划分

  (一)全市深入实施“洁绿亮美”工程,创建省级、国家级园林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在黄石市实施“洁绿亮美”工程领导小组和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责任单位为:市规划建设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

  (三)小区创新责任单位为:市房产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四)市容景观整治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建设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五)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六)城市绿化责任单位为: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绿化)、各城区人民政府;

  (七)拆墙透(布)绿责任单位为:各城区人民政府。

  (八)交通秩序整治责任单位为: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十)城市亮化责任单位为: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十一)爱国卫生责任单位为:市委、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城区人民政府。

  以上责任单位具体目标责任附后。

  四、实施办法与步骤

  要按照“条块结合,条块并举;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建管结合,以管为主”的方法,建立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具体按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动员发动阶段(2月上旬之前):全市各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各单位要认真制订2002年实施“洁绿亮美”工程方案,2月上旬召开全市动员大会。

  (二)工程实施阶段(2月中旬至9月底):根据责任分工和项目计划及时间安排,争时间,抢速度,保质保量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三)巩固完善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对照年初目标,查找差距,完善巩固实施成果。

  (四)总结评比阶段(12月份):全面检查总结“洁绿亮美”工程实施情况,考核评比,奖惩兑现。

  五、措施与要求

  深入实施“洁绿亮美”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动员社会力量,举全市之力,集全市之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推进。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必须从“抓环境建设,就是抓经济建设”的高度,提高对实施“洁绿亮美”工程重要性的认识,克服厌战、畏难情绪和突击应付的思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必须组建创建工作专班,坚持行之有效的“一把手”工程,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制,按目标任务层层分解指标,做到任务到人、目标到位。

  (二)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各城区、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实施“洁绿亮美”工程、创建园林城市的深远意义,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参与创建活动,为实施“洁绿亮美”工程作贡献。新闻舆论部门要发挥舆论导向作用,指定记者,设立版面,组织专栏、专题,采取阶段报道、系列报道、追踪报道等形式,及时报道十大目标和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严格考核,加强督办,落实奖惩。全市实施“洁绿亮美”工程任务已纳入市政府量质化目标考核内容。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行业和辖区单位实施“洁绿亮美”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周查、月检、季排名,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目标责任网络。要按照“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要求,着力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市民生活环境。对目标完成得好的单位,年终授牌并予以奖励;对行动迟缓或屡促不动的单位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并出示黄、红牌警告。继续实行市级领导机关分工挂点督办制度,市委督办黄石港区,市人大督办下陆区、市政府督办西塞山区,市政协督办铁山区,黄石军分区督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要抽调专人,组织专班,切实抓落实。同时,市创建办要对各专业办公室、各责任单位加强督办。

  (四)严格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城市管理各部门要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人本化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城市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