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政府原则同意市教育局牵头编制的《宜宾市教育发展“十五”规划》,现批转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贯彻落实。

  二00二年一月二十日

宜宾市教育发展“十五”规划(2001——2005)

  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状况

  (一)教育改革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九五”期间,我市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为教育的进一步改革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国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00年,我市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6.60年。

  ——教育规模不断扩大。2000年,我市各级各类学校3070所;在校生87万人(比1995年增长34.9%),占我市总人口的 17.2%;教职工41879人,专任教师35862人。

  ——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工作取得历史性进展。9个县(区)实现“普九”,“普九”人口覆盖率94.2%。青壮年非文盲率99.5%,脱盲人员巩固率98.1%,基本实现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2000年,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入学率分别比1995年增长12.1、0.5和20.6个百分点,其中,民族地区学龄儿童入学率:小学99.0%、初中75.7%,基本普及了初等教育;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86.9%。

  ——办学实力普遍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均有较大提高,各地先后建立了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中小学。“九五”期间,15所幼儿园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33所高(完)中经市督导评估达《四川省普通高(完)中办学基本要求》,建成省级重点普通中学3所、职业高中6所,建成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2所、职业高中1所。

  2、教育改革全面推进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较大进展。“九五”期间,13所企业办中小学划归地方管理。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不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实现重大突破。“九五”期间,我市提出“大教育”发展思路,合并宜宾师专、宜宾教院和宜宾师范,组建了“宜宾学院”;宜宾经济校迁往南岸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宾卫校、宜宾市三中南迁工程正在实施;新建中小学154所,撤并中小学408所。

  ——办学体制改革逐步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取得一定进展。

  ——素质教育正由点到面,在各级各类教育的各个方面整体推进。

  3、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基本形成。2000年,教育经费总投入达6.4亿元(比1996年增长57.1%),其中财政拨款 4.3亿元(占总投入的66.9%),多渠道投入2.1亿元。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和设备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4、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民办教师问题基本解决。教师住房条件明显改善,生活待遇和社会地位有较大提高。

  (二)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我市教育虽取得较大成就,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教育改革与发展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是:

  1、教育发展水平仍较落后。一是我市人口文化素质不高,低素质人口比重较大。2000年全市总人口中,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占53.6%,初中文化占24.7%,高中文化占5.7%,大专以上仅占1.1%。二是教育普及程度不高。教育发展的一些主要指标,如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中阶段万人口在校生数等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普九”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农村地区九年义务教育基础非常脆弱,巩固和提高的任务十分繁重。

  2、高中阶段教育供需矛盾突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今后较长时期内,高中阶段教育将面临人口高峰和社会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强大压力。据测算,从2002年起,我市每年初中毕业生达7万人以上,并将延续至2010年以后。同时,人民群众要求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日益迫切,城市普通中小学的择校问题十分突出。

  3、教育投入不足。“九五”期间,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与事业规模不相匹配,稳定支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体制尚未健全,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基本呈下降趋势。目前,我市教育欠帐2.5亿元;中小学D级危房21.9万平方米。

  4、教育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近几年,我市虽然在教育改革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与经济改革的步伐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从总体上看,办学体制改革尚无突破性进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仍带有较浓的计划经济色彩,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体制还不完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有待进一步界定和明确。教育思想、模式、内容和方法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距离。

  5、教育发展不平衡矛盾加剧。县区经济差距、城乡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带来的教育发展不平衡矛盾加剧。校际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别也呈扩大趋势,义务教育阶段的校际差异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就近入学原则的实施,使教育的公平性受到严重冲击。

  6、中小学布局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投资及规模效益不高。

  7、教师的数量、素质和结构仍不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

  8、目前正试点的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教育费附加和一切教育集资以及贫困地区中小学收费实行“一费制”,打破了长期以来形成的基础教育投入机制,给教育尤其是农村的基础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困难。

  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加快宜宾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认真落实 "夯实两基,争创国重,提升高等”的大教育发展思路,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宜”战略,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为实现宜宾教育新的跨越而努力奋斗。

  基本原则是:

  ——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树立教育投资是一种战略性、基础性投资的观念,树立越穷越要优先发展教育的观念,千方百计增加教育投入,保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发挥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紧密结合。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性原则,更加关注处境不利人群受教育问题,努力为公民提供终身教育的机会。

  ——贯彻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把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国家主导和社会办学相结合,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加快教育法制建设,努力实现依法治教。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五”期间,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走改革创新之路,提高国民教育普及程度。2005年国民教育普及程度接近全省平均水平,2010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十五”期间教育发展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巩固、扩大“两基”成果

  在我市实现“两基”的基础上,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努力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继续抓好农村女童教育。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2005年,小学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和少年平均入学率87%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8%、2.5%以下;建成一批市级示范性初中和示范性小学。15-50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降至1%左右,成人识字率达90%以上。

  ——发展学前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三年教育,重视发展儿童早期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55%,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75%。各类幼儿园基本达到相应办园要求。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扩大各种形式的高中阶段教育和初中后职业培训的在校生规模,有步骤地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鼓励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市级以上示范性高中实行高、初中分离,扩大高中规模,鼓励发展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沟通的高级中学,支持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农村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要面向国内外劳务市场,盘活资源存量,优化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并与普通高中保持合理比例,促进协调发展。2005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4%左右,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比例34%左右,力争创建3所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6-8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所国家级、1-2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发展初等职业教育

  积极探索初等职业教育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机结合的形式。在农村继续推行“绿色证书”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使每年新增劳动力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得到必要的职业培训。

  ——积极发展成人教育

  加快乡镇成人教育学校建设步伐。巩固扫盲成果,大力扫除剩余文盲,堵住新生文盲,提高青壮年非文盲率。大力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

  ——发展地方高等教育

  完善“宜宾学院”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力度,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水平,为建成综合性“宜宾大学”打好基础;合并宜宾农校、宜宾工业(农机)校、宜宾成人中专,组建“宜宾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卫校争创“高等卫生职业专科学校”;完成宜宾电大的迁扩建工作,新建电大分校2-3所。积极鼓励外地高等院校来宜举办高等教育校(班)。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15.5%左右。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

  建成2-3所规模较大、办学水平较高、社会效益较好的民办学校。力争实现民办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占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比例2005年达10%,2010年达到20%的目标。积极为民办高等教育创造条件,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在扩大全日制教育的同时,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社区教育,完善自学考试制度,构建和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终身教育体系。

  ——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和实施三项重点工程

  积极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以县为主进行小学、初中布局结构调整,以市为主进行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调整要与危房改造、城镇化发展等统筹规划。调整后的校舍等资产要保证用于发展教育。在有需要又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寄宿制学校,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十五”期间,我市小学改扩建1054所、撤并493所、异地新建94所,中学改扩建209所、撤并33所、异地新建13所。

  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与危房改造工程。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认真组织实施第二批“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及“危房改造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力争用3年的时间消除现存的危房(新建或改造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努力实现地区间教育事业的相对均衡发展。

  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要把教育信息化工程列入市、县(区)重点建设工程,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实施“校校通”工程,建立“宜宾教育网站”,建成一批网络学校。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和部分初中、小学建成校园网或信息化网络教室和远程接收站。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中小学均设立计算机教室,农村中小学均能收看教育电视节目。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计算机及网络知识教育。2005年,全市初中以上学校和有条件的乡镇中心校开设信息技术教育必修课。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计算机知识技能培训,建设一支适应教育信息化需要的师资队伍。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提高教育教学及管理水平。

  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专项规划的实施,必须依法治教、增加投入、深化改革和加强体制创新。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加快教育发展要靠法制来保证。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把教育事业的管理和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规范管理、办学行为,规范运行程序,提高教育管理和运行效率。

  1、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认真贯彻实施现有教育法律法规,明确各教育主体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继续推进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行政决策、管理和执法的有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教育执法监督。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社会团体、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大教育督导力度。“十五”期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在继续进行“两基”督导检查的同时,把保障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任务。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对地方教育行政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度。

  3、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增强政府和公众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二)依法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1、千方百计增加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各级政府必须按照《教育法》的规定,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努力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自2001年起到2002年的二年中,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3-2005年力争每年提高1.2-1.5个百分点。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并制定出偿还教育欠帐年度计划。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和财政预算外收入,应按不低于每年确定的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用于教育,并不得将教育费附加用来冲抵财政的教育拨款。市政府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继续保障每年1000万元“普九”专项经费。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切实按标准划拨生均公用经费。

  2、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市已出台的各项筹资政策。依法加强农村教育费附加等各项教育税费的征收和管理,确保完全用于教育。农村教育附加费应坚持“乡征、县管、乡用”的原则,在不改变“乡筹、乡有”的前提下,一律实行“乡征、县管”的办法,并建立农村教育附加费专户,以确保农村教育附加费全部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要坚决纠正把农村教育附加费用于公办教师工资发放的错误做法。

  3、拓宽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建立国家、社会、个人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新机制,根据社会承受能力,动态调整和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民办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逐步实行按生均配养成本收费。拓宽教育的社会融资渠道,积极推进“银校合作”、“校企合作”、教育贷款、教育信用、教育储蓄和教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等资助政策和制度,帮助贫困家庭和学生完成学业。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公民个人及海内外人士出资、捐资办教育,广泛吸纳社会闲散、富余资金,投资教育事业,对企业和个人用于教育的投资免征所得税。对新建和扩建学校的用地,减免有关配套费用。

  4、加强管理,建立完善教育经费拨款办法和审计、监督制度。尽快落实教育财政经费事权、财权统一的法定规定,实行年度公布制度,并坚持专款专用。教育预算外经费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按规定全部用于教育,地方不得统筹,不得截留、扣压和挪作它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以观念创新为先导,加快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以改革促发展,是教育加快发展的根本出路。

  1、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实现办学主体多元化。继续办好函授、夜大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发展现代远程教育。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中阶段教育。积极稳妥地搞好国有企业中小学分离工作。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薄弱学校、国有企业所属中小学和政府新建的学校进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政府对教育的传统管理模式,理顺学校和政府的关系,依法落实和规范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广泛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新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督导评估机制、教育信息传导和社会监督机制以及学校自我约束机制。

  继续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行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乡(镇)、村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的办学责任。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中小学教师管理权限。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管理职能。

  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体制。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正、副校长一般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并参与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明确校长的任职资格,逐步建立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机制。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连聘连任。积极推进校长职级制。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资体制。建立和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改革教育经费拨款办法,发挥教育拨款的调配、调控作用。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监督机制,使有限教育经费发挥更大效益。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德育为首位,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和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招生制度、教学制度和评价体系。

  ——加强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各级各类学校工作的突出地位。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并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特别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和方法。深化小学、初中、高中招生制度以及考试内容、方式的改革,加强对学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放宽入学年限等灵活多样的招生办法。建立高中同等学历认定制度,实行高中阶段教育的“双证制”。

  ——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制度。探索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式、方法。加快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增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逐步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和开放式现代学校制度,放宽入学的年龄限制,实行比较灵活的学制和学籍管理制度。

  ——改革完善教育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教师评价标准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性、多元化评价体系,改变以考试分数、升学率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做法。

  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农村要大力实施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使人才培养、科技推广、农业生产结合起来,形成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格局,为农民、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城市要促进企业、学校、政府各部门的合作,打破部门、行业条块的束缚,统筹配置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学科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主线,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基本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

  1、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认真实施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方案》,把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教师培训和考核的重点,在教师中开展信息技术全员培训。改进并强化教师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建设工作。拓宽教师培养和补充渠道,建立和完善向社会招聘教师的机制。通过学历补偿教育,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2005年,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教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98%、95%、85%、60%以上,中等职教“双师型”教师人数超过专业课程教师总数的60%;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达35%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达30%以上,高中阶段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水平达10%以上。

  2、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的培养。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培养一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名师。在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中,援助地区的学校要为受援地区的学校培养、培训骨干教师。“十五”期间,全市培养掌握市级以上青年骨干教师600名,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200名。

  3、建立教师队伍管理新模式。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推进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实现教师管理从“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管理,改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建立对口支援和教师定期轮换制度,促进教师的调整交流,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管理职能。

  4、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坚持为教师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定期表彰、奖励优秀教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县(区)必须按国务院要求,确保中小学教师工资由县管理并按月足额发放。

  (五)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各级政府要把学校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新建、改建和扩建校舍必需的土地,要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实行行政划拨。

  "十五”期间,全市计划投入4.78亿元,新改扩建校舍95万平方米,实现校舍基本配套。继续巩固和推进“普及实验教学”和“高(完)中办学条件达标”装备成果,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装备水平,逐步建成一批装备标准较高的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窗口学校。建成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培训基地。

  (六)加强对口合作,提高教育开放程度

  积极主动地与教育先进地区加强合作,努力拓宽合作渠道,寻求新的合作伙伴和项目,形成较为畅通的引智引项目渠道,充分利用先进地区教育资源优势,促进我市教育发展。 鼓励各级各类学校与市外、省外和国外广泛交流,学校领导、教师、学生走出去,外地经验、人才、信息引进来,打破封闭、僵化的办学模式,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开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