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荆门市质量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湖北省质量振兴实施计划》,指导全市质量工作,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和《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质量现状与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质量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整体水平有所改善,各项质量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培植了一批精品名牌产品、优质样板工程和文明服务窗口;质量法制和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全民质量意识和职工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促使企业提高质量的外部环境正在逐步形成。但是,全市质量工作总体水平还不高,不能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和社会不断发展的需要,影响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主要表现: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低。1999年,全市工业产品质量优等品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质量损失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徘徊在80%左右。近5年来,共有近20家企业的12个产品在国家监督抽查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二是知名品牌少,产品档次低。全市企业采用标准450项,其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仅58项,名牌产品9个,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仅16家,在全省所占的份额均还不到6%。三是一些企业质量意识薄弱。质量管理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工作处于无序状态。四是工程质量水平低。全市仅有7项工程获省优,无国家优良工程。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五是服务质量差。全市服务行业(企业)无一采用国家标准和规范,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反映十分强烈。六是生产经销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禁而难止。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逐步转变,面对我国即将加入WTO的现实,我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主要商品已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质量问题已成为影响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质量竞争已成为市场竞争的主要形式,品牌竞争成为质量竞争的明显特征;服务质量竞争日益成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为完成我市“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任务,实现建设中等发达城市的宏伟目标,进一步明确质量振兴的目标,建立起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和监督机制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五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总体目标:在本世纪的前10年,从根本上提高我市重点产业的综合实力和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主导产品质量达到当时国际水平或国内先进水平,促使全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整体水平跃上新台阶。

产品质量目标:到2010年,全市四大支柱产业产品质量和高新技术产业分别达到:

——建筑材料产业:综合实力列全省前列,大中型建材企业建立符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质量体系。水泥、玻璃、陶瓷、石膏制品、新型建材等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其中20%的主要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化学工业产业:综合实力列全省第二位,主导产品的生产企业普遍建立符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质量体系。石油、化工、化肥、医药等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食品饮料产业:综合实力列全省前列,主导产品的生产企业普遍建立符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质量体系。啤酒、饲料、面粉、罐头、食用油等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机械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大中型企业建立符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质量体系。石英晶体元器件、纸制品包装机械、锅炉辅机、航空制造等实物质量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高新技术产业: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瞄准国际最新科技市场,加快高新技术科技创新和传统产业改造的步伐,不断开发、引进符合我市技术能力的高新科技产品,在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智能机械、新材料、新医药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到2010年达到全市工业总产值的20%,以带动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和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

到2010年,全市主要工业产品9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质量等级品率达到100% ,其中优等品率达35%,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达100%;重点培育30个省级名牌,2─3个国家级名牌,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以精品名牌为依托的质量效益型企业群。

工程质量目标:到2010年,全市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竣工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到40%以上,全市建筑、设计单位普遍建立符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质量体系。创省优良样板工程30项,争创国家鲁班奖。

服务质量目标:到2010年,全市交通、商业、饮食业、旅游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中介咨询等服务行业要普遍建立符合GB/T19000─ISO9000族标准的服务质量体系,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三、工作措施

(一)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结合“质量强市”、“科技兴市”、“依法治市”战略的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观念,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法定的质量责任与义务,增强质量意识,切实加强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建立起科学的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机制。实施不同层次的质量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广大企业要切实加强全员质量意识教育和质量管理知识教育,结合普及TQC基本知识,进一步加大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各高、中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等要把质量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提高劳动者工作技能,加强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重点岗位质量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认真组织好每年的“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质量宣传要以“质量强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和实施精品名牌战略为重点,形成与扶优治劣相结合,全社会关心和参与质量振兴事业的氛围。

(三)坚持企业经营管理者抓质量。企业厂长(经理)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质量目标与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负有主要责任。各主管部门、行业办、董事会要坚持“质量一票否决权”,将企业质量工作作为考核企业厂长(经理)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企业内部质量监督机制。企业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要依照产品标准和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检验职能;严把原材料、基础元器件、外协件入厂质量检验关,严格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反复开展PDCA循环,不断改进工艺装备,开展质量改进和降废减损活动,推行“零缺陷”和可靠性管理;搞好产品质量的市场跟踪、监测、反馈;增加质量成本投入,向质量管理要效益。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全面实行工程监理和工程设备监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坚持施工过程的自检、互检和交检“三控制”,杜绝不合格工程;做好竣工后保修和用户回访工作,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五)企业要大力加强技术基础工作。要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制定企业标准,有条件的企业,应制定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消灭无标生产现象,企业要逐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和管理体系,积极采用科学的计量管理方法和测试技术,严格对计量测试设备的管理,推广在线测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量规定,提高检测质量,保证在用计量器具和测试数据的准确可靠。

(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加大技术开发力度,促进产品质量上档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择优择强”的原则,结合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及产品结构,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技术,以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建立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技术开发、技术改造、引进项目上必须高起点,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努力开发一批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好产品,全面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水平,确保实物质量达到当时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七)实行重要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通过严格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和试行开业审查,加强监督管理;凡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不能保证生产出合格产品的企业,一律不准开工生产。

(八)积极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模式。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调动企业全体员工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积极性。建立质量激励机制,实行员工的收入分配与质量挂钩的责任制度。

(九)建立健全市场商品质量监督和售后服务管理规范。商品经销者要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依法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不断创造条件,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行进货检索和建立有效的商品实物检查验收制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建立规范化的商品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先行承担售出商品的质量责任。

(十)完善各种产(商)品标识规范管理。凡进入市场流通的商品,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规范化的产(商)品质量标识,包括:安全认证、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警示、特性、防伪、保险、原产地、质量认证、采标标志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依法对各种标识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 。GB/T19000─ISO9000族标准质量认证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入场券”,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加强对各类质量认证、咨询、培训、审核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认证服务机构的服务登记监督制度,维护公平的质量认证市场秩序。

(十二)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质量执法工作的领导,依法严厉惩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司法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单位等,要组织“联合打假,保护名优”活动,通过查大案、端窝点、整市场,为名优产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十三)健全“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在水利、交通、邮电、通讯、电力、供水等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推行社会监理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成套设备招投标管理,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工程设备监理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设计和计划等管理部门,要制定与监理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严厉制裁在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工作中无资质、无营业执照、超越资质以及超出资质证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承揽业务的行为,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十四)积极开展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正确引导用户、消费者和企业,通过质量投诉、质量仲裁检验等活动,解决质量纠纷。受理质量投诉和质量仲裁检验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十五)提高质量监督的有效性、公正性。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强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工作,各地应依法将监督抽查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坚决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的违法行为。

(十六)积极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质量、计量测试、标准信息、质量认证等技术机构的建设,发挥质量管理协会、标准化协会、计量协会、质量检验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对质量、标准、计量的社会监督作用和商会、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要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管理,规范中介活动行为。

(十七)规范服务行为,满足用户和消费者的要求。服务性企业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设施和服务手段,实行服务承诺制,到2010年,所有服务性企业要普遍建立符合GB/T19004.2─ISO9004.2标准的服务质量体系。有关部门要开展对铁路、交通、民航、商业、饮食业、旅游业、医疗卫生、教育、宣传以及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中介咨询等行业的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涉外)服务业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星级评定的营业许可证制,逐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

(十八)建立全市质量信息网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扩大质量信息采集渠道,增大质量信息共享范围,提高质量信息可利用程度。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重大事故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信息。

(十九)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和发展大企业集团战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巩固发展一批、迅速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实施步骤,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加快培育荆门精品名牌产品群,带动全市经济发展。鼓励以精品名牌产品为依托组建大企业、大集团,推动以打破地域、行业界限,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通过资产重组,实现规模扩张和集约经营,培育名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设立荆门市质量奖,制定相应的质量奖励管理办法和细则,奖励那些在我市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此激励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全面升级,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四、组织与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质量振兴实施方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荆门市质量振兴暨争创精品名牌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质量振兴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负责组织建立质量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具体问题,组织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发布信息。

(二)各地及有关部门要把质量振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每个单位都必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质量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研究质量工作。在引导、协调、监督、服务等方面为质量振兴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各地必须把质量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行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质量投入,保证质量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建立质量工作和打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质量工作的好坏与考核地方政府、部门政绩结合起来,与考核其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在质量问题上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质量工作领导和监督不力,致使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和制假售假情节严重且“打假”不力的地方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