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财政部的部署和自治区人大的要求,2002年预算编制要进一步细化,并扩大提交自治区人大审批部门预算的范围,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现就编制200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应遵循的原则

  200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预算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相对分离的改革目标;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财力,健全和完善财政预算职能;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减少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财政支出;确保人员经费和按分类分档标准核定的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部门预算备选项目管理制度;保障农业、科技、教育法定支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编制200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应遵循的原则是:

  (一)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的原则;

  (三)坚持按轻重缓急,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坚持科学测算,实事求是的原则;

  (五)坚持积极稳妥,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

  人员经费根据各部门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若部门实有人数小于或等于编制人数,按实有人数核定人员经费;若部门实有人数大于编制人数,则按编制人数核定人员经费,超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各部门编制人数核定。

  专项经费必须根据项目安排,项目从自治区财政厅建立的“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备选项目库”中按顺序安排。各部门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除预留必要的配套资金外,原则上都要分配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 财政大额专项资金(如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也要按部门预算的要求分配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补助地、市、县的专项资金也 要分配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地、市、县的具体单位。凡未进人“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备选项目库”的,或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单位的,自治区财政原则上不考虑安排经费。

  三、综合考虑预算内外资金编制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时要统筹考虑部门预算内外资金。预算外资金中除规定专门用途的之外,其它部分都用来统筹考虑安排部门支出。预算外资金首先用于按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人员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自治区财政厅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若有剩余部分,再用来安排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项目经费。

  四、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上来。对区直部门的财政供给范围进行重新界定,将部门按其服务性质划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公益和经营兼有型)、 经营性三类。公益性部门由财政供给,准公益性部门按其公益性所占比例给予补助并逐步减少补助额,经营性部门要与财政供给逐步脱钩,最终走向市场。2002年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的安排按部门的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顺序排列,并逐渐减少对经营性部门、准公益性部门的财政供给水平。

  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采购列人《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 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六、2002年报送自治区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范围

  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2002年报送自治区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范围要扩大。 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下列部门的2002年部门预算提交自治区人大九届五次会议审议: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检察院、 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审计厅、人事厅、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旅游局、教育厅、文化厅、 广播电影电视局、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厅、农业科学院、计委、经贸委、建设厅、交通厅、信息产业局、环境保护局、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农业厅、水利厅、水产畜牧局。

  七、详细分析,认真测算,完整地编制部门预算

  各部门在编制2002年部门预算时,要结合我区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中央、自治区政策变化情况及本部门工作计划,充分考虑本部门2002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详细分析,认真测算,避免遗漏,不留支出的硬缺口,以完整履行本部门职责。部门预算经自治区人代会审议批准,除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必不可少的增支,要按规定程序经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后,符合预备费和民族机动费使用范围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支外,其他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追加,以维护部门预算的法律严肃性。

  八、加强配合,认真做好200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涉及各部门、各单位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难度大、要求高,区直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要相互支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有关编制部门预算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管理改革工作,促进我区社会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2002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报表表格、填报口径说明等,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发文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