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城市社区建设包括社区组织建设、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内容。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基本抓手,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内容。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我市社区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为大力推进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在城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01]28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市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重点的城市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努力探索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新机制,强化社区功能,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高城市化水平和城市整体素质。

  工作目标: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管理、服务功能,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定海区、普陀区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普遍建立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新型社区组织,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办公经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报酬问题,45%的社区成为市级文明社区。明年,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健全社区组织体系,增强社区综合性功能,基本实现社区工作规范化、管理民主化、参与社会化,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50%以上的社区成为市级文明社区,90%以上的社区基本建成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新型现代化社区。

  二、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措施

  (一)调整社区规模,完善社区设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管理辖区与户数适当、界线明确、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合理、功能相对齐备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调整、合并、划分原有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形成新的社区。从我市实际出发,新的社区规模一般在2500户—5000户左右。调整后居民委员会改称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计生和卫生服务室,并健全相应的活动设施和服务功能。正确处理好居民委员会调整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后的人、财、物等各种关系,确保平稳过渡。坚持挖潜和新建并重,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老城区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等综合用房可在合并后的居委会原用房中调剂,产权属于市房管处的直管公房(不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和市城建委购置的原居委会办公用房要将产权划转给社区居委会。定海、普陀区政府要解决新建社区的办公用房和服务、活动等综合设施用房。今后凡新建城镇成片开发的住宅区和1500户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要按“双百要求”(即社区办公用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活动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落实好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和活动服务用房。定海区政府要做好定海城区的社区布局规划,并与市城建委及时衔接。市城建委要切实把好关。社区内的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非用作赢利性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要无偿或低费向社区开放,做到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二)健全社区组织,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街道(镇)党委要在调整组建新社区时,同步建立社区党的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社区内没有落实党组织关系的离退休人员、无业人员、流动人员、尚未分配的大中专生和退伍军人中的党员及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各类企业、各种社会组织中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均由社区党组织统一管理。对居住在社区内而组织关系在社区外的单位党员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双向联系服务机制。加强对社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社区自治组织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共建理事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成,任期均为三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的决策机构,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依照规定程序推选产生。社区共建理事会是社区的议事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事务的执行机构和社区自治的主体机构,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要求,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按每500户—700户配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的要求,社区居委会一般由5人—7人组成,提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途径,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以中青年为骨干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和人员津贴由各级政府制定预算,由同级财政足额拨付,每年适当增加。

  (三)强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要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社会化和产业化发展的要求,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建立面向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社保就业服务,面向辖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每个街道要按照“设施配套、功能合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要求,建立一个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要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服务项目必设。每个社区要建有3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和5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活动室。要探索有偿与无偿、组织和志愿结合的社区服务方式,加强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登记注册的志愿者服务人数要占社区人口总数的1%以上。各区、市属各有关部门要制订落实扶持社区服务业的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社区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加强社区思想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综合型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努力形成“一区一品”的特色文化。健全托儿所、幼儿园、社区教育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大力推广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每个社区要设置卫生服务网络,平均每2万—2.5万居民居住区设有1个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美化、绿化、净化社区,逐步改善基础设施和防污工程,大力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强化社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卫生责任制,营造美好的人居环境。

  (四)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每个社区要设立统一规范的社区警务室,根据社区规模,配备1-2名警务人员,调整充实社区治保和调解力量,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社区警务室负责人应作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深入开展“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法律咨询和民事调解工作,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落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排摸不安定因素,努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安全小区”建成率在60%以上。

  三、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城市社区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工作的总体规划,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扎扎实实抓出成效来。市委、市政府已建立全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定海、普陀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负责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协调部门关系,加强对社区建设管理的指导。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文明办、市计委、城建委、计生委、公安、财政、司法、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努力形成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积极开创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意见,岱山、嵊泗县可参照执行。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