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下发各地,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企业厂务公开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与时俱进,进一步做好厂务公开工作实行厂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企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实行厂务公开,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和落实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企业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密切党与企业职工群众的关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最近,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善于组织群众、宣传群众、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工作路线,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认真学习江总书记讲话与学习《通知》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实行厂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与时俱进,认真做好厂务公开工作。

  二、要以贯彻《通知》精神为契机,在厂务公开工作的创新、发展上下功夫,推进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通知》对厂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和实现形式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意见》(川委发[1999]18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01]56号)等文件的精神,抓住重点,切实帮助和指导企业在厂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法上有新的突破;在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上有新的突破;在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机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拓宽厂务公开领域和延伸发展上有新的突破,力求取得厂务公开的新成效。

  在厂务公开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务求工作实效。企业的重大决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必须公开。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要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切实做到企业重大决策未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重大事项,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职代会民主评议和测评,大多数职工不拥护的企业领导人员,其上级管理部门应采取相应组织措施;企业领导人员因违反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要实施责任追究。

  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要注意搞好四个结合:厂务公开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相结合;与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进一步推进我省厂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加强领导,协调配合,促进我省厂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厂务公开工作,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地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厂务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机构建设。为了加强对全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整充实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省委企业工委书记甘道明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黄彦蓉和副省长黄小祥任副组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企业工委、省经贸委、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级都要加强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和补充,以保证工作的开展。各级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行好职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共同推进厂务公开工作。今年第三季度,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国有企业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厂务公开工作,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起职代会制度,采取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形式推进厂务公开,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省总工会要制定《关于我省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也要按照《通知》精神和四川省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我省事业单位实行内部事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厂公发[2000]1号)精神,进—步推行校务、院务、所务等公开制度,不断深化内部事务公开工作。今年四季度将召开全省事业单位内部事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促进我省厂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