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2]167号)精神,加强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种突出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标本兼治、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稳定社会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落实责任,使各行各业共同承担交通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突出重点,严格源头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目标:加快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公安监管、业主负责、群众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机制,积极采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实行科学预防,以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为重点,严格纠正各种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逐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事故多发点段逐年减少,努力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增幅下降,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趋势,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遏制和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名单附后)。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统一领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检查国家、省有关交通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市预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定期通报交通安全情况。

  (二)明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目标和责任,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三)开展调查研究,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听取有关部门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态势,分析研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

  (四)对当前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进行督促检查和整治验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与自身职责任务相适应的责任制,紧紧围绕政府确定的目标,突出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加强协作,形成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区、县政府也要相应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三、落实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涉及的各行业、各部门,要实行关口前移,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教育的各项措施、责任真正落实到有车单位、车主、驾驶员乃至所有交通参与者。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线路,把整治交通安全秩序、消除安全隐患的责任真正落实到乡(镇)、街道、村、社、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经营业主,要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逐车逐人建档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其安全状况,对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源头单位和个人,要责令立即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采取收回安全查验卡、停业整顿、取消资格、终身禁运等措施予以惩戒。

  (一)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检验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工作,从根本上把住车辆注册登记关,杜绝不合格的车辆注册,强制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保证在用车辆的安全技术处于良好状态。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非法拼(组)装机动车辆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采取科技手段严格驾驶员考试和审验,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提高驾驶员的素质,杜绝违规行为。要对不同类别的驾驶员实行分类管理,建立重点驾驶员管理制度,逐年淘汰一批驾驶作风恶劣、经常违章的驾驶员。要将中小学校附近路段列为交通安全重点监控点,完善学校附近交通安全设施,加强监控,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二)交通部门要对道路隐患进行限期整治。要加强对道路的维护保养,完善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要认真抓好城市公共客运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对运输企业、车辆及其驾驶员监督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把安全预防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要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提高车辆维护质量,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三)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及其驾驶员的源头管理,严格拖拉机上牌管理和拖拉机驾驶员考核发证,加强拖拉机驾驶员安全教育,配合公安机关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拖拉机交通事故。

  (四)建设部门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城区道路进行整治,做好城区道路路口的渠化及道路附属设施的设置等,为城区交通秩序的明显改善创造条件。

  (五)工商部门要认真履行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的职责,凡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产品,要严格市场准入,对产品质量不具备交通安全条件的单位,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或依法取缔和吊销单位的生产、经营资格。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违章摊点、市场违章占道等问题。

  (六)教育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计划,加强对在校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宣传媒体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建设等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按照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标准,每年进行认真调查,提出整治意见,上报本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确定整治计划,下达整治任务,并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实行目标管理。每年的整治计划按照不低于应当整治路段的50%下达。

  (九)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采用科技手段,提高道路监控能力,增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科技含量,按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配备检验检测设备。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从政策上给予扶持,大力培育农村客运市场,解决偏远地区群众乘车难的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因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导致的事故。

  (十)大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助,努力减少事故损失,特别是人员伤亡。要按照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第三者责任险。要按照公安部、卫生部的要求,建立就近抢险救助交通事故伤员的快速反应机制和提高交通事故急救系统反应能力的“绿色通道”,使事故伤员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死亡。

  四、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

  要建立健全隐患责任制、基层管理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保障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综合考核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车辆、驾驶员源头管理,路面监控,交通事故发生率,严重交通违章率,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追刑率,万车死亡率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等。由公安机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综合考核,定期通报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预防工作措施,治理交通事故隐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事故倒查。每一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都要严格追究驾驶员、业主和管理部门的相应责任。对于工作中存在管理失职、玩忽职守导致交通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有关规定,认真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五、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执法,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的严管态势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上的执法、监管作用,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要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对于各类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和问题,依法及时进行纠正、排除,对于超出管辖或职责范围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有管辖权的职责部门通报。

  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管重处的态势,重点取缔无证驾驶、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超车、违章载人、违章超载、违章停车和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严重违章行为,切实降低路面车辆的违章率。通过集中整治严重违章行为,形成严管态势,促进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在已建成“平安大道”的公路上,上述严重违章发生率不超过10%,因严重违章造成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20%以上;在其他国道、省道,严重违章发生率不超过30%,因严重违章造成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下降10%以上。要坚决打击触犯刑法的交通肇事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级公安机关要科学安排警力,增加路面执勤力量,改革勤务方式,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执勤,提高路面监控能力。要加强公路巡警建设,严格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六、加强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预防工作的社会化

  宣传教育是改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预防措施。要把交通安全法规纳入普法的内容,努力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从小培养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使其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习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优势,大力宣传交通安全。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的作用,深入基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交通文明村(社区)、学校、单位建设,动员群众参与对驾驶员的管理,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和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交通违章,为交通安全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00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唐桥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龚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世明

  市安监局局长

  朱雅冀

  市交通局局长

  杨永明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成员:刘礼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锡华

  市安监局副局长

  关声田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天湘

  市建设局副局长

  邓勇

  市规划局纪检组长

  杨聪

  市城管局副局长

  钟跃生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根远

  市农机局副局长

  郑晚宾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新政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波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亚齐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廖文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代伦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忠良

  市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永明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