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通知》用种,进一步增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目前,我省每年公开出版或在市场上销售的地图达150多种、近200万册(幅)。地图在经济和社会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地图市场混乱的状况也十分突出,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中列举的当前地图市场上的一些问题在我省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损害我国领土主权、民族尊严和版图完整,带有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屡禁不止;一些地图产品漏绘、错绘和粗制滥造;一些市场上公开销售盗版和保密地图。上述问题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合法地图生产经营者的利益,干扰了地图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因此,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已十分迫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整顿和规范我省地图市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分析本地区地图市场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和方案,以极大的爱国主义热情和高度政治责任感,把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我省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经贸厅、合肥海关和省外办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开展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

  (二)认真开展地图市场的全面检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集中一段时间,对本地区的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编制地图行为,严厉查处存在政治性问题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大对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管力度。

  检查的重点是报刊、影视、广告、标牌、橱窗、宣传背景、票证等载体,市区主要街道、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学校等公共场所,以各种形式展示和使用的地图;地图市场上销售的非法地图出版物、地球仪和附有地图图形的文化用品、工艺品、纪念品、玩具,进口或来料加工生产的地图产品;以及互联网上登载的地图。

  (三)营造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政府要组织宣传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及时组织报道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对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对检查中查办的典型地图违法案件,要予以曝光。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这次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工作目标是: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带有政治性问题的地图产品基本杜绝,地图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普遍提高,政府对地图的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地图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整个工作安排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01年12月到2002年6月。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地图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和规范,建立健全有效的地图市场监管体系。

  第二阶段,从2002年7月到2002年12月。各地要在检查整顿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地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的各项任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