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直各分局:

  现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地税税一发[2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太原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二年六月十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2年5月13日 晋地税税一发[2002]8号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