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体改办、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京办发〔2001〕24号)精神和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我办对截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6件政策措施予以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