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和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治国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行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为贯彻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顺应我国入世新形势,提高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实现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特作如下决定: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依法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也是实施依法治市的核心内容。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的取得必须由法律、法规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照法定权限,遵守法定程序,承担法定责任。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的要求,把行政行为纳入法制轨道,全面实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

  依法行政工作是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件大事,是行政机关的首要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通过举办法律讲座等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有关内容,努力在全市行政机关形成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风气。年轻干部特别是进入领导班子的年轻干部,首先要熟练掌握本部门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经济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严守纪律,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依法处理问题,要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从根本上转变那些已经不能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的传统观念、工作习惯和工作方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证依法行政各项措施的落实。各行政机关都应从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实施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定期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汇报依法行政情况。各行政机关都要建立依法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各级政府及所属各部门要定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检查依法行政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交流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搞好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服务于全市改革和经济建设的大局。市、县两级政府要根据法定权限,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确定规范性文件出台项目。首先,要把减轻企业、农民负担,事关全市经济发展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重点。要坚决防止和杜绝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强化部门职权和谋求部门利益的现象。其次,要大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民主化和公开化程度,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出台前要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途径向社会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必要时,聘请专家、学者进行咨询论证。另外,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布。制定规范性文件还要体现与时俱进的形势要求,对那些与世贸规则不相适应或带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内容的文件要坚决剔除,防止引发贸易争端。

  要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原则。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不得与法律、法规及规章相抵触,不得与本级政府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不得设定行政处罚,不得越权规定收费、集资和行政许可。制定重要的规范性文件时,要加强同上级行政机关的沟通,保证政府规范性文件与法规、规章的相互衔接,防止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引发行政管理秩序的混乱。

  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出台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严格履行程序,执行技术规范。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改变备而不审的倾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考评制,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各行政机关要重新依法界定本部门的职责权限,全面建立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考评制。要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在明确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资格,分解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程序的基础上,建立符合实际、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使行政执法部门做到行政执法权限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责任明确清晰、行政执法依据法定、行政执法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序、高效地进行。

  市、县两级政府每年应对所属部门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纳入目标管理,把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行政执法情况作为考核部门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部门每年也要对本部门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奖惩、升降的基本依据。

  五、重视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大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学习与其行使职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要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法律知识培训,使他们的业务素质能有一个明显的提高。新进入行政执法队伍的人员,必须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培训,通过省里组织的考试,取得省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从事执法活动。对违法违纪执法人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清除执法队伍。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度检审和日常管理。对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或不适宜继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恪尽职守的行政执法队伍。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违法行政行为督查、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等制度,通过设立行政执法“窗口”单位等形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监督、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既要监督乱罚滥处,违法侵权等问题,也要纠正该管不管、执法不严的问题。要围绕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狠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行政现象。重点查处对社会影响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政行为,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纳入法制轨道。要加强财政、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纠正违反财经法规和行政纪律的行为,追究违法人员的责任。

  为了解决乡、镇级政府法制工作的普遍存在的薄弱问题,县级政府在抓好本级法制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级政府法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使他们依法行政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

  要依法加强对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政府法制部门代表本级政府进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时,要坚持提高行政管理整体效能和切实保护广大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原则,妥善处理行政执法中的职责交叉和互相推诿等问题,积极为政府解决行政执法争议提供依据。

  承担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要增强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复议申请。对拒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要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受案、审理、决定等制度,完善调查取证、听证质证、集体合议等复议办案程序,规范行政复议文书,保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运行。

  市、县两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尊重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权,积极采纳司法建议,保证各项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七、重视法制部门或机构的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机关承担着大量的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正确地依法办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市、县两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部门或机构在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部门或机构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制工作队伍,使法制部门或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条件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保证行政复议办案人数符合法律的规定,政府法制部门及部门法制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参加政府或者部门研究涉法问题的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提供的咨询意见。政府法制部门或机构的工作人员也要通过参加培训、进修、自学等形式大力提高自身素质,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二00二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