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旅游局拟定的《宜宾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以实现我市旅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00二年六月十日

  宜宾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要求,切实解决我市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根据省、市治理整顿旅游市场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综合治理中心城市和精品线路旅游基础环境。

  1、严厉查处私拿私授回扣。旅行社、导游、驾驶人员私自收授现金回扣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坚决禁止。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之间的佣金收授制度,并纳入税收财务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旅行社必须依法明确导游人员的劳动报酬(专职导游必须发底薪,兼职导游必须有带团薪金)和返还比例,并纳入企业核算体系内规范管理。提倡旅游企业诚信经营,积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旅游协会组织召集相关旅游企业共同签订《诚信经营公约》;购物、消费场所共同公开承诺不给驾导人员回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共同公开承诺驾导人员不收回扣,接受游客监督。区县政府要运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开展旅游购物、消费场所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旅行社与导游人员的聘用合同、导游人员的底薪和佣金回扣。

  2、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无证导游,伪造和冒用、借用他人导游证执业等行为;严厉查处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

  3、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招徕、接待游客,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非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等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凡中国公民因私出境旅游必须经由有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国际旅行社办理;坚决打击旅行社未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经营部、办事处、联络处从事旅行社业务。

  4、打击以低于成本价参与市场竞争和擅自使用星级饭店标志和称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和宾馆饭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低于成本价揽客、扰乱市场的做法;查处非星级饭店擅自使用星级标志和称谓,旅行社以其搣相当于某星攠、搣准某星攠进行推销,欺骗游客、误导消费的做法,确保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

  5、加强景区综合环境治理。重点解决景区及景区周边脏、乱、差的问题和旅游团队的用车(船)及用餐问题;反对以各种借口进行垄断经营,景区门票调价应实行听证制度,并提前3个月通知旅行社;规范景区内购物、食宿、滑杆经营秩序,解决拉客的问题,加强对景区及景区周边食宿点和农家乐的卫生监督管理,消除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发生;强化环保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污染,给游客一个舒适、自由的环境,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

  (二)开展涉旅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区、县政府、市级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涉旅安全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树立宜宾旅游安全形象。

  1、开展旅游交通工具运营安全整顿。2002年底前全市所有旅游车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实施旅游车上路单位负责人签单制度,明确驾导人员安全职责,严禁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严禁擅自更改团队行程增加购物点和游览点而赶路造成安全隐患;严格执行日行400公里以上或40座以上大客配双驾的规定;明确旅行社接团用车制度,规范旅行社和车船公司车船租用合同并监督履约情况。联合执法,加强路检,重点查处车(船)无证、无牌运营旅游团队的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车匪路霸;严厉查处非法、套团和超时运营,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做好旅游线路和景区安全防范工作。对旅游路线和景区道路中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进行认真排查和整改,设立危险警示标志和相关设施;建立景区报警处理系统,防止和减少治安事故;做好景区森林防火工作,防范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

  3、加强对民航、铁路、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旅游设施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宾馆、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改善热点线路和景区医疗急救条件,搞好食品卫生和防疫工作。

  (三)全面清理整顿导游队伍。

  在导游队伍整顿规范工作中,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推进三项管理制度的改革,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导游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争取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的导游人员管理机制,为导游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打下基础。

  国家旅游局新近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是对《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其核心内容是明确了对导游人员实行分级管理、计分管理和年度审核制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各级旅游局要认真贯彻执行。

  1、迅速建立和完善导游人员组织和培训管理体系。导游人员分为专职导游和社会(兼职)导游,专职导游隶属于旅行社,旅行社要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承担管理、教培责任,特别要承担导游带团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后果和责任;社会兼职导游要从旅行社中逐渐剥离出来,成立专门的社会导游服务管理机构,承担起对社会导游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奖罚清退的管理责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年审培训工作,提高导游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和业务技能水平。

  2、进一步完善导游计分制管理,为明年实行IC卡管理做好准备。今年,区、县要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组织旅游执法(质监)队伍大力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对违规的导游人员从严查处。明年在全市全面实行IC卡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导游人员基础档案,从根本上防止和杜绝假冒、伪造导游证的使用。

  3、实行导游年审制度。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我市将恢复导游人员年审制度,将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意见等内容纳入导游年审考评范围,未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4、建立导游队伍激励机制。鼓励导游人员积极参加等级考核,对取得高级以上的导游人员五年内免予年审,市旅游局和市旅游协会每两年举行一次技能竞赛,对取得前五名的导游人员两年内免予年审。

  5、坚决清理不合格导游人员。严厉查处超计划超时间安排购物、私收回扣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游览项目,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擅自中止导游活动,不随团讲解,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等行为;查处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查处讲解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内容。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导游人员要坚决给予惩处,直至吊销导游资格证,并予以公告。

  (四)整顿旅行社市场。

  1、建立旅行社优胜劣汰机制。建立旅行社和旅行社经理信誉档案制度,实行旅行社年检百分制管理办法,开展旅行社资质等级评定,提高重质量、讲信誉的旅行社和职业经理的市场声誉。通过加强旅游行政执法和旅行社业务年检,建立低质旅行社软性退出市场机制;通过实行旅行社违规违纪公告制,形成低质旅行社市场自然淘汰机制。市旅游局根据《四川省旅行社年检实施办法》,把旅行社的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情况、违规违纪情况、接受行业管理情况、游客投诉情况等内容纳入年检考核,对旅行社实行动态管理。

  2、加大开放步伐,实行同等市场准入。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逐步加大旅行社业的对外对内开放力度。促进旅行社企业苦练内功,强化素质,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运营机制、用人机制和质量保障机制,以规范经营和强化内部管理求生存求发展。

  3、整治规范旅行社门市部。旅行社门市部的发展曾为旅行社规模的扩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现在我市绝大多数旅行社门市部都是通过简单挂靠、承包形式成立的。严重超范围经营,异化为独立的旅行社,以低价参与市场竞争,租用不合格车辆,不给导游工作报酬,拖欠团款,是造成目前旅行社市场混乱的核心问题,必须下大力气整顿和规范。各旅行社必须按照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所属门市部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门市部只能作为旅行社的收客网点,不得独立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发布广告,不能操作运行团队。

  各旅行社要通过这次整治和规范进行内部整合,切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旅游、工商管理部门自4月份开始,对此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旅行社和门市部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严厉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开展旅游团队运行专项运作整治。严厉查处旅行社以搣零团费攠和搣负团费攠运作旅游团队的行为;坚决打击旅行社使用无证导游和纵容导游人员私收回扣的行为;严厉查处旅行社不与游客签订规范旅行社合同,不按规定外租旅游车船的行为;查处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安排超计划购物,安排旅游团到非定点单位就餐、购物、住宿和不给导游人员发放工资等违规行为;清理虚假旅游业务广告。

  二、工作部署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是建设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其作为行业管理的中心任务来安排。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分级负责。

  旅游重点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旅游市场整顿规范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强对本辖区内旅游区(点)和旅游沿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实行辖区包干负责制;统一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实施联合执法,组织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执法部门、旅游专职执法队伍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检查执法体系,形成对食、住、行、游、购、娱六个环节全方位的监管机制。

  (二)推行和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

  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市级各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宜宾市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和各自的分工和职能,制定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旅游综合执法检查,共同做好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

  市旅游局作为全市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整治重大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对整治的重大问题和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部门牵头、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把整治旅游市场的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年度工作岗位目标管理之中。

  (三)发挥行业督导和社会监督、媒体监督作用。

  重点旅游区、县政府和各级旅游局要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制度,畅通投诉受理渠道,提高市场检查和投诉受理绩效,按照“统一指挥,多头受理,分别处理,协同配合”的原则处理旅游投诉,尽量为投诉者提供方便,切实保护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各级旅游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以在相关管理部门和新闻媒体聘请质量监督员,开展社会监督检查。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监督作用,在市内主要报刊开辟旅游专栏,宣传旅游政策法规,提供咨询服务,选择旅游投诉典型案例进行报道曝光,同时也要注意宣传行业中的好典型,树立新风气。要加强正确消费和依法维权的宣传引导,培养成熟的旅游消费市场。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96927攠全市旅游投诉咨询热线的功能,方便旅游者。市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旅游执法机构并解决好相关问题。

  (四)在行风建设中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是保障我市旅游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目标,促进旅游市场秩序好转的重要举措。区县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示范点”和“青年文明号”活动,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进一步加强旅游行风建设,探索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工作,促进旅游市场秩序规范化的方式方法,为整顿规范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是一项涉及面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同,面临的情况也不同。区县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周密的实施计划,避免产生偏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