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龙文区委、区政府,市直各单位,驻漳省部属单位:

  现将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02年5月29日

漳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市迎接挑战,抓住机遇,加快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发全市人民加快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的热情,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推动漳州更快更好地发展,决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文明办关于“拓展领域、充实内容、改进方法、提高水平”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增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效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盯住发展、谋划发展、致力发展、加快发展”的要求,以提高市民素质为根本,以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化管理为目标,不断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努力在市民素质、服务水平、社会秩序、环境卫生、文化品位、社区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以优异的成绩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及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的实际,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从现在起为宣传发动和营造氛围阶段,并坚持贯穿创建活动的整个过程。主要任务是: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下发《漳州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工作部署,推动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

  2、加大宣传力度。芗城、龙文要在主要街道、路口、主要公共场所,制作大型创建宣传广告标语。继续在《闽南日报》设立“市民信箱”、“立此存照”栏目,开展“美在心灵、美在社区、美在城市”征文活动;办好漳州电视台 “城市管理大家谈”、“道德新风赞”、“文明就差这一点”栏目;在漳州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创建热线”、“道德评议台”等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内容、工作重点和保证措施,营造浓烈的创建氛围,及时报道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情况。

  3、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业、学校、街道、社区要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层层动员部署,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创建文明城市意识。芗城、龙文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墙报、板报以及市民文明学校等宣传阵地,组织上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形成多层面宣传高潮,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突出重点难点,提高创建水平。6月—9月初为重点推进阶段。主要任务是: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城市管理,攻坚克难,深化提高,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道德建设,提高市民素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委《实施意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修订一批道德规范,树立一批道德建设先进典型,创作一批文艺作品,制作一批公益广告、标语,推进一批活动载体,评选表彰一批文明市民、文明社区(小区)、五好文明家庭,突出解决“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绿地、损坏公物、讲脏话粗话”等不文明行为。实施“公民道德教育千百十工程”,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较为规范的文明市民学校、一批镇村宣传文化中心、一批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大公民道德教育覆盖面,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这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

  加强全社会诚信教育。以建设“信用漳州”为主题,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放心工程”、“明码标价示范街”、“价格、计量信得过单位”、“打假维权满意街”、“购物放心一条街”、“信用企业”、“信用单位”、“信用个人”等系列活动,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创建格局。创建一批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市场、放心店,表彰一批“讲信用,重信誉”的先进典型。继续严厉查处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造、销售盗版、走私音像、书刊等非法出版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认真探索建立信用体系评价机制的方法途径,推进信用漳州建设。这项工作由市经贸委、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银行、市卫生局、市文化与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2、强化城市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在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继续实施“保洁、绿化、亮丽、畅通”四个工程,大力开展“夜市大排档、营运三轮车、建筑工地、标语广告、违章占道、小区环境”六个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城镇、市区在交通、城建、环卫等方面存在的乱闯红灯、乱摆摊设点、乱停车、乱洒漏、乱张贴、乱践踏草地现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最适合生活的人居环境。集中力量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落实“门前三包”。芗城、龙文两区要抓紧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公告,做到家喻户晓。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与所在辖区的各单位、店面、居民签定 “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强对市区沿街摩托车维修店、饮食店污水油烟排放的管理,对污染街道路面的行为严厉整治。加强对户外广告的清理整顿,组织拆除不规范大型墙体、墙顶广告、店堂牌匾、招牌。加强环境卫生督查,各街道办事处要增加市区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次数和面积,对严重“脏乱差”地段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小街小巷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整治清扫,消除卫生死角。积极推行袋装垃圾、入户收垃圾,垃圾袋装率要达到90%.加快建设今年确定的新建5座、恢复17座公厕,新建5个垃圾中转站的任务,完成市区污水管网铺设工程,彻底解决污水排放问题。这项工作由芗城区、龙文区、市区两级公安局、环保局、工商局、建设局及环卫处组织实施。

  二是加大市区营运三轮车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外地三轮车、无牌证三轮车和两轮摩托车载客行为。加快后三轮车更新进度。在六月底前市区全部实行后三轮营运。这项工作由市区两级交通局、城管办组织实施。

  三是清理违章占道。根据城市管理有关规定,对市区占道经营进行综合治理。取缔西洋坪、漳响路及中山公园三个入口处的自发市场,加强对大同路等路段的临时市场及延安北夜市的管理。同时,继续加大对夜市大排档的整治,实施“主干道禁摆、次干道控摆、小街巷规范”的三级路面管理模式,定点集中经营,做到定地点、定时间、定范围、定保洁,加大督查力度,坚决清除违章占道行为。这项工作由市、区城管、规划、工商、卫生、交警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是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力度。要按照“建筑施工文明作业、噪声管理、工地卫生管理、土头垃圾运输及材料堆放管理”等规定,与建筑工地签定责任书。市区各建筑工地要全部实行围墙作业,实行净车出场、文明施工和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制度,加强噪声及渣土运输和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加大对运输车辆“滴撒漏”现象的查处力度。这项工作由建设局、环保局、市区城管办等部门负责实施。

  五是强化集贸市场管理。结合全国开展的集贸市场整治活动,积极开展“让市场干净起来”活动,市区延通、新华、北桥等主要集贸市场,基本实行净菜上市。其它集贸市场也要做到摊点归位,货物整洁,清洗消毒与污水杂物处理等设施齐全,坚决取缔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要设有市场卫生清洁员和电子公平秤。加强市场巡查,严肃查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每个集贸市场设立投诉岗,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这项工作由芗城、龙文两区及工商局负责。

  六是加快建设“畅通工程”,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继续加大城市道路建设力度,加快建设停车场和改造港湾式停车站步伐,完善公交车停靠点,完善道路交通标志线。加强胜利路“严管街”管理。充分发挥市区道路监控中心的作用,依法整治“闯红灯、乱停车、占道行驶、逆向行车、不戴头盔”等违章现象,坚决扼制交通违章行为,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减少市区交通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畅通工程”志愿者、“红领巾交通岗”等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畅通工程,努力营造遵守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这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实施。

  七是加强娱乐所场管理。结合“扫黄打非”斗争,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主线,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网吧”、音像书刊出版物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等娱乐所场的管理,坚决遏制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电子游戏机室,逐步规范娱乐市场,保障娱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这项工作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

  3、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继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积极推进110社会服务联动和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规范文明言行,提高办事效率,为社会提供快速高效优质服务。

  一是深化“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大力弘扬“漳州110”精神,以306个省市级文明窗口示范点为重点,按照办事程序、服务标准、承诺项目、工作用语“四规范”的要求,推进行业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分行业优质服务规范化达标。坚持开展“温馨奉献纳税人”、交警“宾客式”服务等富有行业特色的文明优质服务活动,评选表彰一批 “青年文明号”、文明优质服务车、“巾帼文明岗”、“文明班组”,使行业创建不断落实到社会各行各业和每个具体岗位。这项工作由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漳州市110社会服务联动规范化建设工作细则》,推动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走上制度化。实行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分类等级处警制度,抓紧建设独立的120急救指挥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两级社会服务联动网络体系,把网络延伸到重点乡镇,并逐步引入社区,真正在全市形成市、县、乡镇三级社会服务联动网络。继续加强值班窗口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服务队伍,努力解决社会服务联动难点问题,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全市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水平。这项工作由市联动办协调组织落实。

  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 活动。以效能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机关及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实行文明服务、按章办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党政机关勤政廉政的形象。以建立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为新起点,高效便捷地为企业、为群众办理审批、核准事项,提供办证服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办事规章,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机关不正之风。这项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组织实施。

  4、加快社区建设步伐,优化城市细胞。认真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和我市的实施意见,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以创建文明社区为载体,着力解决社区服务设施落后、服务体系不健全、环境脏乱差、文体活动滞后问题,努力为居民群众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集中力量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快社区整合步伐。结合漳州的实际,科学划分社区,建立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分工科学、管理有序”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年底前全市要完成社区整合任务,市区整合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争创全省示范区。这项工作由市、区民政局、市社区办负责组织协调。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抓住社区整合契机,配齐社区办公场所、服务站、医疗站、老年服务活动站、图书阅览室、健身场所、物业管理站等基础设施。大力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服务。建立和完善社区爱心服务中心,倡导社区志愿者活动,帮助社区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这项工作由市民政局、团市委及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

  三是深化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以“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为载体,以13个省级精品文明社区示范点为重点,开展创建活动。推进社区卫生、绿化、治安、家风的联建联评。评选表彰一批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卫生楼院、卫生户、五好文明家庭、园林社区和环保社区,不断优化社区细胞,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共建美好家园。这项工作由市、区两级文明办、综治办、妇联、爱卫会和各社区居委会负责牵头。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认真组织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活跃社区群众文化生活。在人民广场、中山公园、九龙公园、胜利公园等公共场所,唱响广场文化四季歌,做到每月一主题、一周一活动。街道、学校、企业、机关积极开展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系列活动。这项工作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市体育局、区文体局负责。

  五是整治社区生活环境。进一步完善社区市政设施、环卫设施、交通设施、照明设施,发动社区群众整治脏乱差,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完善社区社会治安治理网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安全感。这项工作由市政工程管理处、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负责。

  5、加快城市文化品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优势,重视挖掘、整理、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不断丰富城市的文化内涵,着力提高城市文化品位。

  一是加快社会文化设施建设步伐。规划建设漳州高校教育园区、漳州职业护理学院、华侨中学二期工程、南山寺景区、江东景区,加紧建设市广播电视中心,加快香港路文化街、歌仔戏中心、博物馆建设步伐,丰富林语堂纪念馆的馆藏资料,建设市体育中心。

  二是实施文艺“精品”工程。继续摄制获得“五个一工程”的电视木偶剧《森林里的故事》后部分的四十集故事。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体现主旋律时代风貌的具有浓厚乡土特色的木偶剧、芗剧、锦歌、潮曲、南音等文艺节目、文艺作品。办好第二届漳州地方戏剧节。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力争在省运会取得好成绩。这项工作由市文化与出版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文联负责。

  三是加强“夜景工程”建设。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夜景工程”,在市区迎宾路、东环城路、胜利路、新华路、水仙大道、南昌路、元光路等沿途及主要景点景区、公园绿地、城市建筑,布置各式各样灯光,使我市的夜景在覆盖面和档次上新水平。进一步加强市区主要街路、繁华地段的公益广告建设。这项工作由市建设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工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三)督促讲评,巩固成果。9月份主要任务是:抓好自查,组织督查,补缺补漏,巩固成果,积极申报。

  1、督促讲评,补缺补漏。芗城、龙文两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创建工作,根据各自的职责,逐项逐条认真进行督促讲评,补缺补漏。

  2、总结经验,积极申报。市文明委组织力量对各地各部门创建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市文明办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总结创建活动的做法及成效,形成申报材料,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向省文明委并通过省文明委向中央文明委申报第二届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三、组织领导与工作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财政要增加对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的完成。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围绕创建目标,尽职尽责,团结协作,齐抓共管。要继续发扬我市军警民共创文明城市的优良传统,积极推进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市区文明办要做好协调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作用,切实打好整体战,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表彰。

  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顺利开展,整个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市文明委统一指挥,市委文明办负责组织协调。并决定成立7个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1)综合协调组。依托市文明办,主要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任务的分解、创建活动的协调和总结、申报工作,以及芗城、龙文的创建工作。由市文明办主任周亚冷具体负责协调。由市领导吴玉辉挂钩督查。(2)宣传教育组。依托宣传部、文明办主要负责编发宣传材料,开辟专栏节目,策划报道方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不文明行为。由市文明办主任周亚冷具体负责。由市领导吴玉辉挂钩督查。(3)整治卫生环境组。依托市城管办,主要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建优美环境。由芗城区委副书记陈忠厚具体负责。由市领导许荣勇挂钩督查。(4)交通秩序组。依托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城市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创建优良秩序。由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队长许闽杭具体负责。由市领导沈元坤挂钩督查。(5)建筑工地整治组。依托市建设局,主要负责市区建筑工地的规范管理。由市建设局局长林永泉具体负责。由市领导陈炎生挂钩督查。(6)集贸市场整治组。依托芗城、龙文区,主要负责整治市场经济秩序和规范优质服务。由龙文区蔡良国区长、芗城区委副书记陈忠厚具体负责。由市领导黄琼霞挂钩督查。(7)文化工作组。依托市文化与出版局,主要负责繁荣社区文化、活跃文化生活,整治文化娱乐场所。由文化与出版局局长于建生具体负责。由市领导张启琛挂钩督查。

  2、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确保每一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委文明办对创建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要及时分阶段、分重点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3、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市文明委要定期抓工作汇报、抓检查,每个月汇报检查一次。市委文明办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精神文明建设督导员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4、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活动要求,加强阶段性指导,不断创造新经验,并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同时,要培育、树立和宣传一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漳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