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费标准的批复

无锡市大桥民办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我校申请提高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鉴于你校因移地新建学校,需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和添置设备,根据民办学校建设费的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将你校向初中学生收取的建设费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三学年18000元调整为每生每三学年20000元。

特此批复。

无锡市教育局
200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