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交通局:

  《玉林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玉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00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玉林市交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玉林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桂委会[2001]161号)和《中共玉林市委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直属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01]76号)精神,玉林市交通局是玉林市人民政府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工作的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职能调整

  1、划出的职能

  撤销交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职能划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增加的职能

  汽车(不含公共汽车)租赁业的行业管理。

  3、转变和取消的职能

  ⑴交通行业有关培训、交通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查、评估、评优等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承担;交通企业设备和节能管理工作交由企业或社会中介机构。

  ⑵解除与所属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再直接管理企业。

  ⑶企业经营性项目的投资、生产计划、运输班期调整等生产经营权交给企业(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4)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的有关精神,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一步简政放权,弱化具体审批职能,取消和转变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4、强化的职能

  (1)行政与事业职责分开,加强对行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2)加强全市交通发展战略和具体政策的研究,搞好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规划。

  (3)强化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4)加大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力度和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快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5)加强本市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业结构。

  (6)强化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玉林市交通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市政府委托,起草有关交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2、根据玉林市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按上级交通部门和市的安排,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并监督实施;负责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4、组织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负责公路路政、航道行政和道路运政管理;负责交通通讯、导航的行业管理。

  5、协同有关部门规划、管理公路沿线开发区的建设设施,规范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6、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7、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8、负责道路运输(含出租汽车运输、汽车租赁业)、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汽车维修市场、机动车辆检测站、汽车驾驶学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9、负责拟订全市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全市地方交通规费的征收、交通稽查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324国道玉林市境内段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

  11、按规定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本市交通系统的精神文明、职工队伍建设。

  12、负责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3、监督检查各下属单位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

  14、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玉林市交通局设5个职能科:

  1、秘书科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做好文秘工作,起草重要报告及综合性材料;负责上级重要决策、批示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公文收发处理、交通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双文明、提案议案处理、机要保密、档案、来信来访、婚姻计生、老干部工作、户口管理、通讯、购置办公用品和机关值班工作;联系团支部、工会、妇女儿童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机关后勤行政管理、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统计、党务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直属单位人事、工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体制改革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干部和智力引进工作;办理外派人员和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报批业务。

  2、综合科

  负责承办与交通行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业务,维护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规范管理、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交通通讯和导航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和国防交通等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检查站、交通质量工作;草拟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拟订全市交通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全市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全市交通行业的科技统计、标准、计量工作;负责信息引导;归口管理行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等工作。

  3、计划财务科

  组织局本级会计核算,汇编交通行业各项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负责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税收、财务、物价检查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规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负责局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国有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财务方面的统计、预测,建设和管理交通行业财会信息网络系统,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审核行业年度项目财务计划;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

  4、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职工纪律、经济、人事、劳资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交通系统党务、政务、业务工作的监察、督查和重要决策、批示的督查;负责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治理公路“三乱”的牵头工作;主管纠风日常工作;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工作;协调、处理信访工作,督促催办转交有关单位承办的信访工作;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指导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接受社会对交通系统纪律、法律、法规知识的咨询。

  5、审计科

  负责全市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报告工作;草拟或审核审计规划、规章制度、计划、方案和审计报告,对所审计项目的审计结论和决定提出全面意见,报领导审核;组织实施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专项审计任务,组织、参加全市交通系统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和结果,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交通建设项目的预(概)算、决算等的审计;检查、督促、指导交通系统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按有关规定开展审计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组织全市交通系统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

  四、人员编制

  玉林市交通局机关编制17名(含后勤服务事业编制)。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科领导职数6名。

  五、其他事项

  道路交通管理体制维持现状,待国务院对该项管理体制的改革与职责分工明确后,按新的管理体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