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日益成为威胁公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卫生问题,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我市营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投资和旅游环境,有效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0]21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的通知》(桂政发[200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强我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责任网、信息报告网、医疗紧急救助网建设(以下简称“三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三网”建设的重要意义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波及面广、危害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是指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区域性流行、暴发流行或致人死亡的事件,还包括不明原因引起的群体发病、死亡,预防接种或预防服药后出现的群体性异常反应和院内感染,有毒有害因素以各种方式污染食物、饮水、空气、物品、场所,职业病危害造成工矿企业职工急性职业中毒,污染造成群体中毒、出现中毒死亡或危害有可能扩散,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可预见性差、来势凶猛、病情急、病因复杂、死亡率高、波及面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时,容易造成人心不稳,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学习、生活和社会经济秩序,甚至会影响我市的对外开放和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三网”建设,就是要通过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行政、技术业务部门及其人员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中的责任、信息报告和医疗紧急救助的管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络体系,加强全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三网”建设是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基本保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只要报告及时,处理得当,救助有效,其危害程度就可得到有效控制。而由于责任不落实,报告和救助不及时,事态扩大蔓延,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就会急剧增加。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责任网”就是要明确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防治、救助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职责和任务。“信息报告网”是规范报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内容、程序、格式和时限,建立健全准确、快速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系。“救助网”则是组建以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的,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进行技术处理和对患者实施抢救的服务体系。“三网”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巩固县、乡、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及时准确掌握疫情、中毒和其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情况,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基本保障。

  二、建立组织机构,加强“三网”组建工作

  成立我市“三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三网”建设的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和重大问题的决策。

  组 长:许光波 副市长

  副组长:邝世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家智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张文强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 波 市卫生局副局长

  韦国猛 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永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平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梁 锦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 林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定雄 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祖文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陆 市交通局副局长

  卢学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赵 东 市广电局副局长

  柳冶明 市药监局副局长

  张克真 市卫生防疫站站长

  陈 松 合浦县副县长

  张文军 海城区副区长

  邓昌达 银海区副区长

  李志旺 铁山港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黄家智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文强、周波、张克真兼任副主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我市“三网”建设实施办法和组织人员的培训以及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区)相应成立“三网”建设领导小组

  三、建立层层落实责任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责任网

  (一)明确责任,分级负责

  政府职责:

  1、县、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负有领导责任。

  2、建立市、县(区)级政府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储备金。从人员、经费、物资上保证经常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运转,解决突发事件处理所需经费、物资、运输和通讯等。

  3、决定对事件发生地采取疫区隔离或封锁等紧急控制措施,必要时将事件发生、发展情况通报驻地武警部队,请求其协助采取紧急措施。

  4、在资金、物资上支持预防性卫生监督监测、生物医学防治和爱国卫生运动等措施,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条件,提高社会公共卫生水平,防止和减少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

  5、动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处理工作。

  6、组织媒体无偿进行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宣传。

  7、各级政府制定本辖区“三网”建设的工作方案,制定“三网”建设的具体指标和检查评估指标。

  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具体处理工作。

  2、迅速了解事件发生情况,按规定立即将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向毗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

  3、组织专家讨论,提出控制突发事件的方案,并在事件处理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调查,救治病人,控制事态的发展。

  5、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方案的起草和组织实施。

  6、根据我市传染病流行和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提出本级突发事件处理储备金具体管理、使用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储备金和上级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拨款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监督。

  7、根据需要请求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派员协助处理。

  8、承担“三网”建设督查工作,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评估下一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落实“三网”建设的情况。

  9、有针对性地对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紧急救护等各级专业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不断提高应急能力和水平。

  各类卫生部门职责:

  1、各级疾病控制和公共卫生监督机构为本辖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和技术指导中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的职责,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调查和控制的各项具体工作。各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具备完善的突发事件监测、调查处理、预防和控制的技术能力。具有完备的卫生检验、检测分析实验室条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完善的应急应变能力。

  2、各级医疗机构负责病人的安置、抢救,按规定进行疫情和中毒病人报告,以及配合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机构诊断病人,调查病因和实施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有关措施。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要明确职责,承担日常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要特别注意做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基础医疗救助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县级以上公共卫生执法部门进行辖区卫生监督、执法、指导和督促辖区内乡村医生履行公共卫生防疫职责,行使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发挥“三网”的网底作用,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时有效。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各级财政、公安、工商、教育、旅游、农业、民政、运输、环保、广播电视以及爱卫等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共同预防和控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投毒、放射物资丢失造成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由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处理,“三废”污染造成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处理。

  (二)实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责任追究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全过程进行督查,对不重视“三网”建设,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或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弄虚作假,隐瞒、延误报告而造成疫情或中毒扩散甚至人员死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自下而上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网

  (一)落实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各级医疗保健预防和疾病控制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法定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单位、个人以及最初接诊的医疗单位,必须采取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二)加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报告的管理

  村卫生室是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的前哨和信息的主要来源。乡村医生要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作为最基本的职责,每月至少在辖区内巡查一次,及时掌握本辖区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动态,每周向卫生院报告一次。乡(镇)卫生院在发现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后,要以最快速度,逐级按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实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三)规范报告工作

  按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报告格式和程序进行报告,做到报告有效、有序、准确。各地在上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要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实,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注意保密。

  五、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救助网

  (一)紧急救助的原则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紧急救助,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防止或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发病、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事件。

  (二)建立救助组织机构及网络

  市、县(区)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疾病控制、医疗、卫生监督等机构及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救护领导小组,并以辖区某一医疗单位及某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组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形成卫生突发事件紧急救助网络。同时,要明确应急救护的责任和任务,保证应急救治队伍能随时到位。

  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做好基础救助工作。

  (三)大力开展急救技术培训,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特别是乡、村医务人员掌握简便、有效的救治方法。完善救护和监测检验装备,贮备常用的特效药物,保证救护车辆处于完好状态,设立并公布急救电话,确保紧急救助工作畅通、高效地运行。

  六、建设任务

  (一)5月底,成立北海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三网”建设领导小组,并由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统一部署各项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完成市一级“三网”框架建设,并投入运转。

  (二)县(区)一级5月底前,乡镇一级8月底前,村一级10月底前要完成“三网”建设框架,并投入运转。

  (三)5至9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现场检测、现场调查处理、紧急医疗救护等培训班,并在市、县(区)各举行一次以上突发事件模拟演练。

  (四)7月由市政府组织人员对市、县(区)“三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11月份对乡镇及村一级“三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做好迎接自治区工作组检查的准备。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